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57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576號
- 原告
- 張簡承濬
- 訴訟代理人
- 吳任偉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莊曜隸律師
- 被告
- 藏真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徐開民
- 被告
- 郭君傑
- 上二人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瓊苓律師
當事人間請求酌減違約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576號
當事人間請求酌減違約金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一○五年十一月四日上午十時四十分,在本院第五法庭為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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