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385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385號
- 原告
- 李清豪
- 被告
- 黃淑慧
- 訴訟代理人
- 朱建福
- 被告
- 新利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加藤 匠
- 訴訟代理人
- 劉明婷
上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郭佳瑛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385號
上當事人間第三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三庭法 官 郭佳瑛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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