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0 分鐘讀完 全文 3,355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第677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1 月 27 日

法官劉建利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2年度除字第677號

聲請人
宏安汽車運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黃德勝
代理人
陳薇雅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於民國102 年11月26日言詞辯論

終結,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示支票陸張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因附表所示支票遺失,經本院以102
    年度司催字第479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聲請人並已刊登於
    102 年6 月29日台灣時報。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並無任何
    人依法主張權利,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聲請本
    院為除權判決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又公示催
    告,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三個月內,聲請為除
    權判決,票據法第19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前段分
    別定有明文。
三、經查,原告主張如附表所示之支票遺失,經本院以102 年度
    司催字第479 號裁定准予公示催告,並經聲請人於102 年6
    月29日刊登於新聞紙(台灣時報,第27版)等事實,業經其
    到庭陳述明確,並有聲請人提出之上開日報一份附卷可佐,
    復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開公示催告卷宗核閱無訛,自堪信實
四、查所定申報權利期間為四個月,已於民國102 年10月29日屆
    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是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五、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7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劉建利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1    月    27    日
                             書記官  趙俊維
┌────────────────────────────────────────────────────────┐
│附表:                                                                                        102年度除字第677號│
├──┬──────┬─────┬─────┬──────┬────────┬───────┬──────┬───┤
│編號│發  票  人  │受  款  人│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新台幣)│ 發   票   日 │ 支 票 號 碼│ 備 考│
├──┼──────┼─────┼─────┼──────┼────────┼───────┼──────┼───┤
│001 │興隆機械企業│宏安汽車運│台灣土地銀│00000000000-│27,825元        │102年6月30日  │DK0000000   │      │
│    │有限公司 黃 │輸股份有限│行前鎮分行│0           │                │              │            │      │
│    │正宏        │公司      │          │            │                │              │            │      │
├──┼──────┼─────┼─────┼──────┼────────┼───────┼──────┼───┤
│002 │靖誠企業有限│宏安汽車運│仁武農會信│00-0000000  │7,350元         │102年7月10日  │FA0000000   │      │
│    │公司 呂恩菱 │輸股份有限│用部      │            │                │              │            │      │
│    │            │公司      │          │            │                │              │            │      │
├──┼──────┼─────┼─────┼──────┼────────┼───────┼──────┼───┤
│003 │丞明企業股份│宏安汽車運│台灣中小企│00000000000 │7,350元         │102年7月5日   │AC0000000   │      │
│    │有限公司 林 │輸股份有限│業銀行仁大│            │                │              │            │      │
│    │明水        │公司      │分行      │            │                │              │            │      │
├──┼──────┼─────┼─────┼──────┼────────┼───────┼──────┼───┤
│004 │日佑實業有限│宏安汽車運│玉山商業銀│000000000000│2,625元         │102年5月21日  │BA0000000   │      │
│    │公司 吳茂卿 │輸股份有限│行鳳山分行│8           │                │              │            │      │
│    │            │公司      │          │            │                │              │            │      │
├──┼──────┼─────┼─────┼──────┼────────┼───────┼──────┼───┤
│005 │釱有企業有限│宏安汽車運│聯邦商業銀│000000000000│3,675元         │102年6月15日  │UA0000000   │      │
│    │公司 陳金蓮 │輸股份有限│行五甲分行│            │                │              │            │      │
│    │            │公司      │          │            │                │              │            │      │
├──┼──────┼─────┼─────┼──────┼────────┼───────┼──────┼───┤
│006 │如其興工程有│宏安汽車運│陽信商業銀│000000000000│29,400元        │102年7月25日  │AD0000000   │      │
│    │限公司 柯黃 │輸股份有限│行林園簡易│            │                │              │            │      │
│    │秀赺        │公司      │型分行    │            │                │              │            │      │
└──┴──────┴─────┴─────┴──────┴────────┴───────┴──────┴───┘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2年度除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