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24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請求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7 月 1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24號上 訴 人 鄭秋蓉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唐氏聯合室內設計有限公司因請求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4 年6 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1,334,048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21,399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0 日民事第三庭法 官 郭佳瑛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7 月 10 日書記官 陳莉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