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60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604號
- 上訴人
- 即
- 原告
- 現代經典大廈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洪千雯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金智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間請求返還停車位事件
,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03 年6 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查本件上訴利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600,000 元,應徵第二
審裁判費25,2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
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7 日內,逕向本院補
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