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重訴字第34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代墊款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10 月 1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重訴字第345號原 告 林福川 訴訟代理人 戴敬哲律師 被 告 世國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張文奇 訴訟代理人 蔡明樹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代墊款事件,經本院於民國104 年9 月30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 文 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壹仟貳佰肆拾玖萬捌仟壹佰陸拾陸元及自民國一○二年九月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十分之九由被告負擔,餘由原告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原告主張:被告於民國97年2 月間因向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所貸得款項遭訴外人即原經營者蔡三貴、孫傳宗、黃弘博共同侵占新臺幣(下同)16,000,000元,致無資金足供整修其所經營之世國大飯店。嗣伊於97年5 月間擔任被告之監察人,並受被告委任處理世國大飯店整修、更新設施等事務,因而支出如附表所示款項,共計30,888,934元,扣除被告已帳載修繕費用(下稱帳載費用)1,019,266 元,及原告曾允諾代為清償之上開侵占款項(下稱代償侵占款) 16,0 00,000 元後,被告應給付原告為處理委任事務所支出之必要費用13,869,668元。又倘兩造間無委任關係存在,原告亦得依無因管理之法律關係向被告請求返還上開款項。為此爰依民法第546 條第1 項、第176 條第1 項之規定提起本訴,並聲明求為判決:被告應給付13,869,668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 二、被告則以:伊確實有委託原告處理世國大飯店之整修、更新設施事務,並由原告代墊費用如附表編號1 至79所示款項,惟附表編號80至89號所示款項缺乏相關單據,未能確認支出金額為何,此部分應予扣除等語資為抗辯,並聲明:原告之訴駁回。 三、兩造不爭執事項: ㈠原告於97年5 月間受被告委託處理世國大飯店整修、更新設施之事務,並由原告先行墊付相關費用。 ㈡原告基於委任事務修繕世國大飯店如附表所示項目。 ㈢原告基於委任事務支出必要費用如附表編號1 至79所示金額。 ㈣被告於97年至99年間帳載修繕費用為1,019,226 元,倘原告請求有理由,就原告得請求之金額中扣除1,019,226 元。 ㈤原告曾允諾代蔡三貴、孫傳宗清償因侵占被告16,000,000元所生債務,倘原告請求有理由,就原告得請求之金額中抵銷16,000,000元。 四、爭執事項 ㈠原告得向被告請求如附表編號80至89所示費用之金額為何?㈡原告向被告請求給付代墊費用金額為何? 五、法院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得向被告請求如附表編號80至89所示費用之金額為何?按受任人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之必要費用,委任人應償還之,並付自支出時起之利息,民法第546 條第1 項定有明文。本件兩造間存有委任關係乙節,為兩造所不爭執,則原告基於委任關係請求被告給付因處理委任事務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即屬有據。然原告主張因處理委任事務支出如附表編號80至89所示費用乙節,為被告所否認,茲分述如下: ⒈附表編號80所示支出費用2,926,682 元部分: 原告主張因處理委任事務,而就世國大飯店1 至3 樓水電部分,進行整修配管配線工程,並支出如附表編號80所示款項2,926,682 元乙節,固提出郁愷企業工程有限公司97年9 月工程估價單(下稱系爭工程估價單)及臺灣區電氣工程工業同業公會(下稱電氣公會)104 年6 月17日電程會總字第0866號函暨所附鑑定報告書為證(見本院卷一第246 至248 頁、本院卷二第150 至190 頁)。惟此經本院囑託電氣公會依據系爭工程估價單所載施作項目進行鑑定,經該公會至世國大飯店現場實地會勘,並以104 年市價計算後,認定系爭工程估價單施作項目所需支出費用為1,696,600 元等情,有該公會前揭鑑定報告書、鑑定明細表【甲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150 至185 頁、第188 至190 頁)。