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第11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給付工程款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4 年 06 月 16 日
  • 法官
    陳宛榆
  • 法定代理人
    蘇美雅、陸卓君

  • 當事人
    鈜森實業有限公司恆聚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建字第113號上 訴 人 即反訴原告 鈜森實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美雅 被 上訴人 即反訴被告 恆聚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陸卓君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4 年5 月19日本院102 年度建字第113 號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查本件上訴利益為新台幣(下同)2,764,313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2,63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10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6  日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宛榆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6   月  16  日書記官 莊正彬

判決實戰
579 人 正在學習
蕭奕弘律師
判決實戰
蕭奕弘律師 · 13.9 小時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建字…」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