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建字第6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建字第69號
- 上訴人
- 任運工程有限公司
- 即原告
- 法定代理人
- 曾景楠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達威營造股份有限公司、廣威營造有限公司間
因民國103 年度建字第69號給付工程款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
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2,326,101 元,應徵第二審
裁判費新台幣36,10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
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如數繳納裁
判費,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管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