本院審酌鑑定報告係以104 年之市價為計算基準,距離系爭工程估價單所載日期97年9 月,已相隔6 年餘,且因無法與原施作廠商取得聯繫,以致於鑑定單位亦無法確認施作時之單價為何,是此部分應認原告舉證責任已盡,佐以原告所提出系爭工程估價單所載金額與鑑定查核之數額差異不大,堪認系爭工程估價單所載金額應與真實相符,則依據系爭工程估價單所示,原告關於附表編號80所示世國大飯店1 至3 樓水電工程支出費用應為1,573,140 元。至於鑑定報告中另編列鑑定明細表【乙表】金額964,020 元(見本院卷二第182 至186 頁),係系爭工程估價單所載項目以外之部分,與附表編號80所示項目無關,且原告亦未提出任何支出憑證,難認原告確實已支出該款項964,020 元,是被告既未舉證證明確有此部分之支出,自不得予以核列。從而原告關於附表編號80所示項目,請求被告給付費用1,573,140 元,應屬有據,逾此範圍以外之請求,即屬無據。 ⒉附表編號81至89所示費用部分: ⑴原告主張處理委任事務支出如附表編號81至84、88至89所示費用等情,業據其提出相關照片及單據為證(本院卷一第249 至256 頁、264 至267 頁),參以上開項目於97年間之價格分別為:附表編號81所示衛生紙架單價為180 元至200 元、編號82所示保溫湯鍋單價4,500 元、編號83所示半掀式方形餐爐單價6,800 元,編號84所示吹風機430 元、編號88所示房間節電器單價1,200 元,編號89所示塑膠卡片鑰匙單價32元等情,有高雄市旅館商業同業公會(下稱旅館公會)103 年12月27日高市旅一會字第0296號函1 份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88頁),且上開項目物品樣式新穎,均屬一般飯店經營時供旅客使用之物,則原告請求如附表編號81至84、88至89所示費用,合計225,700 元(計算式:1,400+4,500+20,400+34,400+120,000+32,000=225,700 ),即屬有據。 ⑵原告購入附表編號86所示平台白色鋼琴1 台而支出費用160,000 元乙節,業據原告提出該鋼琴照片1 張為證(見本院卷一第258 頁),並經本院會同臺南市樂器商業同業公會鑑定人許乃杰於103 年6 月30日至現場勘驗後,鑑定結果認該鋼琴屬韓製品牌,保存良好,依現況尚有160,000 元之價值等情,有本院103 年6 月30日勘驗筆錄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二第62至65頁),參以上開鑑定時間距離原告購入時間已相隔數年,倘依該鋼琴現狀尚有160,000 元之價值,衡情原告購入時之價格應為更高,足認原告為處理委任事務購入上開鋼琴支出費用160,000 元,堪認為真實。從而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編號86所示費用160,000 元,應屬有據。 ⑶至原告請求附表編號85、87所示費用合計18,000元(計算式:7,000+11,000=18,000)云云,固提出水塔、地毯及RO機外觀照片及RO機出廠證明書(見本院卷一第257 頁、第263 頁、本院卷二第216 頁)為證,惟上開RO機出廠證明書僅記載長洲企業行出售400 加侖之RO機予被告,關於出售時間及價格均未載明,尚難遽認該出廠證明書所載即指附表編號87所示之RO機,而為原告有利之認定。又參以飯店水塔、地毯清潔工作多由員工自行清潔,若委外清潔水塔半天工資為2,500 元,樓層打掃一層樓為2,500 元,另RO機1 噸價格為50,000至60,000元乙節,有旅館公會上開函文附卷可佐(見本院卷二第88頁),惟原告就此部分未提出任何支出憑證,實難僅憑原告提出事後拍攝水塔、地毯及RO機之照片,遽認原告已支出如附表編號85、87所示金額。是原告主張被告應給付如附表編號85、87所示費用,合計18,000元云云,即屬無據。 ⒊綜上,原告請求被告給付如附表編號80至84、86、88至89所示費用,合計1,958,840 元(計算式:1,573,140+225,700+160,000 =1,958,840 )即屬有據,逾此範圍以外之請求,則屬無據。 ㈡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代墊費用若干? 本件原告因委任事務支出如附表編號1 至79所示必要費用,共計27,558,552元等情,為兩造所不爭執,並有原告所提出上開費用之估價單、統一發票及支票影本在卷可稽(見本院卷一第22至230 頁、第232 至245 頁、本院卷二第125 至134 頁),堪認為真實。又原告另支出附表編號80至84、86、88至89所示費用合計1,958,840 元乙節已如前述,則原告支出必要費用共計29,517,392元(計算式:27,558,552+1,958,840=29,517,392)。又兩造均同意自原告代墊必要費用中扣除帳載費用1,019,226 元及代償侵占款16,000,000元,則原告得請求被告給付之必要費用共計12,498,166元(29,517,392-16,000,000-1,019,22 6=12,498,166)。從而原告得向被告請求返還因委任關係所支出之代墊費用為12,498,166元。 