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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司票字第4305號

本票裁定民事裁判日期 104 年 08 月 1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司票字第4305號

聲請人
詹益興
相對人
嘉和國際開發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 吳嘉南

當事人間聲請對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內載憑票交付聲請人各如附表所示之金額,及自各如附表所示利息起算日起,均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得為強制執行。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連帶負擔。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相對人共同簽發如附表所示之本票,均免除作成拒絕證書,詎於屆期後提示均未獲付款,為此提出本票12張,聲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二、本件聲請核與票據法第123 條、第5 條第2 項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

三、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 項、第23條、第24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 項,裁定如主文。

四、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需繳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

五、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應於接到本裁定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

鳳山簡易庭

┌──────────────────────────────────────────┐│附表: 104年度司票字第4305號│├──┬───────┬────────┬───────┬──────┬───────┤│編號│ 發 票 日 │票面金額(新台幣)│ 到 期 日 │ 利息起算日 │票 據 號 碼│├──┼───────┼────────┼───────┼──────┼───────┤│001 │101年8月27日 │173,128元 │101年8月27日 │101年8月27日│0000000 │├──┼───────┼────────┼───────┼──────┼───────┤│002 │101年9月27日 │173,128元 │101年9月27日 │101年9月27日│0000000 │├──┼───────┼────────┼───────┼──────┼───────┤│003 │101年10月27日 │173,128元 │101年10月27日 │101年10月27 │0000000 ││ │ │ │ │日 │ │├──┼───────┼────────┼───────┼──────┼───────┤│004 │101年11月27日 │173,128元 │101年11月27日 │101年11月27 │0000000 ││ │ │ │ │日 │ │├──┼───────┼────────┼───────┼──────┼───────┤│005 │101年12月27日 │173,128元 │101年12月27日 │101年12月27 │0000000 ││ │ │ │ │日 │ │├──┼───────┼────────┼───────┼──────┼───────┤│006 │102年1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1月27日 │102年1月27日│0000000 │├──┼───────┼────────┼───────┼──────┼───────┤│007 │102年2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2月27日 │102年2月27日│0000000 │├──┼───────┼────────┼───────┼──────┼───────┤│008 │102年3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3月27日 │102年3月27日│0000000 │├──┼───────┼────────┼───────┼──────┼───────┤│009 │102年4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4月27日 │102年4月27日│0000000 │├──┼───────┼────────┼───────┼──────┼───────┤│010 │102年5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5月27日 │102年5月27日│0000000 │├──┼───────┼────────┼───────┼──────┼───────┤│011 │102年6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6月27日 │102年6月27日│0000000 │├──┼───────┼────────┼───────┼──────┼───────┤│012 │102年7月27日 │173,128元 │102年7月27日 │102年7月27日│0000000 │└──┴───────┴────────┴───────┴──────┴───────┘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2 日

司法事務官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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