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424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重訴字第424號
- 原告
- 陳淑玲
- 原告
- 詹金美
- 原告
- 戴宏燕
- 原告
- 謝雅華
- 原告
- 吳芳容
- 原告
- 王誌遠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湯金全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湯東穎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林嘉柏律師
- 上一人複代理人
- 張簡明杰律師
- 被告
- 晟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振宗
- 被告
- 允良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耀輝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楊品輝
楊昌盛
黃進祥律師
黃建雄律師
蔡志宏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回復原狀等事件,本院於民國110年2月18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陳淑玲新臺幣壹拾柒萬壹仟零陸拾壹元,及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二十八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新臺幣貳佰肆拾壹萬柒仟肆佰柒拾元、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陸佰伍拾壹元、新臺幣肆拾貳萬陸仟伍佰捌拾壹元,及均自民國一百零八年三月二十六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原告其餘之訴駁回。
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分二之一,餘由原告陳淑玲負擔七分之
一、詹金美負擔三百三十六分之四十三、戴宏燕負擔三百三十六分之三十七、謝雅華負擔二十八分之一、吳芳容負擔二十四分之
一、王誌遠負擔二十四分之一。本判決原告陳淑玲、吳芳容、王誌遠勝訴部分得假執行,原告謝雅華勝訴部分以新臺幣捌拾萬伍仟捌佰貳拾叁元為被告供擔保後得假執行,但被告以新臺幣壹拾柒萬壹仟零陸拾壹元、新臺幣貳佰肆拾壹萬柒仟肆佰柒拾元、新臺幣貳拾玖萬肆仟陸佰伍拾壹元、新臺幣肆拾貳萬陸仟伍佰捌拾壹元分別為原告陳淑玲、吳芳容、王誌遠、謝雅華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原告其餘假執行之聲請駁回。
事實及理由
一、按訴狀送達後,原告不得將原訴變更或追加他訴,但如擴張或減縮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者,不在此限,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第3款定有明文。
㈠、原告起訴聲明為:1、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陳淑玲新臺幣(下同)92萬4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被告應連帶將高雄市○○區○○路00號房屋如附圖所示紅線標示部分之牆面重作防水及施作防水蓋板。被告晟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晟揚公司」)應將穿越高雄市○○區○○路00號房屋界址之樹木枝葉剪除,且應使之將來不得再越界。2、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詹金美120萬2,20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3、被告應連帶將原告戴宏燕30萬8,00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4、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謝雅華118萬4,70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5、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吳芳容30萬3,40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被告晟揚公司應將穿越高雄市○○區○○路00巷0號房屋界址之樹木枝葉剪除,且應使之將來不得再越界。
6、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王誌遠31萬2,750元,暨至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被告晟揚公司應將穿越高雄市○○區○○路00巷00號房屋界址之樹木枝葉剪除,且應使之將來不得再越界。7、被告應連帶將高雄市○○區○○路00號房屋、○○路00號房屋、○○路00號房屋、○○路00巷0號房屋、○○路00巷00號房屋、○○街000號房屋扶正,回復至民國101年11年21日以前之原狀。
㈡、嗣原告變更聲明如後述原告主張聲明部分(卷四第185頁,卷五第55頁),惟主張之法律事實及請求權基礎均為同一,應僅為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依前開規定,應予准許。
二、原告主張:
㈠、被告晟揚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晟揚公司)於坐落高雄市○○區○○段○○段0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基地),起造地下2層、地上15層之鋼筋混凝土建物(完工後建案名稱為○○○大樓,下稱系爭建物),並由被告允良營造有限公司(下稱允良公司)擔任承造人。系爭基地與原告王誌遠、吳芳容、陳淑玲分別所有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巷00○0號及同路00號房屋臨接;另與原告詹金美、戴宏燕分別所有高雄市○○區○○路00○00號房屋間隔1至2間房屋;與謝雅華所有高雄市○○區○○街000號房屋為西南角相接(下稱各房屋僅以門牌號碼稱之,合稱原告房屋)。系爭建物起造工程期間,原告等人所有房屋陸續出現損害,且造成地面鬆動,經檢測結果房屋產生沉陷、傾斜,進而毀損〔各個房屋損害及傾斜之說明詳如附表一所示(不包括答辯欄),下稱系爭損害〕。
㈡、按建築法第69條規定:「建築物在施工中,鄰接其他建築物施行挖土工程時,對該鄰接建築物應視需要作防護其傾斜或倒壞之措施。」另依建築法授權訂定之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2條第1項規定:「基礎設計及施工應防護鄰近建築物之安全。設計及施工前均應先調查鄰近建築物之現況、基礎、地下構造物或設施之位置及構造型式,為防護設施設計之依據。」可知工程之承造人於施工前,應對鄰近土地之建築物現狀、基礎、地下構造物或設施等進行調查分析,作為設置防護措施之依據,建築物之基礎設計及施工,應防護鄰近建築物之安全,避免鄰近建築物、地下構造物或設施等因施工造成傾斜等損壞。前揭建築法第69條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第62條第1項規定,旨在保護施工建築物之臨接建築的安全,核屬保護他人之法律。再按「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受其損害」、「第七百七十四條至前條規定,於地上權人、農育權人、不動產役權人、典權人、承租人、其他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利用人準用之。」分別為民法第794條、第800條之1所明定。又前引民法第794條規定,此係保護他人維持社會公共利益之規定,定作人違反此項規定者,應推定其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允良公司興建系爭建物期間施工不當,未採取必要防護措施,致原告所有房屋受有上開損害;而晟揚公司為系爭建物之起造人及定作人,亦為系爭基地之利用人,亦未盡保護鄰地之地基及建築物免於損害之注意義務,渠等對於系爭損害之發生,均有過失及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
㈢、按「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184條第2項分別定有明文。次「土地上之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所致他人權利之損害,由工作物之所有人負賠償責任」為民法第191條第1項本文所明定。又被告共同造成原告之損害,應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規定負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而原告所受損害為(各原告所請求之各項及總金額分別詳如附表二所示):1、工程性修復費用:房屋本身之損害應予修復所支出之費用。2、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費用:既然造成該等房屋傾斜、沉陷,不論該建物傾斜率大於或小於若干數值、或依該數值是否已達影響居住安全之程度,應回復損害發生前之狀態,是能得請求將求償建物予以扶正,以回復損害發生前之原狀。3、建物價值減損:因房屋傾斜,縱然已請求扶正之修補賠償費用,在民間中古屋交易常情,如建物及基地曾經發生傾斜、沉陷者,即使日後已扶正,與未受損害建物之間,仍然存在買方因建物本身曾有之瑕疵,心理上產生諸如:使用上不便利感及恐懼感、不具市場競爭力、維修費用可能增加、加速折舊等不利益影響等問題,而影響交易價值,故原告對於交易價值之貶損,仍得請求賠償。
㈣、從而,原告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規定,請求被告允良公司負損害賠償責任;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第191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晟揚公司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另併依民法第185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允良公司、晟揚公司對於原告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聲明為:
1、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陳淑玲新臺幣984萬2,937元,暨自本件108年5月27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2、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詹金美新臺幣87萬1,497元,暨自本件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3、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戴宏燕新臺幣559萬8,263元,暨自本件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4、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謝雅華新臺幣578萬6,308元,暨自本件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5、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吳芳容新臺幣348萬5,845元,暨自本件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6、被告應連帶給付原告王誌遠新臺幣355萬1,537元,暨自本件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
7、原告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
三、被告等則均以:
㈠、晟揚公司僅係系爭大樓工程之「定作人」,並非承攬人,何以應與實際負責施工之「承攬人」允良公司負共同侵權行為連帶損害賠償責任?原告雖主張:晟揚公司為系爭基地之利用人,「實質影響系爭工程之設計及施工」,乃違反民法第800條之1準用第794條規定,應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第2項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云云,然僅係空泛的抽象理由,並未具體提出晟揚公司如何對允良公司「實質影響系爭工程之設計及施工」之「原因事實」為何?自難論究晟揚公司之責任。
㈡、被告於施工前後曾申請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對周邊房屋為現況鑑定:1、就戴宏燕、詹金美57號、55號房屋,惟該2人拒絕鑑定,無損害前之現況鑑定可資比對,無從證明此2房屋之損害係被告施工所造成,其應就就此不利益自行承擔,被告雖曾在施工中對57、55號房屋進行維修,然此僅為敦親睦鄰方為之。2、就220號房屋鑑定結果,其沉陷情形小於鋼筋混凝土最小容許沉陷量,不影響房屋之結構安全,而容許沉陷量乃建築物本身會因自重而產生自然的沉陷現象,沉陷非必因外力因素所為,故220號房屋所有房屋沉陷,非被告施工所造成,至謝雅華所提出之地坪現況,並非與施工前之比對結果,不足證明。3、53號房屋施工前雖有現況鑑定,但施工後原告陳淑玲不配合進行損害鑑定,無從比對原告陳淑玲所有房屋是否受有損害。4、8號、10號、220號房屋因被告施工前後均有申請現況鑑定及損害鑑定,鑑定結果結構無明顯裂縫,沉陷及傾斜率亦在容許範圍內,目前標的物結構安全應無疑慮,被告已依鑑定報告就其他造成之損害金額提存1.2倍於本院提存所(謝雅華:227,598元、王誌遠:225, 896元、吳芳容:174,679元),原告主張自無理由。
㈢、本件雖於審理中送請臺北市結構工程工業技師公會鑑定(就該單位下稱北結,鑑定報告下稱北結鑑定報告)結果,系爭建物施工造成原告房屋受有損害及傾斜,惟就該鑑定內容:1、關於工程性修復費用部分:並非全部與系爭建物施作有關(針對損害之各項答辯,詳附表一被告之抗辯欄所載)。
2、關於原告房屋傾斜、沉陷部分:關於53、55、57號房屋,北結鑑定報告理由僅為求償建物傾斜率有增加及求償建物周邊附近尚無其他工地施工為其推論依據,並未有任何工程學理分析,無從遽以之認定原告房屋所受之傾斜、沉陷為系爭建物工程所造成,況系爭基地施工過程中都沒有發生湧沙、土湧、漏水或連續壁包泥之現象,工程後之透地雷達報告亦僅顯示淺層地層有部分零星疏鬆,與一般施工損害會在工地旁土層區出現明顯疏鬆不同,可見並非被告所造成。
㈣、倘鈞院認定附表一所造成之損害、傾斜為系爭建物興建時所造成,惟原告請求賠償之金額仍屬過高:1、關於工程性修復費用部分:詳如附表一答辯欄所載。2、關於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費用部分:就被告所影響之傾斜率,應以平均傾斜率所計算之傾斜率增量來認定被告所應負責任之範圍,作為是否補強基礎或結構強度損失之依據,而原告房屋傾斜率(傾斜增量)均小於1/200,雖應賠償損壞修復費用(工程性修復費用),但不需再支出灌漿扶正補強費用。3、關於價值減損金額:原告所本之李澤昌建築師鑑定報告,係以土地及建物互有貢獻,而形成整體不動產之使用及交換價值,認定交易價值減損,應以土地及建物之金額乘以減損比例,然該鑑定報告又表示傾斜率超過1/40時要拆除重建,拆除重建僅影響建物之價值,土地之價值仍在,被告卻必須付出土地及建物整體評價之金額來賠償,原告將重複獲得土地部分之利益,違反有損害始有賠償之損害賠償法理,故不應將土地價值列入損害賠償計算之依據。
㈤、再者,原告係於103年3月間向高雄市政府線上即時服務系統市長信箱陳情,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於103年3月31日發函請被告協調處理。嗣原告於104年7月24日提起本件訴訟,除對於房屋「裂損」請求賠償之外,並聲明請求將房屋「扶正」至101年11月21日前之原狀,「交易價值減損」則表示等鑑定金額確定後再主張。其中關於「傾斜」部分更表示:依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103年12月21日000-000號鑑定實施之傾斜測量紀錄成果表(原證7),呈現系爭建物於施工後大幅傾斜及地層沉陷之現象(見起訴狀第3、4頁)。關於「交易價值減損」表示:系爭房屋因傾斜及地層沉陷,造成交易價值減損(見起訴狀第7頁第7點)。足見原告於103年3月間已經知悉其房屋受有龜裂之損害;於103年12月21日已經知悉其房屋受有傾斜之損害;於104年7月24日起訴時已經知悉其房屋因傾斜及地層沉陷而受有交易性貶值之損害。則原告請求權消滅時效自應從其知悉各項損害之時分別起算,原告固於104年7月24日起訴,依民法第129條第1項第3款規定可發生時效中斷之效力。惟有下列消滅時效的問題:1、關於房屋龜裂損害部分:原告戴宏燕,起訴請求金額308,000元,108年3月25日變更後擴張請求金額449,703元,則因其起訴時僅就同一數量上可分之以金錢為給付目的之損害賠償債權為「一部請求」,嗣再擴張請求,擴張之金額141,703元(計算式:449,703-308,000=141,703),自不受起訴中斷時效效力之保護,已罹於消滅時效。2、關於沉陷及傾斜損害部分:原告起訴聲明請求將房屋「扶正」,於108年3月25日變更為「金錢」請求,併入擴張聲明請求金額內,則原來起訴請求將房屋「扶正」之聲明即因撤回而終結,變更後之「金錢」請求聲明即屬於新訴。原告於103年12月21日已知悉房屋傾斜受有損害,因104年7月24日起訴而中斷時效,但後來「扶正」聲明之原訴因變更為「金錢賠償」聲明之新訴而撤回,依民法第131條規定視為不中斷,故時效仍自103年12月22日起算,至108年3月25日始提起之新訴,自已罹於消滅時效不得再行請求。3、關於價值貶損部分:原告於104年7月24日起訴時表示:系爭房屋因傾斜及地層沉陷,造成交易價值減損,金額俟鑑定後主張之(見起訴狀第7頁第7點)。足見原告於起訴時已經知悉受有交易性貶值之損害,但金額部分未聲明,僅就房屋龜裂損害金額為聲明,乃係就數量上可分之以金錢為給付目的之損害賠償債權為「一部請求」(龜裂損害部分)而起訴,其餘殘額部分債權(價值減損部分)則「保留請求」。嗣原告於108年3月25日始擴張聲明請求價值減損金額(原告陳淑玲部分,於108年5月27日又擴張聲明請求價值減損金額8,778,000元),則因起訴中斷時效之效力並不當然及於後來擴張請求之部分,故價值減損之聲明已經罹於消滅時效不得再行請求。原告於104年7月24日提起本件訴訟之起訴狀第11頁表示:「交易價值減損等鑑定金額確定後再主張」。嗣於108年3月25日訴之變更暨準備㈩狀表示,依據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之鑑定金額擴張聲明請求。惟查,訴之三要素為當事人、訴訟標的及訴之聲明,原告於起訴時並未聲明請求房屋價值減損金額,嗣於108年3月25日才聲明請求,則關於房屋價值減損部分,原告並非於104年7月24日即已經「起訴」,而是遲至108年3月25日才「起訴」,應為聲明之「追加」而屬於訴之追加之「新訴」,而非原來聲明之「擴張」。
㈥、並聲明:1、原告之訴駁回。2、如受不利判決,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免為假執行。
四、不爭執事項
㈠、晟揚公司於系爭基地起造系爭建物(完工後建案名稱為○○○大樓),並由允良公司擔任承造人,系爭基地與原告王誌遠、吳芳容、陳淑玲依次所有門牌號碼高雄市○○區○○路00巷00○0號及○○路00號房屋臨接;另與原告詹金美、戴宏燕分別所有○○路00、00號房屋、原告謝雅華所有○○路000號房屋間隔1至2間房屋(圖詳如本院卷一第12頁)。
㈡、被告起造系爭建物前,曾委由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於101年11月21日至同年12月21日就陳淑玲、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之房屋為現況鑑定,報告編號為000-000號(下稱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興建完成後復再次就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之房屋鑑定,報告編號為000-000號(下稱103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另誠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於100年間曾委由高雄市土木技師公會,於同年1月19至2月26日對於原告所有之房屋為現況鑑定,報告編號為000-000號(下稱100年高土木鑑定報告)。
㈢、被告已就原告請求鄰損部分為提存謝雅華(○○街000號)227,598元、吳芳容(○○路00巷0號)174,679元、王誌遠(○○路00巷00號)225,896元。
五、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所為之請求中1、戴宏燕關於房屋毀損之費用。2、傾斜扶正之費用3、價值減損之金額,是否時效消滅?
