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勞訴字第5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59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盛偉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劉文華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5年4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件依上訴人之上訴聲明,其上訴利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37,048元,應繳上訴裁判費為8,7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勞訴字第59號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劉文華請求給付退休金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5年4月29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件依上訴人之上訴聲明,其上訴利益金額為新臺幣(下同)537,048元,應繳上訴裁判費為8,7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勞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