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勞簡上字第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勞簡上字第9號
- 上訴人
- 郭建中即香根食品實業社
- 訴訟代理人
- 余景登律師
- 被上訴人
- 董啟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3 年2 月27日下午3 時10分許,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勞簡上字第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資遣費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3 年2 月27日下午3 時10分許,在本院高雄簡易庭第七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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