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71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713號
- 原告
- 南非商Trade Ocean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David Jooste
- 原告
- 藍陸興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向復生
- 法定代理人
- 上二人共同 呂帆風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告
- 富凔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天之祥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上二人之 蔡昌燄
- 法定代理人
- 上三人共同 張永昌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陳煜昇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前經本院於民國103 年9 月4日言詞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民事第三庭法 官 呂佩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