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訴字第2598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訴字第2598號
- 原告
- 承龍文理股份有限公司
- 原告
- 兼法定代理 謝榮利
- 原告
- 人
- 原告
- 謝榮賢
- 原告
- 共 同 郭清寶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鍾靚凌律師
- 被告
- 金美鳳
- 訴訟代理人
- 林福容律師
- 複代理人
- 廖威斯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原狀等事件,本院於中華民國105 年11月2日言詞辯論終結,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言詞辯論終結,茲有尚應行調查之處,有再開言詞辯論之必要,爰指定民國一百零五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三時十分再開辯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