1、被告固以原告起訴時一部請求及保留請求,嗣後追加已罹於時效為時效抗辯云云。惟按損害賠償之訴,由於涉及損害原因、過失比例、損益相抵、計算方法、損害範圍及舉證困難之因素,原告起訴時難預估所得請求賠償之具體金額,甚至有賴專家鑑定及法院裁量始能確定實際損害之範圍,若強令原告於起訴時正確表明所請求之金額,可能承擔高額之裁判費,實屬過苛,故於89年2月9日修正民事訴訟法時,增定第244條第4條,使當事人得於起訴時在同一訴訟標的及原因事實範圍,僅表明其全部請求之最低金額,其餘部分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補充聲明(即補足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聲明),並賦予審判長應告以得為補充之義務。是符合該條之「補充」,依前開立法意旨及課以審判長應告知可補充,於訴訟法上應將該「補充」認定為起訴之範圍(即請求權以一開始起訴行使之範圍,有中斷時效之效力)。另所謂一部請求為數量上為可分之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為給付目的之特定債權為分割,並僅對其中數量上之一部債權而起訴,尚未放棄其餘殘額部分債權之請求(即學說上所稱之「一部請求」,並非僅限於損害賠償之債)者,在訴訟法上,將其拆為數個訴訟標的,既判力之客觀範圍以起訴之聲明為限度,且祇就該已起訴部分有中斷時效之效果,其因「一部請求」而起訴之中斷時效,並不當然及於嗣後將其餘殘額擴張請求之部分。是關於金錢賠償之訴,於第一審原告起訴之始,如非已明確表明其刻意一部請求,經訴訟進行、調查證據、雙方攻防後,如發現原告所得請求實際損害範圍高於其所請求之金額,法官應予確認原告是否為補充,若其仍不為補充,方得視為一部請求之意思。
2、查原告於起訴時,已表明原因事實乃就系爭建物興建造成原告房屋損害之損害請求賠償,並聲明請求金錢賠償、扶正,並理由中另行說明欲請求交易價值減損,惟待訴訟進行鑑定後再予補充,而原告房屋所受之損害,業經本院送請北結、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進行鑑定,鑑定後損害之金額乃高於原告起訴所請求,原告並依該鑑定結果為擴張聲明,完全符合民事訴訟法第244條第4項之情形,是其擴張部分即補充部分,則應認為其「起訴」之範圍。基此,原告本件所為請求之聲明,均應認屬其起訴請求權行使之範圍,並無時效消滅之情形。
㈡、系爭建物之興建,是否造成鄰房原告房屋傾斜、沉陷?
1、原告主張系爭建物之興建,造成原告房屋之傾斜、沉陷,並造成原告房屋內部之損害,聲請本院送請北結鑑定結果固認「經以經緯儀(T0PC0N)實施求償建物房屋牆柱角傾斜測量之成果報告詳附件五(上冊第70頁以下),並計算房屋傾斜率及與原現況鑑定報告書比對結果如上表一(上冊第8至13頁)所示。其中各求償建物之最大傾斜率分別為:○○路00號之No.16測點1/219(S5-1測點1/241次之);○○路00號之No.S6-1測點1/172(No.14測點1/243次之);○○路00號之No.18測點1/61(No.38測點1/73次之、NO.S7-1測點1/76再次之);○○街000號之No.27測點1/174(No.26測點1/179次之);○○路00巷0號之No.20C上柱)測點1/162(No.33測點1/186次之);○○路25巷10號之No.31測點1/158〔No.S2-l(上柱)測點1/161次之〕。另外,經與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比對結果,由於○○路00號S5測點傾斜率由1/3429增至1/603,○○路00號S6測點傾斜率由1/6025增至1/482,○○路00號S7測點傾斜率由1/897增至1/371,○○街000號S12測點傾斜率由1/3371C向左)增至1/ 770(向右),○○000號S11測點傾斜率由1/1553 (向右)增至1/1145 (向左),○○路00巷00號S2(上柱)測點傾斜率由1/1617增至1/529,在求償建物周邊附近尚無其他工地施工情況下,求償建物除有建築物傾斜率增大,並其房屋裂損尚係有部分新增或擴大之情形(詳附件四、九),研判係被告系爭建案施工所造成。」。惟查,上開鑑定有下列疑義:1、就原告房屋測量所採之測點,幾乎為新增測點,未考量就同一建築基礎之房屋可視為同一建築體,傾斜方向及沉陷應一致,並未針對系爭建物建築前曾為鑑定之100年、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得併予前後比對之測點再加以採點,導致得直接比對之採點僅有6點,且比對點有採上下柱,於上下柱傾斜測量相反時(No.S6、S6-1),逕採與其認與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方向相同之點作為比對依據,並未說明其所本。2、直接比對之採點數已少,於認定是否因系爭建築施工傾斜、沉陷時,未將同一建築基礎房屋之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測點結果,列入認定之基礎,忽視水平測量,僅以傾斜測量作為判斷,未就水平測量與傾斜測量相互佐證。3、又傾斜測量均逕以左、右書寫,但未確認該左右實際之方向為何〔採測點時,倘面對不同面向,所指左右即為不同方向,以53號房屋舉例說明,倘以面對○○路方向稱左右,則其測量結果表示向右即53號房屋往系爭基地方向傾斜,理當其臨基地測點之水平測量應會沉陷,然其水平測量(No.9)卻向上抬升1.1cm,導致相互矛盾之情形〕。4、除上開比對有錯誤之可能外,建物興建造成鄰房傾斜、沉陷,其原因無非在基地開挖至回填、擋土階段造成土壤流動,而該土壤流動所造成鄰房之傾倒、沉陷情形,均有相關理論依據(卷六第127、101頁),然北結鑑定報告對於傾斜測量之傾斜方向、水平測量之高程變化,是否符合上開土壤流動情形之理論,均付之闕如,其認定原告房屋是否為被告所造成之沉陷、傾斜,僅以傾斜測量是否有傾斜、傾斜率是否有增加,原告房屋是否有裂損,及附近僅有系爭建物興建為其判定依據,此經鑑定人梁敬順證述在卷(卷四第90頁),實理由欠缺。基此,北結鑑定報告實難遽採。
2、就上開北結鑑定報告之缺失,本院另將100年、101年、103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北結鑑定報告將所採測點送請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土木工程系鑑定(鑑定書下稱屏科鑑定報告)認定略如下「本案鑑定標的物分屬A(聯合基礎,○○街000、000、000、000號)、B(聯合基礎,○○路00、00號)、C(聯合基礎,○○路00號)、D(筏式基礎,○○路00巷0、00號)四區連棟建築物,此四區建物皆為鋼筋混凝土構造物,且皆無地下室,將上開鑑定報告傾斜方向,一律以○○○大樓位置為基準來定義前、後、左、右方向,標的物傾斜向○○路方向為向前,傾斜向○○街方向為後,傾斜向○○路方向為向左,傾斜向另一方向(○○路)為向右。依據垂直測量鑑定結果:○○○大樓基地開挖時,若施工不當、土壤流失,致使鄰房產生傾斜,則A區建物基本上應向前傾斜,B、C區建物應向右傾斜,D區建物應向左傾斜。因此,依此傾斜方向為基準,將基地施工前和施工後,鄰房標的物之傾斜率和傾斜方向作比對,即可判斷是否因基地開挖施工所造成。若能由同一測量垂直線(面)直接作比對最好;但若施工前、後的量測點位均不同,則退而求其次,以該連棟建物在該方位的所有測點的傾斜率值來做判斷,而水準測量為直接高程作比對。【A區建物】:在施工後有明顯向前傾增量現象(增量為前1/248),此向前傾斜的增量與基地開挖可能造成A區建物傾斜的方向一致,研判是基地開挖所造成。而水準測量結果顯示,A區建物○○街側在基地施工後初期之103年12月上升了0.3至0.5公分,研判A區建物接鄰基地處的土壤有流失,使得在A區建物向前(基地側)所致。此現象與垂直測量結果相符。此高程差在105年8月又降至-0.1至0.3公分,顯示A區建物在基地施工後,其下方土壤有受到擾動而重新壓密的現象,此重新壓密現至105年8月應已趨於穩定,因從105年8月至105年12月,高程已不在發生變化,且幾乎回復到施工前的高程。因此,垂直及水準測量結果皆顯示,A區建物的向前(○○路方向)傾斜是基地開挖所致。【B、C區建物】:B區建物前側在施工後,有稍微向左傾斜增加現象,其傾斜率增量在左1/729至左1/524間;C區建物前側在施工後,有稍微向右傾斜增加的現象研判此現象應予基地開挖施工無關,因為基地開挖施工所造成的傾斜方向應是向右,而B區建物傾斜增量的方向卻是向左,恰與之相反。C區建物傾斜增量雖然是向右,但其與基地有B區建物為間隔。若B區建物之傾斜已判定非基地開挖所造成,則C區建物之傾斜當然更與基地開挖無關。水準測量又顯示,○○路00號右前緊鄰基地處之測點(9),在基地施工後,上升了1.1公分。基地開挖時,若緊鄰B區建物處有土壤流失,此點應下降。因此B、C區建物左傾、右傾現象另有其他原因,但非基地開挖所造成。另B區測點向前或向後傾斜,或C區建物嚴重向後傾斜,應與基地開挖無關。原因除了B、C區建物前後向傾斜,基本上與基地開挖無關外,C區在施工前測點(S8)之傾斜率:後1/62,可證明C區建物的嚴重向後傾斜是在基地施工前已存在。【D區建物】:施工後左右向4個測點傾斜率在左1/197至左1/158之間,明顯向左傾斜,然施工前的(S2)亦是明顯向左傾斜(1/179),與施工後4個測點的傾斜率相當,是D區建物的向左傾斜在基地施工前已存在,尚難證明是基地開挖所致,然前後向在施工前有3處3個測點,傾斜率值甚微,可視為沒有前後向傾斜,在基地施工後,D區建物確實有向前傾斜,單從向前的現象尚難證明是基地開挖所致,因基地可能造成D區建物傾斜的方向基本上應是向左。然水準測量結果顯示,不僅D區建物在基地施工後有向前傾斜,且明顯沉陷,此沉陷現象隨著時間增加而增加,2處6個測點施工前、後高程直接比對結果,其下陷量在施工後初期103年12月的1.8至2.9公分,在二年後105年12月增至2.4至3.6公分。研判此沉陷現象是因為基地開挖施工時,在緊鄰○○路00號和00巷0號附近有發生土壤流失所引起,此土壤流失意造成○○路00、00號建物沉陷、向左傾斜現象,該等現象在垂直及水準測量結果亦得到證明(見圖一),而D區建物沉陷隨著時間增加,即是其下方土壤流失、受到擾動而重新壓密的現象。D區建物向前傾斜的增量從103年的1/380減緩到105年的1/786,即是土讓重新壓密時,土壤壓力隨時間從新調整後的結果,故D區建物向前傾斜確實是基地開挖施工所致」(屏科鑑定報告第15至41頁),而該鑑定報告針對100年至105年系爭基地與周邊鄰房傾斜率、高程變化,依據建築結構整體比對,並明確說明認定此變化與基地開挖相關與否之理論,與原告自行提出之營建工程防災技術相符(卷六第107頁),是此份鑑定報告內容,乃符合土木工程相關論理,亦無有何違反經驗法則之處,是本院認上開鑑定報告具有客觀公信力,應堪值採。從而,應足認定系爭建物之興建,造成○○街000號房屋、○○路00巷0號、00號房屋(下稱合系爭房屋)傾斜、沉陷,然並未造成○○路00、00、00號房屋傾斜、沉陷。
3、原告固主張屏科鑑定報告所引用北結鑑定報告、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數值,有方向相反之情形,乃任意變換方位而認定傾斜方向,就座標或方位系統紊亂(並非統一轉換相同角度)故其比較結果,並非正確云云。然100、101、103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北結鑑定報告針對其所採測點之觀測方向及結果,均有示意圖、照片為表示(屏科鑑定報告第63至167頁),屏科鑑定報告乃基於該等示意圖設定固定之4個方向列出各原告房屋傾斜方向,經核並無錯誤,況證人梁敬順證稱其僅判定房子有沒有左右傾斜(卷四第86頁),而○○路00、00、00號房屋興建方向,與○○路街00巷0、00號垂直,與○○街000號房屋180度相反,是各房屋之左右,實屬不同方向,無從以轉換統一角度重新定位座標,是原告前開主張顯不可採。原告另主張B或C區房屋若坐落在凹陷地層上,有發生地表下土壤掏空(管湧),勢必將形成B區建物傾斜增量向左,C區建物傾斜增量向右之沉陷趨勢云云,並以被證26為憑據,惟此部分經鑑定人吳志興證稱:在不知道何原因下方土壤含水量高,開挖之後,土壤跑到基地,因為掏空,砂土是往下掉,上面建築物往下沉,可能會右傾或左傾,有可能包泥或不明原因,土壤會從另一邊流出來,所以建物不一定都傾斜朝同一個方向,但一定都會下陷,不可能會上升,該水準測量不可能上升1.1公分,不管怎樣地基會掏空或流失,加上房屋的自重,一定會向下沉等語(卷六第278至280頁),而原告所提出作為理論之圖說(卷六第107頁),亦於鄰基地側呈現下沉之情形相符,是難以此認定屏科鑑定報告理論有所違誤。原告復主張若地盤改良使用高壓噴射灌漿工法,亦有可能造成B區地盤隆起,惟被告所陳其係以攪拌樁改良地盤,原告自承業界偏少採用高壓工法,鑑定人吳志興同稱地質改良一般不會用到高壓工法,因為處理不好,房子會撐裂,一般筏式基礎建物比較適合等語(卷六第12頁),另參以若採取原告所稱之工法,自不可能僅有相鄰B區部分採取此工法,當應相鄰鄰房周邊一併為之,然在A、D區有土壤流動之情形下,相鄰基地之水準測量均未曾有上升之情形,是原告此部分主張,難謂可採。
㈢、原告房屋之損害是否為○○○大樓之興建所造成?該損害金額為何?
