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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司票字第2836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3 年 07 月 04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司票字第2836號

抗告人
佶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抗告人
兼法定代理 鄧敏坫
抗告人
人 之8
抗告人
蔡文貴

上抗告人與聲請人大眾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03年度司票

字第2836號本票裁定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103年6月20日本院裁

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新台幣1000元,未據抗告人繳納

,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10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未

繳納則抗告駁回,特此裁定。

鳳山簡易庭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7  月  4  日

                 司法事務官 洪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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