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勞訴字第6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勞訴字第67號
- 原告
- 劉永期
- 被告
- 杉林農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周俊吉
- 訴訟代理人
- 王伊忱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景裕律師
- 複代理人
- 詹秉達律師
上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郭佳瑛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勞訴字第67號
上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資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勞工法庭法 官 郭佳瑛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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