1、關於○○路00、00、00號部分,承上,此部分房屋雖有傾斜,但並非為系爭建物興建所致,故其傾斜應扶正或價值減損之損害,當與被告無關。又該等房屋上之損害(工程性修復部分),亦有可能為此傾斜所造成,難遽認與系爭建物必然有關,則原告陳淑玲、詹金美、戴宏燕就渠等房屋之損害為被告所致,應再提出足以說服本院之心證,惟除○○路00號其緊鄰系爭基地,1樓後圍牆明顯可見被告施工時於牆面釘設有釘子,並殘留保麗龍,可認被告施工時確有傷及房屋1樓圍牆及牆面,是就該等部分之損害(詳附表一㈠項次1至8),應認定為被告所造成,而此部分損害經北結鑑定結果,損害修復之金額應為171,061元〔項次1至8之金額總合,扣除照片12部分6,708元,另以比例計算其他費用11,635元、廢料清理及運什費6,851元、管理費15,551元。依據北結鑑定報告之計算方法,不含其他之工程總額5%為廢料清理及運什費,管理費為工程總額加計其他、廢料清理及運什費之10%〕,是陳淑玲所受之損害應為171,061元。至詹金美、戴宏燕雖提出被告提出要約,欲與渠等所簽立之協議書(原告並未簽名),協議書內容被告曾自承系爭建物之興建造成渠等房屋之損害,惟觀之該協議書目的乃為和解,其為達成和解所為之承認究竟是否僅係出於得迅速了結糾紛,或其他之動機,不得而知,況兩造並未就協議書達成和解,故難以該等和解之要約認定00、00號損害被告已自認為其所造成。
2、關於系爭房屋部分,系爭建物之興建確實造成系爭房屋傾斜、沉陷,亦應因此而造成房屋本體之毀損。又而系爭房屋於系爭建物興建完成後,於105年間北結鑑定時經兩造會勘新增有附表一編號㈢(不含照片24)、㈣(不包含照片17、25)、㈤所示之損害,而由上開屏科鑑定結果,系爭房屋因系爭建物基地開挖後之土壤流動,導致傾斜,後持續沉陷、壓密作用至105年間,而傾斜、沉陷確為房屋損害之成因,故在被告未能提出反證,證明該等損害非系爭房屋傾斜、沉陷所造成之情形下,應作對原告有利之認定(認為被告所造成)。茲就系爭房屋所受損害額分述如下:
⑴、○○街000號:
①、工程性修復損害:經北結鑑定結果應為536,268元(扣除照片24部分7,056元,另重新按比例計算其他費用為31,937元、廢料清理及運什費為21,694元、管理費為48,752元。依據北結鑑定報告之計算方法,不含其他之工程總額5%為廢料清理及運什費,管理費為工程總額加計其他、廢料清理及運什費之10%,見北結鑑定報告上冊第309至315頁)。
②、傾斜扶正:原告謝雅華固主張需扶正云云。查針對結構物何種程度需要扶正,目前尚無明確規定,不過一般是以傾斜度1/100為扶正的標準,若以最嚴格之標準,則取傾斜度1/200為扶正標準,此有屏科鑑定報告在卷可考(鑑定報告第231頁);證人梁敬順亦證稱:鑑定手冊沒有規定什麼情況下一定要扶正,沒有原則可以研判,手冊沒有規定,我的建議一般而言超過1/80、1/70以上才扶正比較有作用,像1/150、1/174都還好,對結構損害沒有那麼大,且扶正有期限性,只能扶到1/250,扶到1/280就是極限了(卷四第92頁),另參以高雄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規範傾斜超過1/200無安全疑慮時方應估列補強費用,故基於結構安全、實務操作之可能及安全性,應於傾斜度大於1/200方有扶正之必要性。而前開所謂傾斜度,應認屬傾斜增量,否則非為「扶正」〔舉例言之(並非實際存在數值僅為說明):如因房屋原本建築結構等因素斜度為1/150,後傾斜至1/140,而將之扶正至極限1/250,則反而造成相對傾斜〕。查220號房屋為向前傾斜,故於緊鄰基地位置之測點,其傾斜增量應為最大,而以該測測點(21、24)平均值,與該區(A區)建物在系爭建物施工前,前後向傾斜率前1/3300相減後,傾斜增量為1/267,並未大於1/200(屏科鑑定報告第233頁),故無扶正之必要。北結鑑定雖認有向前傾斜1/174、1/179之情形(測點26、27),惟該2點缺乏可供比較之施工前傾斜率可供比對,且該2點為離基地較遠之位置,其傾斜率增量自不應較房屋緊鄰基地之位置為大,是難以此傾斜率作為需扶正之憑據。
③、房屋交易價值減損:就房屋傾斜、沉陷,進而造成房屋損壞,縱修復後於社會之通常觀念,仍因受標籤化而無法恢復房屋正常的履歷,交易價值會受物理上及購買者心理上影響甚鉅,是房屋交易價值確因受損,而被告所造成之損害為傾斜增量,故應以220號房屋施工後之傾斜增量1/267作為價值減損之判斷。經本院送請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鑑定後,就估價採用比較法及原價法兼用,認定220號房屋房地原本之價值為26,360,000元,並依據各法院之判例,參酌高雄市建築物工程施工損害鄰房鑑定手冊,有關建築物傾斜對應之修補策略級距,分析、綜合、判斷、評價、量化、合理化及全重調整,認其減損價值率8%,減損價值為2,108,800元(見李澤昌鑑定報告第18至19頁,卷六第29至35頁),此鑑定方式並未違反經驗及論理法則,應堪以採信。
④、是220號房屋所受損害為2,645,068元(536,268+2,108,800=2,645,068)。
⑵、○○路00巷0號:
①、工程性修復損害:經北結鑑定結果應為291,330元〔(已修復費用24,000元)+(尚未修復部分229,472元,扣除照片17部分15,567元,另以比例計算其他費用18,427元、廢料清理及運什費10,695元、管理費24,303元)=291,330。依據北結鑑定報告之計算方法,不含其他之工程總額5%為廢料清理及運什費,管理費為工程總額加計其他、廢料清理及運什費之10%,見北結鑑定報告上冊第316至319頁〕。
②、傾斜扶正:原告吳芳容固主張需扶正云云。承前所述,應於傾斜度大於1/200方有扶正之必要性,並以傾斜增量為認定。查25巷8號房屋為向前傾斜,以前後方向測點(19、32)平均值前1/848,與在系爭建物施工前,前後向測點前1/5530相減後,傾斜增量為前1/1002,並未大於1/200(屏科鑑定報告第235頁),故無扶正之必要。北結鑑定雖認有向左傾斜1/162之情形(測點20),惟承前屏科鑑定報告所示,該傾斜於系爭建物興建前業已存在,不得認應予扶正。
③、房屋交易價值減損:就房屋傾斜、沉陷,則交易價值確因受損(理由同前),傾斜增量方為被告所造成之損害,故應以房屋施工後之傾斜增量1/1002作為價值減損之判斷。經本院送請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鑑定後,25巷8號房屋房地原本之價值為17,800,000元例,減損價值率1%,減損價值為178,000元(見李澤昌鑑定報告第20至24頁,卷六第29至35頁,此鑑定採取之方法及可採之理由同前)。
④、是00巷0號房屋所受損害為469,330元(291,330+178,000=469,330)。
⑶、○○路00巷00號:
①、工程性修復損害:經北結鑑定結果應為280,477元(見北結鑑定報告上冊第318至321頁)。
②、傾斜扶正:原告王誌遠固主張需扶正云云。承前所述,應於傾斜度大於1/200方有扶正之必要性,並以傾斜增量為認定。查25巷10號房屋為向前傾斜,以前後方向測點(S2、S3、29、30)平均值前1/499,與在系爭建物施工前,前後向測點前1/1677相減後,傾斜增量為前1/710,並未大於1/200(屏科鑑定報告第237頁),故無扶正之必要。北結鑑定雖認有向左傾斜1/158之情形(測點31),惟承前屏科鑑定報告所示,該傾斜於系爭建物興建前業已存在,不得認應予扶正。
③、房屋交易價值減損:就房屋傾斜、沉陷,則交易價值確因受損(理由同前),傾斜增量方為被告所造成之損害,故應以房屋施工後之傾斜增量1/710作為價值減損之判斷。經本院送請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鑑定後,25巷10號房屋房地原本之價值為18,600,000元,減損價值率2%,減損價值為372,000元(見李澤昌鑑定報告第25至28頁,卷六第29至35頁,此鑑定採取之方法及可採之理由同前)。
④、是25巷10號房屋所受損害為652,477元(280,477+372,000=652,477)。
3、被告辯稱北結鑑定報告計算之損害金額過鉅,且未扣除房屋原有之裂縫及損害部位,以致修復數量評估過大,經其重新計算後,提出比對明細供參(見附表一)。惟查,關於是否為原有房屋損害部分,業經本院判定如下,並均已扣除(詳附表一本院針對基地開挖前是否已存在部分之認定欄所示),又該等損害修復之費用,經鑑定人梁敬順證稱:依鄰損鑑定手冊第3章第3.2.6節第2項「非結構體之估算原則」規定(見該手冊第10頁),損害之修復費用應以面、間為原則來估算,例如這面牆產生1道新裂縫,則整面都要計算,假設這面牆原有1道舊裂縫是長1公尺,寬0.002公尺,則面積是0.002平方公尺,十分的小,無法扣除,亦未規定應予扣除;伊當初在估算修復賠償費用時,也有考量合理性,假設是一個9乘9的房間,本來就有1道舊裂縫,伊不會用9乘9去估算,而是用3乘3計算,除非另有新的1道裂縫,再另行估算等語(見卷四第143至147頁)參以鄰損鑑定手冊第3章「損害之修復鑑定」第3.2.6節「估算鑑定標的物損害之修復賠償費用」第2項「非結構體之估算原則」規定:「非結構性裂縫:修補費用之估算,應以整面為計價原則,天花板、地板(如磨石子)應以隔間為計價原則…。修復費用之估算應以一戶為單位,採各戶單獨發包之價格估算。工料單價分析基準以本手冊之單價為準。損害項目之比對結果,若能提出證明非工程施工所影響者,不必予以修復外,一律依本手冊附錄四損害修復費用鑑估單價參考表,全部列入修復。」(見該手冊第10至11頁),確與證人梁敬順證詞相符,則北結鑑定報告估算房屋損害之修復賠償費用,既係依據鄰損鑑定手冊相關規定,且業經鑑定人梁敬順考量賠償合理性後估算,應可認並無估算過鉅之情況。故被告此部分所辯,亦屬無稽。
4、原告另主張就價值減損應以最大傾斜率來計算云云。查建物興建時會有初始水平誤差(設板模時之誤差,牆面上下可能會呈現鋸齒狀),若垂直線測量較短,誤差即會更大,故就測量或興建建築之過程中,造成之傾斜率誤差,實難避免;且於鑑定實務上傾斜率究竟採最大傾斜率或平均傾斜率,沒有確定的規定,因有對於最大傾斜率之疑義(如原證25),故現有類似自由心證,高雄市鑑定手冊也沒有寫最大傾斜率,此經證人吳志興證述明確,故可知就傾斜率如何分析、是否採取最大傾斜率或平均傾斜率,乃依鑑定人基於專業,針對個案房屋所為之判斷,自難謂必採最大傾斜率。
5、被告另抗辯就交易價值減損不應將土地價值併予計算,否則有違損害賠償責任之法理云云。此經本院函詢鑑定人之結果略以『1、不動產估價即依影響不動產價格之因素及原則,評價得出前述鑑定標的物之價值,此價值乃在強調一個被需求的財貨與一位具有潛力的購買者間的關係,從而交換價值的貨幣化,即交換價值,而使用價值貨幣化,即形成價格,而此價格為土地、建物兩者「互有貢獻」,而成就整體房屋不動產之正常價值,包括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2、鑑定標的物曾受鄰房施工影響而有傾斜損害,為僅次於最嚴重的倒塌損害,縱有補強其瑕疵、修復及灌漿抬升扶正的工程上恢復原狀,依社會通念及交易習慣,亦已構成其交易價值上的減損,此減損並非僅是建物單方面的減損,也包括土地交易價值的減損,因為建物系坐落在該土地上,建物及土地各互有貢獻形成整體不動產的價值,即不動產估價原則中之「貢獻原則」,整體交易價值之減損係反映在鑑定標的物的土地及建物整體上,而非僅因建物受損,而整體價值減損僅考量建物,卻忽略「土地價值的貢獻」』,此有李澤昌建築師事務所108年11月22日函文可佐(卷五第429頁),簡言之鑑定人所為之交易減損估價,為因建物坐落於土地上,於交易時乃一併出售,該減損價值即出售時價額受傾斜、沉陷之減損金額,此確為系爭房屋傾斜所受之損害,並無違誤(舉例說明:毀損他人汽車車門,他人鈑金修復後,就交易價值之減損應以整輛汽車觀之,非以車門減損價值認之)。被告此部分所辯,亦不可採。
㈣、被告晟揚公司、允良公司就系爭建物興建所造成之損害是否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按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民法第184條第2項、第185條第1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系爭建物係由晟揚公司起造、允良公司承攬,而由被告建築師事務所負責監造,而土地所有人開掘土地或為建築時,不得因此使鄰地之地基動搖或發生危險,或使鄰地之工作物受有損害,民法第794條定有明文,此係保護他人維持社會公共利益之規定,定作人違反此項規定者,應推定其於定作或指示有過失。晟揚公司既為系爭建物工程之定作人,並將之交予允良公司承攬施作,另由被告建築師事務所負責監造,則施工後被告倘疏未隨時注意鄰房地基之穩定,對於鄰接建物即房屋未能視需要而作充足之防護其傾斜或倒壞之措施,致原告所有系爭房屋、53號房屋發生裂損或傾斜之損害,應認有過失。況晟揚公司迄未就其定作或指示並無過失之有利事實,予以舉證證明,則允良公司承攬系爭住宅工程,因施工有疏失,而晟揚公司定作系爭工程,因定作有過失,被告建築師事務所於監造過程,亦未盡應有之注意,致系爭房屋、53號房屋受有損害,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第794條、建築法第69條及第89條等保護他人法律之規定,被告對於原告因此所受之損害,自應負連帶賠償責任。而原告陳淑玲、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分別受有171,061元、2,645,068元、469,330元、652,477元之損害業如前述,又因原告等人拒絕接受被告賠償(金額未能達成一致),故被告已以提存之方式給付謝雅華227,598元、吳芳容174,679元、王誌遠225,896元,是原告陳淑玲、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僅得各再向被告請求損害171,061元、2,417,470元、294,651元、426,581元(2,645,068-227,598=2,417,470;469,330-174,679=294,651;652,477-225,896=426,581)。
六、綜上所述,原告陳淑玲、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依侵權行為之法律關係,請求被告應連帶給付渠等依次為171,061元、2,417,470元、294,651元、426,581元,及陳淑玲自108年5月28日起(108年5月27日民事變更訴之聲明狀送達翌日);謝雅華、吳芳容、王誌遠自108年3月26日起(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暨準備㈩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5計算之法定利息,為有理由,應予准許。逾此部分,為無理由,應予駁回。本件判決所命給付原告陳淑玲、吳芳容、王誌遠之金額未逾50萬元,爰依職權宣告假執行;原告謝雅華勝訴部分,原告陳明願供擔保請准宣告假執行,就被告敗訴部分其亦聲請供擔保免為假執行,核無不合,爰分別酌定相當之擔保金額,予以准許。至原告敗訴部分,其假執行之聲請失所附麗,應予駁回。
七、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79條、第85條第1項、第2項。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㈠、陳淑玲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本院針對基地│ │ │ │ │(新臺幣) │ │ │開挖前是否已│ │ │ │ │ │ │ │存在部分之認│ │ │ │ │ │ │ │定 │ ├────┼──┬──┬─────────┼──────────┼─────┼──────┼─────────────┬──────┼──────┤ │工程性 │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 │修復費用│ │ │ │ │ │ │ │(新臺幣) │ │ │ ├──┼──┼─────────┼──────────┼─────┼──────┼─────────────┼──────┼──────┤ │ │1F │1 │後圍牆填塞約10cm保│後圍牆填塞約10cm保麗│18,000 │北結鑑定報告│因原告與被告工地鄰接之外牆│1,800 │ │ │ │ │ │麗龍 │龍拆除 │ │附件八第8-2~│伸縮縫保麗龍為相鄰房屋外牆│ │ │ │ │ │ │ │ │ │8-6頁、附件 │應退縮之碰撞距離,碰撞距離│ │ │ │ │ │ │ │ │ │九○○路00號│留設間距的保麗龍90%均已挖│ │ │ │ │ │ │ │ │ │部分(下同)│除,只剩約10%需處理,修繕│ │ │ │ │ │ │ │ │ │照片1、39 │費用1,800 元。 │ │ │ │ │ ├──┼─────────┼──────────┼─────┼──────┼─────────────┼──────┼──────┤ │ │ │2 │後圍牆填塞約10cm保│房屋外牆與系爭建案圍│26,400 │照片1、39 │因原告與被告工地鄰接之外牆│0 │ │ │ │ │ │麗龍 │牆間位置上方施作不銹│ │ │為相鄰房屋應退縮之碰撞距離│ │ │ │ │ │ │ │鋼防水蓋板(含不鏽鋼 │ │ │,目前外牆上殘留釘子已清除│ │ │ │ │ │ │ │支撐架及排水管) │ │ │完成,該處底部被告已留設排│ │ │ │ │ ├──┼─────────┼──────────┼─────┼──────┤水口並無積水之虞無需施作防│ │ │ │ │ │3 │後圍牆填塞約10cm保│房屋圍牆與系爭建案圍│7,200 │照片1、39 │水蓋板。釘設於原告外牆之釘│ │ │ │ │ │ │麗龍 │牆間施作不銹鋼防水蓋│ │ │子僅固定於磁磚縫上,且深度│ │ │ │ │ │ │ │板 │ │ │約0.5 公分,非造成外牆滲水│ │ │ │ │ ├──┼─────────┼──────────┼─────┼──────┤之主因。原告應於興建其房屋│ │ │ │ │ │4 │後圍牆填塞約10cm保│房屋外牆與系爭建案圍│30,000 │照片1、39 │時即應考慮自家房屋外牆防水│ │ │ │ │ │ │麗龍 │牆間牆面鐵釘拔除及以│ │ │問題,才不致造成木作裝潢發│ │ │ │ │ │ │ │防水膠塗佈進行防水處│ │ │霉損毀,故不應歸責於被告施│ │ │ │ │ │ │ │理 │ │ │工損壞所致。 │ │ │ │ │ ├──┼─────────┼──────────┼─────┼──────┼─────────────┼──────┼──────┤ │ │ │5 │後圍牆牆壁磁磚凸起│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7,921 │照片2、14 │照片2 :此圍牆二丁掛需重新│3,461 │ │ │ │ │ │破損、牆壁磁磚網狀│貼 │ │ │舖貼的面積只有0.5m×0.5m=│ │ │ │ │ │ │裂縫:寬約0.1~0.2m│ │ │ │0. 25㎡×1610=402元。 │ │ │ │ │ │ │m │ │ │ │照片14:參照北結鑑定會勘記│ │ │ │ │ │ │ │ │ │ │錄表網狀裂縫只有1處為寬0. │ │ │ │ │ │ │ │ │ │ │1~0.2mm,損壞修復估算過大 │ │ │ │ │ │ │ │ │ │ │、評估修繕面積約50%,修繕│ │ │ │ │ │ │ │ │ │ │費用3,059元。 │ │ │ │ │ ├──┼─────────┼──────────┼─────┼──────┼─────────────┼──────┼──────┤ │ │ │6 │圍牆牆壁磁磚及抿石│牆抿石子拆除及施工 │5,725 │照片4 │參照照片編號4 、5 、6 所示│0 │關於照片12部│ │ │ │ │子滲水 │ │ │ │,該隔戶圍牆並無破損且無空│ │分,與101年 │ │ │ ├──┼─────────┼──────────┼─────┼──────┤心拱起狀況,鑑定技師評估之│ │高土木鑑定報│ │ │ │7 │圍牆牆壁磁磚及抿石│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40,764 │照片4~6、12 │滲水狀況應為原告採光罩矽利│ │告照片2乃一 │ │ │ │ │子滲水、牆壁磁磚裂│及舖貼 │ │ │康老化破損導致雨水滲入底部│ │致,且所標示│ │ │ │ │縫:長約0.07+0.05m│ │ │ │,故應重新施作採光罩矽利康│ │之受損情形亦│ │ │ │ │,寬約0.1mm │ │ │ │即可,矽利康施作費用已評估│ │完全相同,故│ │ │ │ │ │ │ │ │在照片編號9~10。