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188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1884號
- 上訴人
- 富盈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茂全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配售電事業部鳳山區營
業處因104年度訴字第1884號給付扣押款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
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337,345元,應徵第二審裁
判費新台幣5,46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
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5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
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