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訴字第40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402號
- 原告
- 京華國際事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何華鳳
- 訴訟代理人
- 康清敬律師
- 被告
- 王偉仲
- 訴訟代理人
- 張立業律師
- 複代理人
- 劉禹劭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民事第七庭法 官 林裕凱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訴字第402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價金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程序。
民事第七庭法 官 林裕凱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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