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17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178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乾潮事業開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華英
上列上訴人與達麗建設事業股份有限公司間因104 年度訴字第2178號解除契約等事件,提起上訴到院。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3,49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53,326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上訴人應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繳納,如逾期未繳,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另上訴人應補正上訴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