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12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4 年 09 月 03 日
- 法官徐彩芳
- 法定代理人甘秀鳳
- 原告張蕭美
- 被告碩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122號原 告 張蕭美 訴訟代理人 李清豪 被 告 碩亨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甘秀鳳 訴訟代理人 陳一華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3 日民事第六庭法 官 徐彩芳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 月 4 日書記官 李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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