六、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546 條第1 項之規定,請求被告返還因委任關係所支出之費用12,498,166元,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之翌日即102 年9 月6 日(見本院卷一第5 頁)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5 %計算之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其逾此範圍之請求,則無理由,應予駁回。 七、至原告另依無因管理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給付代墊費用,係以單一聲明請求法院與委任之法律關係為同一之判決,自屬訴之重疊合併。則本院既認原告依民法第546 條第1 項規定為有理由判決,則原告另依民法第176 條第1 項規定請求費用返還部分,縱經審酌,其金額無從為更有利於原告判斷,此部分自無再加以論究。 八、據上論結,本件原告之訴為一部有理由、一部無理由,爰依民事訴訟法第79條,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 官 黃宏欽 法 官 高瑞聰 法 官 張嘉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10 月 14 日書記官 陳瓊芳 ┌────────────────────────────────────┐ │附表: │ ├──┬─────┬─────────────┬──────┬──────┤ │編號│廠商名稱 │施作項目 │原告請求金額│核准金額 │ │ │ │ │(新臺幣) │(新臺幣) │ ├──┼─────┼─────────────┼──────┼──────┤ │ 1 │駱昆旺 │木作施工、天花板、櫃檯、床│2,315,676元 │同左 │ │ │ │頭隱藏燈箱、床頭櫃、前廳開│ │ │ │ │ │口封磚裸磚粉平、書桌及噴漆│ │ │ │ │ │、大門口等處之玻璃、茶鏡、│ │ │ │ │ │螺絲、清運垃圾等 │ │ │ ├──┼─────┼─────────────┼──────┼──────┤ │ 2 │陳德明 │床頭片、浴室天花板、木工、│571,540元 │同左 │ │ │ │杉木天花板、房間衣櫃等 │ │ │ ├──┼─────┼─────────────┼──────┼──────┤ │ 3 │林文進 │4*8夾板等 │10,450元 │同左 │ ├──┼─────┼─────────────┼──────┼──────┤ │ 4 │林嘉忠 │壁紙、壁面處理、油漆工程、│1,001,915元 │同左 │ │ │ │走道壁面天花板等 │ │ │ ├──┼─────┼─────────────┼──────┼──────┤ │ 5 │龔嘉富 │浴室天花板等 │108,505元 │同左 │ ├──┼─────┼─────────────┼──────┼──────┤ │ 6 │進泰彈簧床│Ban Bi(邦比) Q式5*6.2 等│426,500元 │同左 │ │ │有限公司 │ │ │ │ ├──┼─────┼─────────────┼──────┼──────┤ │ 7 │高大興業有│餐桌、衣櫃、商務椅、冰箱架│639,9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等 │ │ │ ├──┼─────┼─────────────┼──────┼──────┤ │ 8 │及良實業有│地坪鋼構等 │1,380,0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9 │尚翌科技有│捷元PC主機、工程款、工資及│365,955元 │同左 │ │ │限公司 │線材等 │ │ │ ├──┼─────┼─────────────┼──────┼──────┤ │ 10 │永大機電工│電梯更新等 │750,000元 │同左 │ │ │業股份有限│ │ │ │ │ │公司 │ │ │ │ ├──┼─────┼─────────────┼──────┼──────┤ │ 11 │嘉展不銹鋼│電梯入口門框包覆 │30,000元 │同左 │ │ │行 │ │ │ │ ├──┼─────┼─────────────┼──────┼──────┤ │ 12 │億興企業社│數位錄影系統等 │78,000元 │同左 │ ├──┼─────┼─────────────┼──────┼──────┤ │ 13 │裕驊實業有│浴簾布、不銹鋼架、螺紋P館 │420,180元 │同左 │ │ │限公司 │、A601 之把手、NEW TREND雙│ │ │ │ │ │體馬桶等 │ │ │ ├──┼─────┼─────────────┼──────┼──────┤ │ 14 │祐信消防工│消防火警系統工程、安檢申報│194,000元 │同左 │ │ │程 │等 │ │ │ ├──┼─────┼─────────────┼──────┼──────┤ │ 15 │成佑門窗 │房門牙白加核桃板等 │146,300元 │同左 │ ├──┼─────┼─────────────┼──────┼──────┤ │ 16 │展錩企業股│門片、門框等 │366,000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 │ │ │ ├──┼─────┼─────────────┼──────┼──────┤ │ 17 │鑫樺工程行│客房鋁框周邊止漏灌注、客房│712,000元 │同左 │ │ │ │浴廁吊管周邊防水補強、頂樓│ │ │ │ │ │防水、八卦鋁窗周邊滲水等 │ │ │ ├──┼─────┼─────────────┼──────┼──────┤ │ 18 │吳龍勳 │裝潢隔間浴室、裝潢地毯拆除│1,025,300元 │同左 │ │ │ │、1樓開大小門、廢物處理、 │ │ │ │ │ │隔間拆除、粗工工資、RC板拆│ │ │ │ │ │除等 │ │ │ ├──┼─────┼─────────────┼──────┼──────┤ │ 19 │堡沅企業有│白磚工程等 │470,0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20 │永健空調科│空調工程、FC-400 吊隱式送 │4,685,000 元│同左 │ │ │技有限公司│風機等 │ │ │ ├──┼─────┼─────────────┼──────┼──────┤ │ 21 │大同綜合迅│32吋液晶、吸塵器、多媒體液│778,370元 │同左 │ │ │電股份有限│晶顯示、視訊盒等 │ │ │ │ │公司 │ │ │ │ ├──┼─────┼─────────────┼──────┼──────┤ │ 22 │泰舜家俱廠│床底、雙抽衣櫥、床板等 │200,300元 │同左 │ ├──┼─────┼─────────────┼──────┼──────┤ │ 23 │多來科技公│電腦軟體、耗材、設備等 │32,220元 │同左 │ │ │司、京冠電│ │ │ │ │ │腦有限公司│ │ │ │ ├──┼─────┼─────────────┼──────┼──────┤ │ 24 │燦坤實業股│聲寶72公升單門小冰箱、咖啡│17,590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壺 │ │ │ ├──┼─────┼─────────────┼──────┼──────┤ │ 25 │東慶建材有│拋光石英磚、黏著劑、修邊條│390,070元 │同左 │ │ │限公司 │等 │ │ │ ├──┼─────┼─────────────┼──────┼──────┤ │ 26 │登峰家飾行│壁紙、1樓地板及2、3、5樓休│91,850元 │同左 │ │ │ │息室外地墊等 │ │ │ ├──┼─────┼─────────────┼──────┼──────┤ │ 27 │上能福有限│地毯 │8,400元 │同左 │ │ │公司 │ │ │ │ ├──┼─────┼─────────────┼──────┼──────┤ │ 28 │張智為 │壁紙等 │400,000 元 │同左 │ ├──┼─────┼─────────────┼──────┼──────┤ │ 29 │王國豐 │矽酸鈣暗架天花板等 │551,000元 │同左 │ ├──┼─────┼─────────────┼──────┼──────┤ │ 30 │千翔玻璃行│明鏡加5 分邊、加斜光邊等 │51,540元 │同左 │ ├──┼─────┼─────────────┼──────┼──────┤ │ 31 │金通企業有│絹絲膠合一式、玻璃、明鏡等│138,000 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32 │廣照紅照明│水晶珠簾 │24,000元 │同左 │ │ │器具有限公│ │ │ │ │ │司 │ │ │ │ ├──┼─────┼─────────────┼──────┼──────┤ │ 33 │胡世明 │水電工程、電線等 │2,442,263元 │同左 │ ├──┼─────┼─────────────┼──────┼──────┤ │ 34 │祐鎰有限公│拆機保養、金星冷氣等 │53,500元 │同左 │ │ │司 │ │ │ │ ├──┼─────┼─────────────┼──────┼──────┤ │ 35 │蔡振德、蔡│油漆、房間門框披土、木門框│1,088,400元 │同左 │ │ │振山 │噴漆、大廳修補、外牆後面大│ │ │ │ │ │門鐵架前面二次防水等 │ │ │ ├──┼─────┼─────────────┼──────┼──────┤ │ 36 │勝泰鋼鋁企│加推門窗、希利康防水、鋁門│197,500元 │同左 │ │ │業行 │窗修補、門弓器、四角管、鋁│ │ │ │ │ │門、內外框等 │ │ │ ├──┼─────┼─────────────┼──────┼──────┤ │ 37 │新堡國際股│羽絨枕、閃亮(芋咖)舖罩、│193,810 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被單、羽絨被等 │ │ │ ├──┼─────┼─────────────┼──────┼──────┤ │ 38 │全影有限公│無線基地台等 │6,050元 │同左 │ │ │司 │ │ │ │ ├──┼─────┼─────────────┼──────┼──────┤ │ 39 │鑫炎企業社│高級緞面涼被 │21,400元 │同左 │ ├──┼─────┼─────────────┼──────┼──────┤ │ 40 │喬鑫企業社│被套等 │74,950元 │同左 │ ├──┼─────┼─────────────┼──────┼──────┤ │ 41 │首創招牌 │拆招牌、門號碼、招牌製作等│39,500元 │同左 │ │ │ │ │ │ │ ├──┼─────┼─────────────┼──────┼──────┤ │ 42 │前鋒廣告霓│霓虹燈管換修、四箱燈箱等 │52,300元 │同左 │ │ │虹有限公司│ │ │ │ ├──┼─────┼─────────────┼──────┼──────┤ │ 43 │龍德美術 │油漆寫字等 │21,000元 │同左 │ ├──┼─────┼─────────────┼──────┼──────┤ │ 44 │許睿豐 │樓梯打掉、牆壁空心磚拆除、│887,050元 │同左 │ │ │ │2樓裝潢拆除等 │ │ │ ├──┼─────┼─────────────┼──────┼──────┤ │ 45 │陳光華 │土水、1 樓原有2 浴門4 吋磚│2,261,458元 │同左 │ │ │ │塊、搬運水泥砂、粗工、磁磚│ │ │ │ │ │、改修浴室、天花板模、3 樓│ │ │ │ │ │地坪走樓兩邊施工等 │ │ │ ├──┼─────┼─────────────┼──────┼──────┤ │ 46 │陳麗美 │鷹架外牆等 │237,000元 │同左 │ ├──┼─────┼─────────────┼──────┼──────┤ │ 47 │莊清林 │隔間紅磚、6mm 修邊條(白色│276,100元 │同左 │ │ │ │)等 │ │ │ ├──┼─────┼─────────────┼──────┼──────┤ │ 48 │新民陽餐具│雙槽全鋼果汁鼎、長角皿、吸│21,718元 │同左 │ │ │行 │管座、象牙強化獅頭碗、PC貝│ │ │ │ │ │殼萬能夾、象牙強化牙籤罐、│ │ │ │ │ │造型蛋圈、餐具等 │ │ │ ├──┼─────┼─────────────┼──────┼──────┤ │ 49 │卡麥拉平面│拍攝費 │9,000元 │同左 │ │ │設計攝影工│ │ │ │ │ │作室 │ │ │ │ ├──┼─────┼─────────────┼──────┼──────┤ │ 50 │龍族百貨商│原子筆 │3,000元 │同左 │ │ │行 │ │ │ │ ├──┼─────┼─────────────┼──────┼──────┤ │ 51 │黃松林 │挖糞池 │10,000元 │同左 │ ├──┼─────┼─────────────┼──────┼──────┤ │ 52 │高茂空調電│壓縮機整修 │35,595元 │同左 │ │ │機有限公司│ │ │ │ ├──┼─────┼─────────────┼──────┼──────┤ │ 53 │一統清潔器│直立式吸塵器等 │14,385元 │同左 │ │ │材有限公司│ │ │ │ ├──┼─────┼─────────────┼──────┼──────┤ │ 54 │特力翠豐股│荷木衣褲架、造型掛衣鉤、浴│96,902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簾、晶鑽吸水墊、單壁燈、 │ │ │ │ │ │LED跑馬燈、聖誕紅、吸水墊 │ │ │ │ │ │、半圓玻璃平台夾、衣帽架等│ │ │ ├──┼─────┼─────────────┼──────┼──────┤ │ 55 │石典企業有│1、2樓櫃檯 │36,813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56 │津堂企業有│戶外燈等 │20,475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57 │涵馥堂美術│鏡框 │30,580元 │同左 │ │ │事業有限公│ │ │ │ │ │司、唐采企│ │ │ │ │ │業社 │ │ │ │ ├──┼─────┼─────────────┼──────┼──────┤ │ 58 │曾繼賢、李│老榆木小椅 │66,500元 │同左 │ │ │明仁 │ │ │ │ ├──┼─────┼─────────────┼──────┼──────┤ │ 59 │川峰有限公│傢俱 │75,000元 │同左 │ │ │司 │ │ │ │ ├──┼─────┼─────────────┼──────┼──────┤ │ 60 │串亨廣告股│印刷品、房卡、便條紙 │28,000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 │ │ │ ├──┼─────┼─────────────┼──────┼──────┤ │ 61 │祥亨企業 │器材安裝 │6,000元 │同左 │ ├──┼─────┼─────────────┼──────┼──────┤ │ 62 │太殿企業有│發電機保養 │38,535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63 │昭鑫興業有│發電機組修 │21,0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64 │天成元有限│不鏽鋼分離式電水壺 │6,600元 │同左 │ │ │公司 │ │ │ │ ├──┼─────┼─────────────┼──────┼──────┤ │ 65 │遠東百貨股│羽絨被 │48,000元 │同左 │ │ │份有限公司│ │ │ │ ├──┼─────┼─────────────┼──────┼──────┤ │ 66 │亞欣影音視│修繕費 │7,000元 │同左 │ │ │聽有限公司│ │ │ │ ├──┼─────┼─────────────┼──────┼──────┤ │ 67 │寶璽百貨有│刮刀、馬桶通器等 │629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68 │全國電子 │泡茶機、烤麵包機 │2,298元 │同左 │ ├──┼─────┼─────────────┼──────┼──────┤ │ 69 │名誠冷凍餐│50人份瓦斯煮飯鍋等 │9,000元 │同左 │ │ │廳廚電器辦│ │ │ │ │ │公傢俱 │ │ │ │ ├──┼─────┼─────────────┼──────┼──────┤ │ 70 │偉家飲用水│開水機、發泡機、3/4ST軟管 │30,430元 │同左 │ │ │設備有限公│、飲水機 │ │ │ │ │司 │ │ │ │ ├──┼─────┼─────────────┼──────┼──────┤ │ 71 │中大木業有│地板代工等 │23,0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72 │三民電器行│液晶電視 │93,000元 │同左 │ ├──┼─────┼─────────────┼──────┼──────┤ │ 73 │真光精品家│電視 │29,900元 │同左 │ │ │電 │ │ │ │ ├──┼─────┼─────────────┼──────┼──────┤ │ 74 │源成家電有│不鏽鋼分離式電水壺 │22,800元 │同左 │ │ │限公司 │ │ │ │ ├──┼─────┼─────────────┼──────┼──────┤ │ 75 │鈺泰企業行│遙控器 │2,500元 │同左 │ │ │ │ │ │ │ ├──┼─────┼─────────────┼──────┼──────┤ │ 76 │楊家禎 │辦公室電腦、網路線 │17,350元 │同左 │ ├──┼─────┼─────────────┼──────┼──────┤ │ 77 │現代化清潔│地毯清洗等 │25,700元 │同左 │ │ │企業有限公│ │ │ │ │ │司 │ │ │ │ ├──┼─────┼─────────────┼──────┼──────┤ │ 78 │李文明 │窗口防水 │430,000元 │同左 │ ├──┼─────┼─────────────┼──────┼──────┤ │ 79 │李世杰 │前廳開口封磚裸磚粉平等 │64,000元 │同左 │ │ │ │ │ │ │ ├──┴─────┴─────────────┼──────┼──────┤ │ 編號1 至79 所示項目合計│27,558,552元│同左 │ ├──┬─────┬─────────────┼──────┼──────┤ │ 80 │黃先生 │1至3樓水電工程 │2,926,682元 │1,573,140 元│ ├──┼─────┼─────────────┼──────┼──────┤ │ 81 │好伙伴 │衛生紙架*90 │14,400元 │同左 │ ├──┼─────┼─────────────┼──────┼──────┤ │ 82 │佳州 │保溫湯鍋 │4,500元 │同左 │ ├──┼─────┼─────────────┼──────┼──────┤ │ 83 │寬友 │半掀式方形餐爐*3 │20,400元 │同左 │ ├──┼─────┼─────────────┼──────┼──────┤ │ 84 │遠隆備品 │吹風機*80 │34,400元 │同左 │ ├──┼─────┼─────────────┼──────┼──────┤ │ 85 │鴻禧清潔 │清潔水塔、地毯 │7,000元 │0元 │ ├──┼─────┼─────────────┼──────┼──────┤ │ 86 │雅聖鋼琴 │平台白鋼琴(吊車、調音) │160,000元 │同左 │ ├──┼─────┼─────────────┼──────┼──────┤ │ 87 │長洲 │頂樓RO機 │11,000元 │0元 │ ├──┼─────┼─────────────┼──────┼──────┤ │ 88 │慧博 │房卡節電盒*100組 │120,000元 │同左 │ ├──┼─────┼─────────────┼──────┼──────┤ │ 89 │串亨廣告公│塑膠卡片鑰匙 │32,000元 │同左 │ │ │司 │ │ │ │ ├──┴─────┴─────────────┼──────┼──────┤ │ 編號80至89所示項目合計│3,330,382元 │1,958,840 元│ ├──────────────────────┼──────┼──────┤ │ 編號1 至89所示項目總計│30,888,934元│29,517,69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