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3年度重訴字第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3年度重訴字第9號
- 原告
- 世紀星鑽大樓管理委員會
- 法定代理人
- 卞億屏
- 訴訟代理人
- 黃振銘律師
- 複代理人
- 葉幸真律師
- 被告
- 陳麗琦
- 被告
- 陳𡦓泰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張名賢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劉怡孜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雅雯律師
- 被告
- 同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兼法定代理人
- 陳吳芬釵
- 上四人訴訟代理人
- 周村來律師
周元培律師
洪郁婷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