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司拍字第14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19 日
- 法定代理人陳榮輝
- 原告康淑美
- 被告南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拍字第143號聲 請 人 康淑美 相 對 人 南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榮輝 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 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定有明文。 二、聲請人主張:債務人桂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及黃啟昌於民國(下同)102 年7 月19日向聲請人借用新台幣(下同)15,000,000元,約定清償期為102 年10月19日,利息按年息2.5 %計算,逾期按年息36%計算違約金,並以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為擔保,經於102 年7 月22日登記在案,嗣債務人桂華營造股份有限公司於103 年3 月3 日將附表所示之不動產信託予相對人南北開發工程有限公司,亦經登記在案。詎清償期屆至後,債務人尚欠本金10,000,000元及自103 年1 月25日起計算之遲延利息及違約金。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及其他約定事項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土地及建物登記簿謄本、借據影本各一件為證。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需繳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19 日鳳山簡易庭 司法事務官 陳佐政 附表:不動產標示 ┌────────────────────────────────────────────────┐ │土地: │ ├─┬───────────────────────────┬─┬────────┬────┬──┤ │編│ 土 地 坐 落 │地│面 積 │ │ │ │ ├───┬────┬────┬────┬────────┤ ├────────┤權利範圍│備考│ │號│縣 市│鄉鎮市區│ 段 │ 小 段 │ 地 號 │目│ 平方公尺 │ │ │ ├─┼───┼────┼────┼────┼────────┼─┼────────┼────┼──┤ │1│高雄 │鳳山 │道爺廍 │ │1088-3 │建│865.00 │萬之7069│ │ ├─┴───┴────┴────┴────┴────────┴─┴────────┴────┴──┤ │建物︰ │ ├─┬──┬───────┬───────┬──────┬───────────────┬──┬─┤ │編│ 建 │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平方公尺) │權利│備│ │ │ │ 建物門牌 │ 基地坐落 │ 主要建築 ├─────────┬─────┤ │ │ │ │ │ │ │ 材 料 及 │樓 層 面 積 │ 附屬建物 │ │ │ │號│ 號 │ │ │ 房屋層數 │合 計 │用途及面積│範圍│考│ ├─┼──┼───────┼───────┼──────┼─────────┼─────┼──┼─┤ │1│6209│高雄市鳳山區凱│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7 層:800.91 │ │全部│ │ │ │ │旋路316號7 樓 │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第7 │屋頂突出物:82.51 │ │ │ │ │ │ │ │號 │層 │合計:883.42 │ │ │ │ ├─┼──┼───────┼───────┼──────┼─────────┼─────┼──┼─┤ │2│6210│高雄市鳳山區凱│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6層:800.91 │ │全部│ │ │ │ │旋路316 號6 樓│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第6 │合計:800.91 │ │ │ │ │ │ │ │號 │層 │ │ │ │ │ ├─┼──┼───────┼───────┼──────┼─────────┼─────┼──┼─┤ │3│6211│高雄市鳳山區凱│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5層:800.91 │ │全部│ │ │ │ │旋路316 號5 樓│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第5 │合計:800.91 │ │ │ │ │ │ │ │號 │層 │ │ │ │ │ ├─┼──┼───────┼───────┼──────┼─────────┼─────┼──┼─┤ │4│6212│高雄市鳳山區凱│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4層:343.40 │ │全部│ │ │ │ │旋路316 號4 樓│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第4 │合計:343.40 │ │ │ │ │ │ │ │號 │層 │ │ │ │ │ ├─┼──┼───────┼───────┼──────┼─────────┼─────┼──┼─┤ │5│6214│高雄市鳳山區新│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4層:444.55 │陽台:2.48│全部│ │ │ │ │富路580 巷18號│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第4 │合計:444.55 │ │ │ │ │ │ │4 樓 │號 │層 │ │ │ │ │ ├─┼──┼───────┼───────┼──────┼─────────┼─────┼──┼─┤ │6│6227│上開建物之共有│同上 │ │457.40 │ │全部│ │ │ │ │部分 │ │ │ │ │ │ │ ├─┼──┼───────┼───────┼──────┼─────────┼─────┼──┼─┤ │7│6226│高雄市鳳山區凱│高雄市鳳山區道│鋼筋混凝土造│地下層:98.51 │ │全部│ │ │ │ │旋路300 巷1 號│爺廍段1088-3地│7 層樓房地下│合計:98.51 │ │ │ │ │ │ │ │號 │層 │ │ │ │ │ ├─┼──┼───────┼───────┼──────┼─────────┼─────┼──┼─┤ │8│6228│上開建物之共有│同上 │ │726.20 │ │全部│ │ │ │ │部分 │ │ │ │ │ │ │ └─┴──┴───────┴───────┴──────┴─────────┴─────┴──┴─┘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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