參照北結鑑│ │應為系爭基地│ │ │ │ │ │ │ │ │定會勘記錄表照片編號12記錄│ │施工前業已存│ │ │ │ │ │ │ │ │裂縫只有1條長0.07+0.05m寬│ │在(下冊第 │ │ │ │ │ │ │ │ │0.1mm,僅為1塊磁磚面積0.18│ │322頁),此 │ │ │ │ │ │ │ │ │㎡,且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 │ │部分費用6708│ │ │ │ │ │ │ │ │已有相同位置記錄,修繕費用│ │元(3.9單位 │ │ │ │ │ │ │ │ │0元。 │ │×1720單價=│ │ │ │ │ │ │ │ │ │ │6,708),應 │ │ │ │ │ │ │ │ │ │ │予扣除。 │ │ │ ├──┼─────────┼──────────┼─────┼──────┼─────────────┼──────┼──────┤ │ │ │8 │牆壁裝飾板滲水 │單面夾板牆(含貼皮)拆│7,722 │照片11 │原告木作裝潢發霉損毀係因原│0 │ │ │ │ │ │ │除及施作 │ │ │告房屋外牆滲水所致,原告應│ │ │ │ │ │ │ │ │ │ │於興建其房屋時即應考慮自家│ │ │ │ │ │ │ │ │ │ │房屋外牆防水問題,原告外牆│ │ │ │ │ │ │ │ │ │ │建造時無施作防水,日後造成│ │ │ │ │ │ │ │ │ │ │之潮濕不應歸責於被告,修繕│ │ │ │ │ │ │ │ │ │ │費用0元。 │ │ │ │ │ ├──┼─────────┼──────────┼─────┼──────┼─────────────┼──────┼──────┤ │ │ │9 │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罩│26,520 │照片9、10、 │原告1F車庫採光罩雖因被告施│0 │ │ │ │ │ │罩接縫滲水 │接縫滲水處SILICON拆 │ │16 │工粉塵汙染,並無阻塞軌道造│ │ │ │ │ │ │ │除與填補 │ │ │成馬達燒壞之情事,且被告派│ │ │ │ │ │ │ │ │ │ │員清洗時並無破壞矽利康情形│ │ │ │ │ │ │ │ │ │ │,塑膠帆布經原告同意固定於│ │ │ │ │ │ │ │ │ │ │採光罩骨架上,並非固定於馬│ │ │ │ │ │ │ │ │ │ │達感應器上,責任原因非被告│ │ │ │ │ │ │ │ │ │ │造成,費用不應由被告負擔,│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0 │庭院水池破裂滲水 │庭院水池破裂滲水已自│不再請求 │照片3 │ │0 │ │ │ │ │ │ │行修復 │ │ │ │ │ │ │ │ ├──┼─────────┼──────────┼─────┼──────┼─────────────┼──────┼──────┤ │ │ │11 │庭院步道、小魚池損│戶外汙水管線重新施作│200,000 │照片7、11 │103高土木、北結鑑定之沉陷 │0 │ │ │ │ │ │壞、牆壁裝飾板滲水│(含開挖、換管、回填 │ │ │僅有-0.5cm~+1.1cm,不會造│ │ │ │ │ │ │,因污水管靠近房屋│、復原等工程) │ │ │成管線堵塞問題,費用不應由│ │ │ │ │ │ │右側,研判係前院地│ │ │ │被告負擔,修繕費用0元。 │ │ │ │ │ │ │坪沉陷導致排水不順│ │ │ │ │ │ │ │ │ ├──┼─────────┼──────────┼─────┼──────┼─────────────┼──────┼──────┤ │ │ │12 │庭院步道、小魚池損│庭院步道、小魚池損壞│不再請求 │照片7 │ │0 │ │ │ │ │ │壞 │已自行修復 │ │ │ │ │ │ │ │ ├──┼─────────┼──────────┼─────┼──────┼─────────────┼──────┼──────┤ │ │ │13 │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罩│30,000 │照片8、16 │原告1F車庫採光罩雖因被告施│0 │ │ │ │ │ │罩(有軌道)移動時會│(有軌道)移動時會產生│ │ │工粉塵汙染,並無阻塞軌道造│ │ │ │ │ │ │產生噪音 │噪音修復(含吊車) │ │ │成馬達燒壞之情事,且被告派│ │ │ │ │ │ │ │ │ │ │員清洗時並無破壞矽利康情形│ │ │ │ │ │ │ │ │ │ │,塑膠帆布經原告同意固定於│ │ │ │ │ │ │ │ │ │ │採光罩骨架上,並非固定於馬│ │ │ │ │ │ │ │ │ │ │達感應器上,責任原因非被告│ │ │ │ │ │ │ │ │ │ │造成,費用不應由被告負擔,│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4 │牆壁裝飾板滲水 │櫃子及洗臉槽座修復 │35,000 │照片11 │原告木作裝潢發霉損毀係因原│0 │ │ │ │ │ │ │ │ │ │告房屋外牆滲水所致,原告應│ │ │ │ │ │ │ │ │ │ │於興建其房屋時即應考慮自家│ │ │ │ │ │ │ │ │ │ │房屋外牆防水問題,原告外牆│ │ │ │ │ │ │ │ │ │ │建造時無施作防水,日後造成│ │ │ │ │ │ │ │ │ │ │之潮濕不應歸責於被告,修繕│ │ │ │ │ │ │ │ │ │ │費用0元。 │ │ │ │ │ ├──┼─────────┼──────────┼─────┼──────┼─────────────┼──────┼──────┤ │ │ │15 │鋁門無法緊密閉合、│鋁門無法上鎖調整 │5,000 │照片13 │原告後陽台鋁門無法緊密閉合│0 │ │ │ │ │ │上鎖 │ │ │ │、上鎖,該情形僅此門發生,│ │ │ │ │ │ │ │ │ │ │其他門窗並無狀況,與被告施│ │ │ │ │ │ │ │ │ │ │工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6 │電梯停3樓、4樓、5 │電梯停3樓、4樓、5樓 │30,000 │照片15 │原告電梯之機械設備應定期維│0 │ │ │ │ │ │樓開門聲音較大 │開門聲音較大調整 │ │ │護保養及檢修,該費用不應轉│ │ │ │ │ │ │ │ │ │ │嫁至被告。 │ │ │ │ ├──┼──┼─────────┼──────────┼─────┼──────┼─────────────┼──────┼──────┤ │ │2F │17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6,567 │照片18、19 │照片18:參照會勘記錄表上記│5,977 │ │ │ │ │ │2.3m,寬約0.1~1.0m│貼 │ │ │錄裂縫只有1條長2.3m寬0.1~ │ │ │ │ │ │ │m、牆壁磁磚裂縫: │ │ │ │1.0mm,與照片編號18所示相 │ │ │ │ │ │ │長約0.25m,寬約0. │ │ │ │比對,僅為磁磚縫乾縮裂痕無│ │ │ │ │ │ │1~0.2mm │ │ │ │需將二丁掛拆除及重新舖貼,│ │ │ │ │ │ │ │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 │ │ │ │ │ │ │ │ │ │修繕面積約10%,修繕費用 │ │ │ │ │ │ │ │ │ │ │576元。 │ │ │ │ │ │ │ │ │ │ │照片19: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 │ │ │ │ │ │ │ │ │告已有與照片19相同範圍的標│ │ │ │ │ │ │ │ │ │ │示及說明,不應全面計算、評│ │ │ │ │ │ │ │ │ │ │估修繕面積約50%,修繕費用│ │ │ │ │ │ │ │ │ │ │5,401元。 │ │ │ │ │ ├──┼─────────┼──────────┼─────┼──────┼─────────────┼──────┼──────┤ │ │ │18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頂版油漆一底二度(含 │1,402 │照片17 │該陽台天花板為戶外空間,油│0 │ │ │ │ │ │ │披土) │ │ │漆部份經風吹日曬雨淋本易脫│ │ │ │ │ │ │ │ │ │ │落,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 │ │ │ │ │ │ │ │ │ │繕費用0元。 │ │ │ │ ├──┼──┼─────────┼──────────┼─────┼──────┼─────────────┼──────┼──────┤ │ │3F │19 │牆壁磁磚網狀裂縫:│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0,803 │照片25、26 │照片25、26:參照北結鑑定報│5,402 │ │ │ │ │ │寬約0.1~0.12mm、牆│貼 │ │ │告會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處 │ │ │ │ │ │ │壁磁磚裂縫:長約0.│ │ │ │網狀裂縫寬約0.1~0.12mm,損│ │ │ │ │ │ │5m,寬約0.1~0.12mm│ │ │ │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 │ │ │ │ │ │ │ │ │ │繕面積約50%,修繕費用 │ │ │ │ │ │ │ │ │ │ │5,402元。 │ │ │ │ │ ├──┼─────────┼──────────┼─────┼──────┼─────────────┼──────┼──────┤ │ │ │20 │牆壁、地坪抿石子網│牆、地坪抿石子拆除及│3,000 │照片20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0 │ │ │ │ │ │狀裂縫:寬約0.1~0.│施工 │ │ │上記錄抿石子裂縫網狀寬 │ │ │ │ │ │ │3mm │ │ │ │0.1~0.3mm,且抿石子表面乾 │ │ │ │ │ │ │ │ │ │ │縮龜裂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2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20,571 │照片21~23 │照片2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2,477 │ │ │ │ │ │1.3m,寬約0.1~0.12│及舖貼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條裂縫 │ │ │ │ │ │ │mm、牆壁磁磚裂縫:│ │ │ │長1.3m寬0.1~0.3mm,損壞修 │ │ │ │ │ │ │長約0.3+1.2m,寬約│ │ │ │復估算面積過大,實際面積應│ │ │ │ │ │ │0.1~0.12mm、牆壁磁│ │ │ │為0.6×0.3×=0.54m2×1720│ │ │ │ │ │ │磚裂縫:長約0.15m │ │ │ │=928元。 │ │ │ │ │ │ │,寬約0.1mm │ │ │ │照片22: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2條裂縫 │ │ │ │ │ │ │ │ │ │ │長0.3+1.2m寬0.1~0.3mm,損│ │ │ │ │ │ │ │ │ │ │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實際面│ │ │ │ │ │ │ │ │ │ │積應為0.6×0.3×4=0.72m2 │ │ │ │ │ │ │ │ │ │ │×00000000元。 │ │ │ │ │ │ │ │ │ │ │照片2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條裂縫 │ │ │ │ │ │ │ │ │ │ │長0.15m寬0.1mm,損壞修復估│ │ │ │ │ │ │ │ │ │ │算面積過大,實際面積應為 │ │ │ │ │ │ │ │ │ │ │0.6×0.3=0.18㎡×1720= │ │ │ │ │ │ │ │ │ │ │310元。 │ │ │ │ │ ├──┼─────────┼──────────┼─────┼──────┼─────────────┼──────┼──────┤ │ │ │22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3,685 │照片24、27 │照片2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403 │ │ │ │ │ │0.1~0.12mm、頂版裂│(含披土)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處裂縫 │ │ │ │ │ │ │縫:長約0.7m,寬約│ │ │ │網狀寬約0.1~0.2mm,油漆網 │ │ │ │ │ │ │0.1~0.3mm │ │ │ │狀為乾縮裂隙,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 │ │ │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20│ │ │ │ │ │ │ │ │ │ │%,修繕費用403元。 │ │ │ │ │ │ │ │ │ │ │照片27:該陽台天花板為戶外│ │ │ │ │ │ │ │ │ │ │空間,油漆部份經風吹日曬雨│ │ │ │ │ │ │ │ │ │ │淋本易脫落,與被告施工損壞│ │ │ │ │ │ │ │ │ │ │無關,修繕費用0 元。 │ │ │ │ ├──┼──┼─────────┼──────────┼─────┼──────┼─────────────┼──────┼──────┤ │ │4F │23 │牆壁磁磚網狀裂縫:│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3,894 │照片30、31 │照片30:101年高市土技鑑定 │5,710 │ │ │ │ │ │寬約0.1~0.2mm、牆 │貼 │ │ │報告已有相同範圍的標示及說│ │ │ │ │ │ │壁磁磚裂縫:長約3.│ │ │ │明,損壞修復估算不應全面計│ │ │ │ │ │ │2m,寬約0.1~0.2mm │ │ │ │算,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 │ │ │ │ │ │ │ │ │ │錄表上記錄裂縫長網狀寬0.1~│ │ │ │ │ │ │ │ │ │ │0.2mm,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 │ │ │ │ │ │ │ │ │ │ │大、評估修繕面積約50%,修│ │ │ │ │ │ │ │ │ │ │繕費用5,401元。 │ │ │ │ │ │ │ │ │ │ │照片3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條裂縫 │ │ │ │ │ │ │ │ │ │ │長3.2m寬0.1~0.2mm說明與照 │ │ │ │ │ │ │ │ │ │ │片編號31所示相比對,僅為抹│ │ │ │ │ │ │ │ │ │ │縫線乾縮裂痕無需將二丁掛拆│ │ │ │ │ │ │ │ │ │ │除及重新舖貼,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 │ │ │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10│ │ │ │ │ │ │ │ │ │ │%,修繕費用309元。 │ │ │ │ │ ├──┼─────────┼──────────┼─────┼──────┼─────────────┼──────┼──────┤ │ │ │24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9,288 │照片29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1,548 │ │ │ │ │ │0.3+1.2m,寬約0.1~│及舖貼 │ │ │上記錄裂縫長0.3+1.2m寬0.1│ │ │ │ │ │ │0.12mm │ │ │ │+0.12mm共5塊磁磚,損壞修 │ │ │ │ │ │ │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實際面積應│ │ │ │ │ │ │ │ │ │ │為0.6×0.3×5=0.9㎡×1720│ │ │ │ │ │ │ │ │ │ │=1548元。 │ │ │ │ │ ├──┼─────────┼──────────┼─────┼──────┼─────────────┼──────┼──────┤ │ │ │25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頂版油漆一底二度(含 │1,080 │照片28 │該陽台天花板為戶外空間,油│0 │ │ │ │ │ │ │披土) │ │ │漆部份經風吹日曬雨淋本易脫│ │ │ │ │ │ │ │ │ │ │落,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 │ │ │ │ │ │ │ │ │ │繕費用0元。 │ │ │ │ ├──┼──┼─────────┼──────────┼─────┼──────┼─────────────┼──────┼──────┤ │ │5F │26 │牆壁磁磚網狀裂縫:│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7,211 │照片33、34 │照片3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6,042 │ │ │ │ │ │寬約0.1~0.2mm、牆 │貼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處裂縫 │ │ │ │ │ │ │壁磁磚裂縫:長約2.│ │ │ │網狀寬約0.1~0.2mm,損壞修 │ │ │ │ │ │ │8m,寬約0.1~0.2mm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 │ │ │ │積約50%,修繕費用5,401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照片3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條裂縫 │ │ │ │ │ │ │ │ │ │ │長2.8m寬0.1~0.2mm與照片編 │ │ │ │ │ │ │ │ │ │ │號34所示相比對,僅為抹縫線│ │ │ │ │ │ │ │ │ │ │乾縮裂痕無需將二丁掛拆除及│ │ │ │ │ │ │ │ │ │ │重新舖貼,損壞修復估算面積│ │ │ │ │ │ │ │ │ │ │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10%,│ │ │ │ │ │ │ │ │ │ │修繕費用641元。 │ │ │ │ │ ├──┼─────────┼──────────┼─────┼──────┼─────────────┼──────┼──────┤ │ │ │27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頂版油漆一底二度(含 │1,080 │照片32 │該陽台天花板為戶外空間,油│0 │ │ │ │ │ │ │披土) │ │ │漆部份經風吹日曬雨淋本易脫│ │ │ │ │ │ │ │ │ │ │落,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 │ │ │ │ │ │ │ │ │ │繕費用0元。 │ │ │ │ ├──┼──┼─────────┼──────────┼─────┼──────┼─────────────┼──────┼──────┤ │ │RF │28 │牆壁磁磚滲水 │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26,565 │照片37、38 │照片37、38:該女兒牆為屋頂│0 │ │ │ │ │ │ │貼 │ │ │戶外空間,久經風吹日曬雨淋│ │ │ │ │ │ │ │ │ │ │,牆上二丁掛殘留水痕並非滲│ │ │ │ │ │ │ │ │ │ │水所致亦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 元。 │ │ │ │ │ ├──┼─────────┼──────────┼─────┼──────┼─────────────┼──────┼──────┤ │ │ │29 │採光罩接縫滲水 │採光罩接縫滲水處SILI│3,900 │照片36 │該採光罩因矽利康老化破損而│0 │ │ │ │ │ │ │CON拆除與填補 │ │ │滲水並非被告施工損壞造成修│ │ │ │ │ │ │ │ │ │ │繕費用0元。 │ │ │ │ │ ├──┼─────────┼──────────┼─────┼──────┼─────────────┼──────┼──────┤ │ │ │30 │牆壁裂縫:長約2.8m│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670 │照片35 │參照會勘記錄表上記錄只有1 │334 │ │ │ │ │ │,寬約0.1~0.12mm │土) │ │ │條裂縫長2.8m寬0.1~0.12mm,│ │ │ │ │ │ │ │ │ │ │實際只有1 條裂縫且損壞修復│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20%,修繕費用334 元。 │ │ │ │ ├──┼──┼─────────┼──────────┼─────┼──────┼─────────────┼──────┼──────┤ │ │ │31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20,110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32 │ │其他 │43,265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33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31,054 │ │同意負擔10,000 │10,000 │ │ │ ├──┼──┼─────────┼──────────┼─────┼──────┼─────────────┼──────┼──────┤ │ │ │34 │ │管理費 │69,540 │ │同意負擔20,000 │20,000 │ │ │ ├──┼──┼─────────┼──────────┼─────┼──────┼─────────────┼──────┼──────┤ │ │ │35 │ │總計 │764,937 │ │ │63,154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219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300,000 │北結鑑定報告│北結鑑定之沉陷僅有-0.5cm,│0 │ │ │及扶正 │ │ │ │上冊第7頁、 │不須灌漿抬昇、費用不應由被│ │ │ │工程費用│ │ │ │北結公會106 │告負擔。 │ │ │ │ │ │ │ │年8月24日函 │ │ │ │ │ │ │ │ │附件第4頁 │ │ │ │ ├────┼───────────────┼──────────┼─────┼──────┼─────────────┼──────┼──────┤ │建物價值│建物價值減損 │ │8,778,000 │李澤昌建築師│原告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損│0 │ │ │減損額 │ │ │ │事務所108年5│壞皆可修復,建物價值減損不│ │ │ │ │ │ │ │月13日函 │應由被告負擔。 │ │ │ └────┴───────────────┴──────────┴─────┴──────┴─────────────┴──────┴──────┘ ㈡、詹金美(○○路00號建物)部分: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 │ │ │ │(新臺幣) │ │ │ ├────┼──┬──┬─────────┼──────────┼─────┼──────┼─────────────┬──────┤ │工程性修│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復費用 │ │ │ │ │ │ │ │(新臺幣) │ │ ├──┼──┼─────────┼──────────┼─────┼──────┼─────────────┼──────┤ │ │1F │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26,372 │北結鑑定報告│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 │ │3.8m,寬約0.1~1.2m│貼 │ │附件八第8-7~│記錄可比對。 │ │ │ │ │ │m、牆壁磁磚網狀裂 │ │ │8-10頁、附件│ │ │ │ │ │ │縫:寬約0.1~0.3mm │ │ │九○○路00號│ │ │ │ │ │ │、牆壁磁磚滲水現象│ │ │部分(下同)│ │ │ │ │ │ │及凸起破損 │ │ │照片11、12、│ │ │ │ │ │ │ │ │ │34 │ │ │ │ │ ├──┼─────────┼──────────┼─────┼──────┤ │ │ │ │ │2 │圍牆牆壁磁磚及抿石│牆抿石子拆除及施工 │11,600 │照片1~3 │ │ │ │ │ │ │子滲水、圍牆牆壁磁│ │ │ │ │ │ │ │ │ │磚凸起破損、圍牆抿│ │ │ │ │ │ │ │ │ │石子頂部高度與鐵架│ │ │ │ │ │ │ │ │ │底部橫桿高低差不一│ │ │ │ │ │ │ │ │ │,最大高差4cm │ │ │ │ │ │ │ │ ├──┼─────────┼──────────┼─────┼──────┤ │ │ │ │ │3 │圍牆牆壁磁磚及抿石│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49,897 │照片1、2、7 │ │ │ │ │ │ │子滲水、圍牆牆壁磁│及舖貼 │ │、10 │ │ │ │ │ │ │磚凸起破損、牆壁磁│ │ │ │ │ │ │ │ │ │磚裂縫:長約0.12m │ │ │ │ │ │ │ │ │ │,寬約0.1mm │ │ │ │ │ │ │ │ ├──┼─────────┼──────────┼─────┼──────┼─────────────┼──────┤ │ │ │4 │圍牆抿石子頂部高度│牆填140kg/c㎡ 人工拌│10,000 │照片4 │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 │ │與鐵架底部橫桿高低│打混凝土(含打毛、粉 │ │ │記錄可比對。 │ │ │ │ │ │差不一,最大高差4c│光、長8m、寬3m、平均│ │ │ │ │ │ │ │ │m │厚約5cm、抿石子) │ │ │ │ │ │ │ ├──┼─────────┼──────────┼─────┼──────┤ │ │ │ │ │5 │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移動式電動天窗採光罩│22,400 │照片5、21 │ │ │ │ │ │ │罩接縫滲水 │接縫滲水處SILICON拆 │ │ │ │ │ │ │ │ │ │除與填補 │ │ │ │ │ │ │ ├──┼─────────┼──────────┼─────┼──────┼─────────────┼──────┤ │ │ │6 │洗臉台、廁所地面排│戶外汙水管線重新施作│200,000 │照片14 │北結鑑定之沉陷僅有-0.5cm │0 │ │ │ │ │水不順積水,因污水│(含開挖、換管、回填 │ │ │,不可能影響管路排水,修繕│ │ │ │ │ │管靠近房屋右側,研│、復原等工程) │ │ │費用0元。 │ │ │ │ │ │判係前院地坪沉陷導│ │ │ │ │ │ │ │ │ │致排水不順 │ │ │ │ │ │ │ │ ├──┼─────────┼──────────┼─────┼──────┼─────────────┼──────┤ │ │ │7 │鋁門無法緊密閉合 │鋁門卡不緊調整 │5,000 │照片13 │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記錄可比對。 │ │ │ │3F │8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7,138 │照片16 │ │ │ │ │ │ │0.18m,寬約0.1mm │及舖貼 │ │ │ │ │ │ │ ├──┼─────────┼──────────┼─────┼──────┤ │ │ │ │ │9 │牆壁滲水現象及油漆│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800 │照片15 │ │ │ │ │ │ │剝落 │土) │ │ │ │ │ │ │ ├──┼─────────┼──────────┼─────┼──────┤ │ │ │ │ │10 │牆壁滲水現象及油漆│單面夾板牆(不含油漆)│2,000 │照片15 │ │ │ │ │ │ │剝落 │拆除及施作 │ │ │ │ │ │ │ ├──┼─────────┼──────────┼─────┼──────┤ │ │ │ │ │11 │地坪地磚白華 │地坪25cmx25cm地磚拆 │9,937 │照片17、18 │ │ │ │ │ │ │ │除及鋪設 │ │ │ │ │ │ │ ├──┼─────────┼──────────┼─────┼──────┤ │ │ │ │ │12 │牆壁滲水現象及油漆│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15 │ │ │ │ │ │ │剝落 │ │ │ │ │ │ │ ├──┼──┼─────────┼──────────┼─────┼──────┼─────────────┼──────┤ │ │4F │13 │牆壁抿石子網狀裂縫│牆抿石子拆除及施工 │5,938 │照片22、23 │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 │ │:寬約0.1~0.3mm │ │ │ │記錄可比對。 │ │ │ │ ├──┼─────────┼──────────┼─────┼──────┤ │ │ │ │ │14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17,183 │照片26至28 │ │ │ │ │ │ │0.3m,寬約0.1~0.12│及舖貼 │ │ │ │ │ │ │ │ │mm、牆壁磁磚裂縫:│ │ │ │ │ │ │ │ │ │長約0.29m,寬約0. │ │ │ │ │ │ │ │ │ │1~0.3mm、牆壁磁磚 │ │ │ │ │ │ │ │ │ │凸起破損 │ │ │ │ │ │ │ │ ├──┼─────────┼──────────┼─────┼──────┤ │ │ │ │ │15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頂版油漆一底二度(含 │1,080 │照片24 │ │ │ │ │ │ │ │披土) │ │ │ │ │ │ │ ├──┼─────────┼──────────┼─────┼──────┤ │ │ │ │ │16 │地坪地磚白華 │地坪25cmx25cm地磚拆 │5,498 │照片25 │ │ │ │ │ │ │ │除及鋪設 │ │ │ │ │ │ │ ├──┼─────────┼──────────┼─────┼──────┤ │ │ │ │ │17 │衣櫥門卡不至定位 │4樓房間衣櫥軌道式拉 │48,000 │照片19、20 │ │ │ │ │ │ │ │門調整 │ │ │ │ │ │ ├──┼──┼─────────┼──────────┼─────┼──────┼─────────────┼──────┤ │ │5F │18 │牆壁、地坪抿石子網│牆、地坪抿石子拆除及│5,938 │照片29、30、│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 │ │狀裂縫:寬約0.1~0.│施工 │ │32 │記錄可比對。 │ │ │ │ │ │4mm、地坪抿石子裂 │ │ │ │ │ │ │ │ │ │縫:長約0.12m,寬 │ │ │ │ │ │ │ │ │ │約0.1~0.15mm │ │ │ │ │ │ │ │ ├──┼─────────┼──────────┼─────┼──────┤ │ │ │ │ │19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頂版油漆一底二度(含 │1,080 │照片31 │ │ │ │ │ │ │ │披土) │ │ │ │ │ │ ├──┼──┼─────────┼──────────┼─────┼──────┼─────────────┼──────┤ │ │ │20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16,790 │ │未配合現況鑑定作業故無現況│0 │ │ ├──┼──┼─────────┼──────────┼─────┼──────┤記錄可比對。 │ │ │ │ │21 │ │其他 │33,759 │ │ │ │ │ ├──┼──┼─────────┼──────────┼─────┼──────┤ │ │ │ │ │22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23,133 │ │ │ │ │ ├──┼──┼─────────┼──────────┼─────┼──────┤ │ │ │ │ │23 │ │管理費 │51,954 │ │ │ │ │ ├──┼──┼─────────┼──────────┼─────┼──────┤ │ │ │ │ │24 │ │總計 │571,497 │ │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172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300,000 │北結鑑定報告│北結鑑定之沉陷僅有-0.5cm,│0 │ │及扶正 │ │ │ │上冊第7頁、 │不須灌漿抬昇、費用不應由被│ │ │工程費用│ │ │ │北結公會106 │告負擔。 │ │ │ │ │ │ │年8月24日函 │ │ │ │ │ │ │ │附件第4頁 │ │ │ └────┴───────────────┴──────────┴─────┴──────┴─────────────┴──────┘ ㈢、戴宏燕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 │ │ │ │(新臺幣) │ │ │ ├────┼──┬──┬─────────┼──────────┼─────┼──────┼─────────────┬──────┤ │工程性修│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復費用 │ │ │ │ │ │ │ │(新臺幣) │ │ ├──┼──┼─────────┼──────────┼─────┼──────┼─────────────┼──────┤ │ │1F │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4,704 │請北結鑑定報│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0.57m,寬約0.1~0. │及舖貼 │ │告附件八第8 │錄可比對。 │ │ │ │ │ │15mm │ │ │-11~8-14頁、│ │ │ │ │ │ │ │ │ │附件九○○路│ │ │ │ │ │ │ │ │ │00號部分(下│ │ │ │ │ │ │ │ │ │同)照片2 │ │ │ │ │ ├──┼─────────┼──────────┼─────┼──────┤ │ │ │ │ │2 │牆壁裂縫:長約0.3m│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410 │照片1 │ │ │ │ │ │ │,寬約0.1~0.2mm │土) │ │ │ │ │ │ │ ├──┼─────────┼──────────┼─────┼──────┤ │ │ │ │ │3 │牆壁裂縫:長約0.3m│牆SILICON填補 │200 │照片1 │ │ │ │ │ │ │,寬約0.1~0.2mm │ │ │ │ │ │ │ │ ├──┼─────────┼──────────┼─────┼──────┤ │ │ │ │ │4 │1樓鐵捲門無法卡緊 │1樓鐵捲門卡緊修復 │25,000 │照片3 │ │ │ │ │ ├──┼─────────┼──────────┼─────┼──────┤ │ │ │ │ │5 │1樓玻璃門無法卡緊 │玻璃門卡緊修復 │16,000 │照片3 │ │ │ │ │ ├──┼─────────┼──────────┼─────┼──────┤ │ │ │ │ │6 │圍牆牆填塞保麗龍引│圍牆牆填塞保麗龍引致│20,000 │北結鑑定報告│ │ │ │ │ │ │致牆滲水 │牆滲水之修復(含保麗 │ │附件九○○路│ │ │ │ │ │ │ │龍拆除及裝設不銹鋼防│ │00號部分照片│ │ │ │ │ │ │ │水蓋板) │ │8 │ │ │ │ │ ├──┼─────────┼──────────┼─────┼──────┼─────────────┼──────┤ │ │ │7 │外牆牆壁滲水 │外牆1:2防水水泥粉刷 │67,500 │照片31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錄可比對。 │ │ │ │ │8 │外牆牆壁滲水 │外牆油漆一底二度(含 │24,300 │照片31 │ │ │ │ │ │ │ │披土) │ │ │ │ │ │ │ ├──┼─────────┼──────────┼─────┼──────┤ │ │ │ │ │9 │外牆牆壁滲水 │施工架 │36,450 │照片31 │ │ │ │ │ ├──┼─────────┼──────────┼─────┼──────┤ │ │ │ │ │10 │地坪地磚裂縫:長約│地坪60cmx60cm磁磚拆 │13,572 │照片32 │ │ │ │ │ │ │0.45m,寬約0.1mm │除及舖設 │ │ │ │ │ │ ├──┼──┼─────────┼──────────┼─────┼──────┼─────────────┼──────┤ │ │2F │1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9,173 │照片10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0.55m,寬約0.1mm │及舖貼 │ │ │錄可比對。 │ │ │ │ ├──┼─────────┼──────────┼─────┼──────┤ │ │ │ │ │12 │柱裂縫:長約0.4m,│柱、頂版、牆油漆一底│5,814 │照片5~9 │ │ │ │ │ │ │寬約0.1~0.15mm、牆│二度(含披土) │ │ │ │ │ │ │ │ │壁裂縫:長約0.6m,│ │ │ │ │ │ │ │ │ │寬約0.1mm、牆壁網 │ │ │ │ │ │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 │ │ │ │ │ │22mm、牆壁裂縫:寬│ │ │ │ │ │ │ │ │ │約0.1mm、頂版油漆 │ │ │ │ │ │ │ │ │ │剝落 │ │ │ │ │ │ │ │ ├──┼─────────┼──────────┼─────┼──────┤ │ │ │ │ │13 │地坪地磚裂縫:長約│地坪大理石地磚拆除及│1,500 │照片4 │ │ │ │ │ │ │0.4m,寬約0.1mm │舖設 │ │ │ │ │ │ ├──┼──┼─────────┼──────────┼─────┼──────┼─────────────┼──────┤ │ │3F │14 │牆壁磁磚網狀裂縫:│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26,240 │照片13~15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寬約0.1~0.2mm、牆 │及舖貼 │ │ │錄可比對。 │ │ │ │ │ │壁磁磚網狀裂縫:寬│ │ │ │ │ │ │ │ │ │約0.1~0.2mm、牆壁 │ │ │ │ │ │ │ │ │ │磁磚網狀裂縫:寬約│ │ │ │ │ │ │ │ │ │0.1~0.2mm │ │ │ │ │ │ │ │ ├──┼─────────┼──────────┼─────┼──────┼─────────────┼──────┤ │ │ │15 │牆壁壁紙滲水 │牆壁紙拆除及舖貼 │1,575 │照片16、17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錄可比對。 │ │ │ │ │16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3,697 │照片11、12 │ │ │ │ │ │ │0.1~0.2mm、牆壁滲 │(含披土) │ │ │ │ │ │ │ │ │水及油漆剝落、頂版│ │ │ │ │ │ │ │ │ │油漆剝落 │ │ │ │ │ │ │ │ ├──┼─────────┼──────────┼─────┼──────┤ │ │ │ │ │17 │牆壁壁紙滲水 │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16、17 │ │ │ │ ├──┼──┼─────────┼──────────┼─────┼──────┼─────────────┼──────┤ │ │4F │18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25,108 │照片21~23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0.35m,寬約0.1mm、│及舖貼 │ │ │錄可比對。 │ │ │ │ │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 │ │ │ │ │ │ │ │0.6m,寬約0.1~0. │ │ │ │ │ │ │ │ │ │12mm、牆壁磁磚裂縫│ │ │ │ │ │ │ │ │ │:長約0.3m,寬約0.│ │ │ │ │ │ │ │ │ │1~0.12mm │ │ │ │ │ │ │ │ ├──┼─────────┼──────────┼─────┼──────┤ │ │ │ │ │19 │頂版壁紙滲水及凸起│頂版壁紙拆除及舖貼 │593 │照片25 │ │ │ │ │ │ │破損 │ │ │ │ │ │ │ │ ├──┼─────────┼──────────┼─────┼──────┤ │ │ │ │ │20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4,239 │照片18~20、 │ │ │ │ │ │ │0.1~0.2mm、頂版凸 │(含披土) │ │24 │ │ │ │ │ │ │起破損、頂版裂縫:│ │ │ │ │ │ │ │ │ │長約0.2m,寬約0.1m│ │ │ │ │ │ │ │ │ │m、牆壁裂縫:長約 │ │ │ │ │ │ │ │ │ │0.8m,寬約0.1~0. │ │ │ │ │ │ │ │ │ │12mm │ │ │ │ │ │ │ │ ├──┼─────────┼──────────┼─────┼──────┤ │ │ │ │ │21 │頂版壁紙滲水及凸起│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25 │ │ │ │ │ │ │破損 │ │ │ │ │ │ │ ├──┼──┼─────────┼──────────┼─────┼──────┼─────────────┼──────┤ │ │5F │22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11,113 │照片26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0.14m,寬約0.1mm │及舖貼 │ │ │錄可比對。 │ │ │ │ ├──┼─────────┼──────────┼─────┼──────┤ │ │ │ │ │23 │牆壁滲水及油漆剝落│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5,184 │照片27~29 │ │ │ │ │ │ │、牆壁網狀裂縫:寬│土) │ │ │ │ │ │ │ │ │約0.1~0.2mm │ │ │ │ │ │ │ │ ├──┼─────────┼──────────┼─────┼──────┤ │ │ │ │ │24 │牆壁滲水及油漆剝落│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27、28 │ │ │ │ ├──┼──┼─────────┼──────────┼─────┼──────┼─────────────┼──────┤ │ │RF │25 │牆壁凸起破損 │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836 │照片30 │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 │ │ │ │土) │ │ │錄可比對。 │ │ │ ├──┼──┼─────────┼──────────┼─────┼──────┤ │ │ │ │ │26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13,694 │ │ │ │ │ ├──┼──┼─────────┼──────────┼─────┼──────┤ │ │ │ │ │27 │ │其他 │27,774 │ │ │ │ │ ├──┼──┼─────────┼──────────┼─────┼──────┤ │ │ │ │ │28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18,145 │ │ │ │ │ ├──┼──┼─────────┼──────────┼─────┼──────┤ │ │ │ │ │29 │ │管理費 │40,882 │ │ │ │ │ ├──┼──┼─────────┼──────────┼─────┼──────┤ │ │ │ │ │30 │ │總計 │449,703 │ │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61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2,276,560 │北結鑑定報告│100年高土木鑑定報告該棟建 │0 │ │及扶正 │ │ │ │上冊第7、19 │築物之傾斜率已達1/62,灌漿│ │ │工程費用│ │ │ │頁、附件八第│抬昇不應由被告負擔。 │ │ │ │ │ │ │8-40頁 │ │ │ ├────┼───────────────┼──────────┼─────┼──────┼─────────────┼──────┤ │建物價值│建物價值減損 │ │2,872,000 │李澤昌鑑定報│未配合現況鑑定,故無現狀紀│0 │ │減損額 │ │ │ │告第32頁 │錄可比對,價值減損不應由被│ │ │ │ │ │ │ │告負擔。 │ │ └────┴───────────────┴──────────┴─────┴──────┴─────────────┴──────┘ ㈣、謝雅華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本院針對基地│ │ │ │ │(新臺幣) │ │ │開挖前是否已│ │ │ │ │ │ │ │存在部分之認│ │ │ │ │ │ │ │定 │ ├────┼──┬──┬─────────┼──────────┼─────┼──────┼─────────────┬──────┼──────┤ │工程性修│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 │復費用 │ │ │ │ │ │ │ │(新臺幣) │ │ │ ├──┼──┼─────────┼──────────┼─────┼──────┼─────────────┼──────┼──────┤ │ │1F │1 │牆壁磁磚、抿石子滲│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7,245 │請參北結鑑定│車庫圍牆為戶外空間,長年風│0 │ │ │ │ │ │水白華 │貼 │ │報告附件八第│吹日曬雨淋產生滲水「白華現│ │ │ │ │ │ │ │ │ │8-15~8-19頁 │象」,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附件九○○│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街000號部分 │ │ │ │ │ │ │ │ │ │ │(下同)照片│ │ │ │ │ │ │ │ │ │ │5 │ │ │ │ │ │ ├──┼─────────┼──────────┼─────┼──────┼─────────────┼──────┼──────┤ │ │ │2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16,111 │照片20、24 │照片20: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129 │關於照片24部│ │ │ │ │0.22m,寬約0.1~0. │及舖貼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塊磁磚 │ │分,與101年 │ │ │ │ │15mm、牆壁磁磚網狀│ │ │ │範圍約長0.22m寬0.1~0.15mm │ │高土木鑑定報│ │ │ │ │裂縫:寬約0.1~0.15│ │ │ │,估算損壞修復面積過大,實│ │告照片3乃一 │ │ │ │ │mm │ │ │ │際面積為0.25×0.35×1塊=0.│ │致,且所標示│ │ │ │ │ │ │ │ │088㎡×1470=129元。 │ │之受損情形亦│ │ │ │ │ │ │ │ │照片24: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完全相同,故│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應為系爭基地│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施工前業已存│ │ │ │ │ │ │ │ │ │ │在(下冊第 │ │ │ │ │ │ │ │ │ │ │163、165頁)│ │ │ │ │ │ │ │ │ │ │,此部分費用│ │ │ │ │ │ │ │ │ │ │6708元(4.8 │ │ │ │ │ │ │ │ │ │ │單位×1470單│ │ │ │ │ │ │ │ │ │ │價=7056),│ │ │ │ │ │ │ │ │ │ │應予扣除。 │ │ │ ├──┼─────────┼──────────┼─────┼──────┼─────────────┼──────┼──────┤ │ │ │3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25cm磁磚拆除 │9,360 │照片22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129 │ │ │ │ │ │0.25m,寬約0.1mm │及舖貼 │ │ │上裂縫只有1塊磁磚範圍約長 │ │ │ │ │ │ │ │ │ │ │0.25m寬0.1mm,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 │ │ │面積過大,實際面積為0.25×│ │ │ │ │ │ │ │ │ │ │0.35×1塊=0.088㎡×1470=12│ │ │ │ │ │ │ │ │ │ │9元。 │ │ │ │ │ ├──┼─────────┼──────────┼─────┼──────┼─────────────┼──────┼──────┤ │ │ │4 │牆壁磁磚、抿石子滲│牆抿石子拆除及施工 │2,475 │照片5、6 │照片5: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1,238 │ │ │ │ │ │水白華、牆壁抿石子│ │ │ │勘記錄表上圍牆抿石子表面屬│ │ │ │ │ │ │裂縫:長約0.25m, │ │ │ │乾縮龜裂,損壞修復估算面積│ │ │ │ │ │ │寬約0.1~0.3mm │ │ │ │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50%, │ │ │ │ │ │ │ │ │ │ │修繕費用750元。 │ │ │ │ │ │ │ │ │ │ │照片6: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長約 │ │ │ │ │ │ │ │ │ │ │0.25m寬0.1~0.6mm,且圍牆抿│ │ │ │ │ │ │ │ │ │ │石子表面屬乾縮龜裂,損壞修│ │ │ │ │ │ │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 │ │ │ │積約50%,修繕費用488元。 │ │ │ │ │ ├──┼─────────┼──────────┼─────┼──────┼─────────────┼──────┼──────┤ │ │ │5 │牆壁裝飾版滲水及油│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11,120 │照片12~18、 │照片12:原告室內牆面外側為│1,939 │ │ │ │ │ │漆剝落、頂版裝飾板│(含披土) │ │21、23 │車庫魚池,為水氣滲入室內牆│ │ │ │ │ │ │裂縫:長約0.6m,寬│ │ │ │壁所致,並非被告施工損壞造│ │ │ │ │ │ │約0.1~0.2mm、牆壁 │ │ │ │成,修繕費用0元。 │ │ │ │ │ │ │網狀裂縫:寬約0.1~│ │ │ │照片13:天花板裂縫為木作裝│ │ │ │ │ │ │0.12mm、牆壁網狀裂│ │ │ │潢接縫處,為正常之乾縮裂痕│ │ │ │ │ │ │縫:寬約0.1~2.0mm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 │ │ │ │ │ │、牆壁裂縫:長約1.│ │ │ │用0元。 │ │ │ │ │ │ │1m,寬約0.1~0.2mm │ │ │ │照片1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頂版裝飾板裂縫:│ │ │ │勘記錄表上網狀裂縫寬只有約│ │ │ │ │ │ │長約0.7m,寬約0.1~│ │ │ │0.1~0.12mm,且屬牆面乾縮裂│ │ │ │ │ │ │0.3mm、頂版裝飾板 │ │ │ │縫現像,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 │ │ │ │ │ │凸起破損、牆壁網狀│ │ │ │大、評估修繕面積約50%,修│ │ │ │ │ │ │裂縫:寬約0.1~0.7m│ │ │ │繕費用459元。 │ │ │ │ │ │ │m、牆壁裂縫:長約 │ │ │ │照片15: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0.15m,寬約0.1~0. │ │ │ │勘記錄表上網狀裂縫寬只有約│ │ │ │ │ │ │12mm │ │ │ │0.1~2.0mm,且應屬牆面乾縮 │ │ │ │ │ │ │ │ │ │ │裂縫現像,損壞修復估算面積│ │ │ │ │ │ │ │ │ │ │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50%,│ │ │ │ │ │ │ │ │ │ │修繕費用1,296元。 │ │ │ │ │ │ │ │ │ │ │照片16: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條約長 │ │ │ │ │ │ │ │ │ │ │1.1m寬0.1~0.2mm,損壞修復 │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80%,修繕費用130元。 │ │ │ │ │ │ │ │ │ │ │照片17:天花板裂縫為木作裝│ │ │ │ │ │ │ │ │ │ │潢接縫處,為正常之乾縮裂痕│ │ │ │ │ │ │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 │ │ │ │ │ │ │ │ │ │用0元。 │ │ │ │ │ │ │ │ │ │ │照片18: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被告固抗辯照│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片18業已於基│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地施工前存在│ │ │ │ │ │ │ │ │照片2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惟經本院比│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條約長 │ │對101年高土 │ │ │ │ │ │ │ │ │0.15m寬0.1~0.12mm,損壞修 │ │木鑑定報告結│ │ │ │ │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果,並無針對│ │ │ │ │ │ │ │ │積約10%,修繕費用54元。 │ │同一位置之記│ │ │ │ │ │ │ │ │照片23:天花板裂縫為木作裝│ │錄,此部分抗│ │ │ │ │ │ │ │ │潢接縫處,為正常之乾縮裂痕│ │辯,難以採認│ │ │ │ │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 │。 │ │ │ │ │ │ │ │ │用0元。 │ │ │ │ │ ├──┼─────────┼──────────┼─────┼──────┼─────────────┼──────┼──────┤ │ │ │6 │地坪地磚、抿石子網│地坪抿石子拆除及施工│5,450 │照片1、2、4 │照片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2,726 │ │ │ │ │ │狀裂縫:寬約0.2~ │ │ │ │勘記錄表上網狀裂縫只有寬約│ │ │ │ │ │ │10 .0mm、地坪地磚 │ │ │ │0.2~10.0mm,且犬走抿石子 │ │ │ │ │ │ │裂縫:長約0.06+0.│ │ │ │表面屬乾縮龜裂,損壞修復估│ │ │ │ │ │ │07+0.13m,寬約0. │ │ │ │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1~0.3mm、地坪抿石│ │ │ │50%,修繕費用1,719元。 │ │ │ │ │ │ │子裂縫:長約0.45m │ │ │ │照片2:本數量已含於照片1所│ │ │ │ │ │ │,寬約0.1~0.6mm │ │ │ │對應之損害修復數量內。 │ │ │ │ │ │ │ │ │ │ │照片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長約0.45│ │ │ │ │ │ │ │ │ │ │m寬0.1~0.6mm,且花台抿石 │ │ │ │ │ │ │ │ │ │ │子表面屬乾縮龜裂,損壞修復│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50%,修繕費用1,007元。 │ │ │ │ │ ├──┼─────────┼──────────┼─────┼──────┼─────────────┼──────┼──────┤ │ │ │7 │地坪地磚、抿石子網│地坪大理石地磚拆除及│35,985 │照片1、2 │照片1: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7,197 │ │ │ │ │ │狀裂縫:寬約0.2~ │舖設 │ │ │已有相同車庫地坪石材位置記│ │ │ │ │ │ │10mm、地坪地磚裂縫│ │ │ │錄,且損壞鑑定會勘記錄上裂│ │ │ │ │ │ │:長約0.06+0.07 │ │ │ │縫只有長約0.06+0.07+0.13│ │ │ │ │ │ │+0.13m,寬約0.1~│ │ │ │m寬0.1~0.3mm,損壞修復估 │ │ │ │ │ │ │0.3mm │ │ │ │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 │ │ │ │20%,修繕費用7,197元。 │ │ │ │ │ │ │ │ │ │ │照片2:本數量已含於照片1所│ │ │ │ │ │ │ │ │ │ │對應之損害修復數量內。 │ │ │ │ │ ├──┼─────────┼──────────┼─────┼──────┼─────────────┼──────┼──────┤ │ │ │8 │地坪地磚凸起破損 │地坪120cmx120cm地磚 │19,824 │照片19 │地磚與樓梯相接處只有抹縫處│1,982 │ │ │ │ │ │ │拆除及舖設 │ │ │脫落並無地磚損壞,僅需重新│ │ │ │ │ │ │ │ │ │ │填縫即可,損壞修復估算為打│ │ │ │ │ │ │ │ │ │ │除重新施作且評估面積過大、│ │ │ │ │ │ │ │ │ │ │評估修繕面積約10%,修繕費 │ │ │ │ │ │ │ │ │ │ │用1,982元。 │ │ │ │ │ ├──┼─────────┼──────────┼─────┼──────┼─────────────┼──────┼──────┤ │ │ │9 │地坪PC舖面網狀裂縫│地坪1:2防水水泥粉刷 │1,755 │照片25 │ │1,755 │ │ │ │ │ │:寬約0.2~1.5mm、 │ │ │ │ │ │ │ │ │ │ │地坪PC舖面凸起破損│ │ │ │ │ │ │ │ │ ├──┼─────────┼──────────┼─────┼──────┼─────────────┼──────┼──────┤ │ │ │10 │3mm塑鋁板接縫滲水 │3mm塑鋁板接縫滲水處 │18,900 │照片3、34 │照片3、34:該採光罩因矽利 │0 │ │ │ │ │ │ │SILICON拆除與填補 │ │ │康老化而滲水並非被告施工損│ │ │ │ │ │ │ │ │ │ │壞造成,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1 │1F庭院青楓樹無法生│1F庭院青楓樹已自行重│不再請求 │照片7 │ │0 │ │ │ │ │ │長 │新種植 │ │ │ │ │ │ │ │ ├──┼─────────┼──────────┼─────┼──────┼─────────────┼──────┼──────┤ │ │ │12 │牆壁磁磚滲水白華、│庭院魚池拆除、運棄及│70,000 │照片8、9 │照片8、9:原告魚池並無滲水│0 │ │ │ │ │ │牆壁磁磚接縫滲水 │修復 │ │ │且魚池位於車庫戶外空間,表│ │ │ │ │ │ │ │ │ │ │面白色污漬是雨後產生之「白│ │ │ │ │ │ │ │ │ │ │華現象」並非被告施工損壞造│ │ │ │ │ │ │ │ │ │ │成,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3 │牆壁裝飾版滲水及油│牆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12 │原告室內牆面外側為車庫魚池│0 │ │ │ │ │ │漆剝落 │ │ │ │,為水氣滲入室內牆壁所致,│ │ │ │ │ │ │ │ │ │ │並非被告施工損壞造成,修繕│ │ │ │ │ │ │ │ │ │ │費用0元。 │ │ │ │ │ ├──┼─────────┼──────────┼─────┼──────┼─────────────┼──────┼──────┤ │ │ │14 │牆壁磁磚滲水白華、│魚池底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8、9 │照片8、9:原告魚池並無滲水 │0 │ │ │ │ │ │牆壁磁磚接縫滲水 │ │ │ │且魚池位於車庫戶外空間,表│ │ │ │ │ │ │ │ │ │ │面白色污漬是雨後產生之「白│ │ │ │ │ │ │ │ │ │ │華現象」並非被告施工損壞造│ │ │ │ │ │ │ │ │ │ │成,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5 │雨遮接縫滲水 │雨遮接縫滲水處SILICO│4,970 │照片10、11、│照片10、11、35、62:採光罩│0 │ │ │ │ │ │ │N拆除與填補 │ │35、62 │因矽利康老化而滲水並非被告│ │ │ │ │ │ │ │ │ │ │施工損壞造成,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 │。 │ │ │ │ │ ├──┼─────────┼──────────┼─────┼──────┼─────────────┼──────┼──────┤ │ │ │16 │頂版裝飾板裂縫:長│頂版裝飾板磨砂整平處│10,000 │照片13、23 │照片13、23:天花板裂縫為木│0 │ │ │ │ │ │約0.6m,寬約0.1~0.│理 │ │ │作裝潢接縫處,為正常之乾縮│ │ │ │ │ │ │2mm、頂版裝飾板凸 │ │ │ │裂痕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 │ │ │ │ │ │起破損 │ │ │ │繕費用0元。 │ │ │ │ │ ├──┼─────────┼──────────┼─────┼──────┼─────────────┼──────┼──────┤ │ │ │17 │馬桶裂縫:長約0.05│1F浴廁馬桶換新 │9,000 │照片61 │原告馬桶非房屋損壞項目,且│0 │ │ │ │ │ │m,寬約0.1mm │ │ │ │馬桶產生裂縫與被告施工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8 │不鏽鋼門無法卡緊 │不鏽鋼門卡緊修復 │5,000 │照片26 │原告後陽台該門扇長久使用以│0 │ │ │ │ │ │ │ │ │ │致產生下垂現象,與被告施工│ │ │ │ │ │ │ │ │ │ │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2F │19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10,349 │照片37、38 │照片37:參照會勘記錄表上裂│774 │ │ │ │ │ │0.22m,寬約0.1mm、│及舖貼 │ │ │縫只有1塊磁磚約長0.22m寬 │ │ │ │ │ │ │牆壁磁磚網狀裂縫:│ │ │ │0.1mm,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 │ │ │ │ │ │ │寬約0.1~0.2mm │ │ │ │大,實際面積應為0.25×0.35│ │ │ │ │ │ │ │ │ │ │=0.088㎡×1470=元。 │ │ │ │ │ │ │ │ │ │ │照片38: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為網狀約寬 │ │ │ │ │ │ │ │ │ │ │0.1~0.2mm共5條,估算損壞修│ │ │ │ │ │ │ │ │ │ │復面積過大,實際面積應為 │ │ │ │ │ │ │ │ │ │ │0.25×0.35×5=0.438㎡× │ │ │ │ │ │ │ │ │ │ │1444元。 │ │ │ │ │ ├──┼─────────┼──────────┼─────┼──────┼─────────────┼──────┼──────┤ │ │ │20 │梁、牆壁網狀裂縫:│梁、柱、牆油漆一底二│12,744 │照片27~33、 │照片27、28:101年高土木鑑 │1,170 │被告辯稱照片│ │ │ │ │寬約0.1~0.2mm、牆 │度(含披土) │ │36 │定報告鑑定已有相同牆面網狀│ │27、28即為10│ │ │ │ │壁裂縫:長約1.6m,│ │ │ │裂痕位置記錄,修繕費用0元 │ │1年高土木鑑 │ │ │ │ │寬約0.1~0.4mm、牆 │ │ │ │。 │ │定報告照片7 │ │ │ │ │壁凸起破損、牆壁網│ │ │ │照片29、30:101年高土木鑑 │ │,惟前者為2 │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定報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 │樓樓梯;後者│ │ │ │ │3mm、梁、牆壁網狀 │ │ │ │位置記錄,修繕費用0元。照 │ │為1樓樓梯, │ │ │ │ │裂縫:寬約0.1~0.2m│ │ │ │片31: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 │ │兩者位址全然│ │ │ │ │m、牆壁網狀裂縫: │ │ │ │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記│ │不同。 │ │ │ │ │寬約0.1~0.4mm、牆 │ │ │ │錄,修繕費用0元。 │ │ │ │ │ │ │壁網狀裂縫:寬約 │ │ │ │照片32: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0.1~0.4mm、柱、牆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為網 │ │照片29、30、│ │ │ │ │壁網狀裂縫:寬約 │ │ │ │狀寬約0.1~0.4mm,損壞修復 │ │36部分相對應│ │ │ │ │0.1~0.3mm、牆壁網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者為101年高 │ │ │ │ │狀裂縫:寬約0.1~1.│ │ │ │約50%,修繕費用468元。 │ │土木鑑定報告│ │ │ │ │0mm │ │ │ │照片3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照片8、9、12│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為網 │ │所示基地開挖│ │ │ │ │ │ │ │ │狀約寬0.1~0.3mm,損壞修復 │ │前已存之損害│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惟經本院照│ │ │ │ │ │ │ │ │約50%,修繕費用702元。 │ │片比對後,損│ │ │ │ │ │ │ │ │照片36: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 │害位置並非相│ │ │ │ │ │ │ │ │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記│ │同。 │ │ │ │ │ │ │ │ │錄,修繕費用0元。 │ │ │ │ ├──┼──┼─────────┼──────────┼─────┼──────┼─────────────┼──────┼──────┤ │ │3F │2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20,257 │照片45、46 │照片45: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387 │ │ │ │ │ │0.05m,寬約0.1mm、│及舖貼 │ │ │勘記錄表上裂縫約長0.05m寬 │ │ │ │ │ │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 │ │0.1mm共2塊,損壞修復估算面│ │ │ │ │ │ │0.2m,寬約0.1mm │ │ │ │積過大,實際面積應為0.25×│ │ │ │ │ │ │ │ │ │ │0.35×2=0.175㎡×14 │ │ │ │ │ │ │ │ │ │ │照片46: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塊磁磚 │ │ │ │ │ │ │ │ │ │ │約長0.2m寬0.1mm,損壞修復 │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實際面積應為│ │ │ │ │ │ │ │ │ │ │0.25×0.35=0.088㎡×1470= │ │ │ │ │ │ │ │ │ │ │元。 │ │ │ │ │ ├──┼─────────┼──────────┼─────┼──────┼─────────────┼──────┼──────┤ │ │ │22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梁、牆油漆一底二度( │13,815 │照片39~44、 │照片39: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1,755 │ │ │ │ │ │0.1~0.4mm、牆壁網 │含披土) │ │48、49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為網 │ │ │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狀寬約0.1~0.4mm,損壞修復 │ │ │ │ │ │ │3mm、梁網狀裂縫: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寬約0.1~0.2mm、梁 │ │ │ │約50%,修繕費用1,080元。 │ │ │ │ │ │ │網狀裂縫:寬約0.1~│ │ │ │照片40: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0.2mm、梁網狀裂縫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2條為網 │ │ │ │ │ │ │:寬約0.1~0.2mm、 │ │ │ │狀寬約0.1~0.3mm,估算損壞 │ │ │ │ │ │ │梁網狀裂縫:寬約 │ │ │ │修復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0.1~0.2mm、牆壁網 │ │ │ │約50%,修繕費用675元。 │ │ │ │ │ │ │狀裂縫:寬約0.1~1.│ │ │ │照片41: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就101年高土 │ │ │ │ │0mm、牆壁凸起破損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木鑑定報告相│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對應之位置為│ │ │ │ │ │ │ │ │照片42: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照片16、17、│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19(下冊第 │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照片 │ │164頁),該 │ │ │ │ │ │ │ │ │43、44: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照片標示者為│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牆壁網狀裂縫│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照片 │ │,與北結鑑定│ │ │ │ │ │ │ │ │48、49: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報告照片41至│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44、48、49之│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梁網狀裂縫並│ │ │ │ │ │ │ │ │ │ │不相同。 │ │ │ ├──┼─────────┼──────────┼─────┼──────┼─────────────┼──────┼──────┤ │ │ │23 │牆壁磁磚滲水 │磁磚滲水處SILICON拆 │370 │照片47 │浴室淋浴拉門門檻矽利康老化│0 │ │ │ │ │ │ │除與填補 │ │ │產生滲水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4F │24 │牆壁磁磚滲水 │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9,419 │照片56 │該女兒牆為屋頂戶外空間,久│0 │ │ │ │ │ │ │貼 │ │ │經風吹日曬雨淋,牆上二丁掛│ │ │ │ │ │ │ │ │ │ │殘留水痕並不是滲水所致亦與│ │ │ │ │ │ │ │ │ │ │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用│ │ │ │ │ │ │ │ │ │ │0元。 │ │ │ │ │ ├──┼─────────┼──────────┼─────┼──────┼─────────────┼──────┼──────┤ │ │ │25 │牆壁裂縫:長約0.5m│柱、頂版、牆油漆一底│15,412 │照片50~55、 │照片50: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2,301 │照片50、51就│ │ │ │ │,寬約0.1~0.5mm、 │二度(含披土) │ │59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101年高土木 │ │ │ │ │牆壁凸起破損、牆壁│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鑑定報告相對│ │ │ │ │網狀裂縫:寬約0.1~│ │ │ │照片51: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應之位置為照│ │ │ │ │0.4mm、牆壁網狀裂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片22、21(下│ │ │ │ │縫:寬約0.1~0.3mm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冊第164頁) │ │ │ │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 │ │ │照片52: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相對應之照│ │ │ │ │落、牆壁網狀裂縫:│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為網 │ │片可看出為不│ │ │ │ │寬約0.1~0.4mm、柱 │ │ │ │狀約寬0.1~0.3mm,損壞修復 │ │同牆面,受損│ │ │ │ │、頂版、牆壁滲水及│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長度亦不同 │ │ │ │ │油漆剝落、牆壁、地│ │ │ │約50%,修繕費用405元。 │ │ │ │ │ │ │坪地磚裂縫:長約0.│ │ │ │照片53: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照片53就101 │ │ │ │ │4m,寬約0.1~0.3mm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年高土木鑑定│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報告相對應之│ │ │ │ │ │ │ │ │照片54: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位置為照片25│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下冊第164 │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頁),然前者│ │ │ │ │ │ │ │ │照片55:頂板參照北結鑑定報│ │為頂板滲水,│ │ │ │ │ │ │ │ │告會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 │ │油漆剝落;後│ │ │ │ │ │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 │者為網狀裂痕│ │ │ │ │ │ │ │ │估修繕面積約50%,修繕費用 │ │,兩者為不同│ │ │ │ │ │ │ │ │1,896元。柱、牆101年高土木│ │損害。 │ │ │ │ │ │ │ │ │鑑定報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 │ │ │ │ │ │ │ │ │ │痕位置記錄,修繕費用0元。 │ │照片54就101 │ │ │ │ │ │ │ │ │照片59: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年高土木鑑定│ │ │ │ │ │ │ │ │告已有相同牆面網狀裂痕位置│ │報告相對應之│ │ │ │ │ │ │ │ │記錄,修繕費用0元。 │ │位置為照片27│ │ │ │ │ │ │ │ │ │ │(下冊第164 │ │ │ │ │ │ │ │ │ │ │頁),依照片│ │ │ │ │ │ │ │ │ │ │比對結果,應│ │ │ │ │ │ │ │ │ │ │為為不同位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照片59就101 │ │ │ │ │ │ │ │ │ │ │年高土木鑑定│ │ │ │ │ │ │ │ │ │ │報告相對應之│ │ │ │ │ │ │ │ │ │ │位置為照片24│ │ │ │ │ │ │ │ │ │ │(下冊第16 │ │ │ │ │ │ │ │ │ │ │4頁),前 │ │ │ │ │ │ │ │ │ │ │者為地坪地磚│ │ │ │ │ │ │ │ │ │ │裂縫;後者為│ │ │ │ │ │ │ │ │ │ │牆面網狀裂痕│ │ │ │ │ │ │ │ │ │ │,兩者完全不│ │ │ │ │ │ │ │ │ │ │同。 │ │ │ ├──┼─────────┼──────────┼─────┼──────┼─────────────┼──────┼──────┤ │ │ │26 │地坪地磚裂縫:長約│地坪50cmx50cm地磚拆 │30,233 │照片58、59 │照片58、59:參照會勘記錄表│979 │ │ │ │ │ │0.4m,寬約0.1~0.3m│除及舖設 │ │ │上裂縫約長0.4m寬0.1~0.3mm │ │ │ │ │ │ │m │ │ │ │共2塊地磚,損壞修復估算面 │ │ │ │ │ │ │ │ │ │ │積過大,實際面積應為0.6× │ │ │ │ │ │ │ │ │ │ │0.6×2=0.72㎡×1360=979元│ │ │ │ │ │ │ │ │ │ │。 │ │ │ │ │ ├──┼─────────┼──────────┼─────┼──────┼─────────────┼──────┼──────┤ │ │ │27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53、55、│照片53、55:頂樓地坪拱起破│0 │ │ │ │ │ │、柱、頂版、牆壁滲│ │ │56 │損漏水為該屋頂長年曝曬所導│ │ │ │ │ │ │水及油漆剝落、牆壁│ │ │ │致,此部份與被告施工損壞無│ │ │ │ │ │ │磁磚滲水 │ │ │ │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 │照片56:該女兒牆為屋頂戶外│ │ │ │ │ │ │ │ │ │ │空間,久經風吹日曬雨淋,牆│ │ │ │ │ │ │ │ │ │ │上二丁掛殘留水痕並不是滲水│ │ │ │ │ │ │ │ │ │ │所致亦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RF │28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地坪20cmx20cm地磚拆 │33,784 │照片57、60 │照片57、60:頂樓地坪拱起破│0 │ │ │ │ │ │、地坪地磚裂縫:長│除及舖設及防水處理 │ │ │損應為該屋頂長年曝曬所導致│ │ │ │ │ │ │約0.15m,寬約0.1~0│ │ │ │,此部份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4mm、地坪地磚凸起│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破損 │ │ │ │ │ │ │ │ ├──┼──┼─────────┼──────────┼─────┼──────┼─────────────┼──────┼──────┤ │ │ │29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22,363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30 │ │其他 │32,456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31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22,047 │ │同意負擔8,000 │8,000 │ │ │ ├──┼──┼─────────┼──────────┼─────┼──────┼─────────────┼──────┼──────┤ │ │ │32 │ │管理費 │49,544 │ │同意負擔14,000 │14,000 │ │ │ ├──┼──┼─────────┼──────────┼─────┼──────┼─────────────┼──────┼──────┤ │ │ │33 │ │總計 │544,988 │ │ │46,461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174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2,078,120 │請參北結鑑定│北結鑑定報告與101年高土木 │0 │ │ │及扶正 │ │ │ │報告上冊第7 │鑑定報告所採之測點S11、S12│ │ │ │工程費用│ │ │ │、19頁、附件│比對之傾斜率並未超過1/200 │ │ │ │ │ │ │ │八第8-41頁 │,且沉陷變化量只有-0.1cm,│ │ │ │ │ │ │ │ │並不需要灌漿抬昇。 │ │ │ ├────┼───────────────┼──────────┼─────┼──────┼─────────────┼──────┼──────┤ │建物價值│建物價值減損 │ │3,163,200 │請參李澤昌鑑│原告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損│0 │ │ │減損額 │ │ │ │定報告第32頁│壞皆可修復,建物價值減損不│ │ │ │ │ │ │ │ │應由被告負擔。 │ │ │ └────┴───────────────┴──────────┴─────┴──────┴─────────────┴──────┴──────┘ ㈤、吳芳容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本院針對基地│ │ │ │ │(新臺幣) │ │ │開挖前是否已│ │ │ │ │ │ │ │存在部分之認│ │ │ │ │ │ │ │定 │ ├────┼──┬──┬─────────┼──────────┼─────┼──────┼─────────────┬──────┼──────┤ │工程性修│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 │復費用 │ │ │ │ │ │ │ │(新臺幣) │ │ │ ├──┼──┼─────────┼──────────┼─────┼──────┼─────────────┼──────┼──────┤ │ │1F │1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11,304 │請北結鑑定報│照片5: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516 │ │ │ │ │ │0.1m,寬約0.1~0. │及舖貼 │ │告附件八第8 │勘記錄表所示裂縫長約0.1m寬│ │ │ │ │ │ │3m m、牆壁磁磚裂縫│ │ │-20~8-23頁 │0.1~0.3mm,只有1塊磁磚, │ │ │ │ │ │ │:長約0.06m,寬約 │ │ │、附件九○○│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實際│ │ │ │ │ │ │0.1~0.15mm、牆壁 │ │ │路00巷0號部 │面積為0.25×0.35=0.088㎡×│ │ │ │ │ │ │磁磚裂縫:長約1.0m│ │ │分(下同)照│1470=元照片6:該裂痕為木作 │ │ │ │ │ │ │,寬約0.1~0.3mm │ │ │片5、6、8 │天花板與磁磚相接面開裂並非│ │ │ │ │ │ │ │ │ │ │損壞,僅需施打矽利康即可,│ │ │ │ │ │ │ │ │ │ │不需拆除及舖貼磁磚,亦與被│ │ │ │ │ │ │ │ │ │ │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 │ │ │ │ │ │ │ │ │ │ │元。 │ │ │ │ │ │ │ │ │ │ │照片8: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 │勘記錄表及照片編號8上所示 │ │ │ │ │ │ │ │ │ │ │裂縫長約1.0m寬0.1~0.3mm,│ │ │ │ │ │ │ │ │ │ │只有3塊磁磚,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 │ │ │ │面積過大,實際面積為0.25×│ │ │ │ │ │ │ │ │ │ │0.35×3=0.263㎡70=387元 │ │ │ │ │ ├──┼─────────┼──────────┼─────┼──────┼─────────────┼──────┼──────┤ │ │ │2 │牆壁裂縫:長約0.45│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4,676 │照片2~4、7 │照片2: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594 │ │ │ │ │ │m,寬約0.1~0.3mm │(含披土) │ │、9 │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條長約0. │ │ │ │ │ │ │、牆壁裂縫:長約 │ │ │ │45m寬0.1~0.3mm,損壞修復 │ │ │ │ │ │ │0.6m,寬約0.1mm、 │ │ │ │估算面積過大、應扣除90%, │ │ │ │ │ │ │牆壁裂縫:長約 │ │ │ │實際修繕費用90元。 │ │ │ │ │ │ │0.45m,寬約0.1mm、│ │ │ │照片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 │ │ │ │ │ │頂版網狀裂縫:寬約│ │ │ │記錄表上裂縫只有2處長約 │ │ │ │ │ │ │0.1~0.15mm、頂版 │ │ │ │0.6m寬0.1mm,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油漆剝落 │ │ │ │面積過大、應扣除80%,實際 │ │ │ │ │ │ │ │ │ │ │修繕費用252元。 │ │ │ │ │ │ │ │ │ │ │照片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2條長約 │ │ │ │ │ │ │ │ │ │ │0.45m寬0.1mm,損壞修復估算│ │ │ │ │ │ │ │ │ │ │面積過大、應扣除80%,實際 │ │ │ │ │ │ │ │ │ │ │修繕費用252元。 │ │ │ │ │ │ │ │ │ │ │照片7:該裂痕為木作天花板 │ │ │ │ │ │ │ │ │ │ │與磁磚相接面開裂並非損壞,│ │ │ │ │ │ │ │ │ │ │僅需施打矽利康即可,不需拆│ │ │ │ │ │ │ │ │ │ │除及舖貼磁磚,亦與被告施工│ │ │ │ │ │ │ │ │ │ │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 │照片9:原告後陽台天花板為 │ │ │ │ │ │ │ │ │ │ │戶外空間,油漆部份經風吹日│ │ │ │ │ │ │ │ │ │ │曬雨淋本易脫落,與被告施工│ │ │ │ │ │ │ │ │ │ │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 │ │ │ │ │ │ ├──┼─────────┼──────────┼─────┼──────┼─────────────┼──────┼──────┤ │ │ │3 │地坪地磚網狀裂縫:│地坪10cmx10cm地磚拆 │4,820 │照片1 │地坪地磚網狀裂縫寬只有約 │2,410 │ │ │ │ │ │寬約0.1~9.0mm、地 │除及舖設 │ │ │0.1~9.0mm凸起破損,損壞修 │ │ │ │ │ │ │坪地磚凸起破損 │ │ │ │復評估範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 │ │ │ │積約50%,修繕費用2410元。 │ │ │ │ │ ├──┼─────────┼──────────┼─────┼──────┼─────────────┼──────┼──────┤ │ │ │4 │1F自來水錶水管接頭│1F自來水錶水管接頭滲│24,000 │照片1、另請 │被告結構體施工於103年4月30│0 │ │ │ │ │ │滲水 │水已自行修復 │ │參北結鑑定報│完成,原告漏水為105年2月發│ │ │ │ │ │ │ │ │ │告附件八第8 │生,已超過1年7個月,並非被│ │ │ │ │ │ │ │ │ │-21頁註2 │告施工損壞造成,修繕費用0 │ │ │ │ │ │ │ │ │ │ │元。 │ │ │ │ │ ├──┼─────────┼──────────┼─────┼──────┼─────────────┼──────┼──────┤ │ │ │5 │地坪地磚網狀裂縫:│伸縮縫處理 │2,650 │照片1 │地坪地磚及伸縮縫損壞修復評│1,325 │ │ │ │ │ │寬約0.1~9.0mm、地 │ │ │ │估範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坪地磚凸起破損 │ │ │ │50%,修繕費用1,325元。 │ │ │ │ ├──┼──┼─────────┼──────────┼─────┼──────┼─────────────┼──────┼──────┤ │ │2F │6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6,953 │照片15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129 │ │ │ │ │ │0.02m,寬約0.1~0.1│及舖貼 │ │ │及照片編號15上所示裂縫長約│ │ │ │ │ │ │5mm │ │ │ │0.02m寬0.1~0.15mm,只有1塊│ │ │ │ │ │ │ │ │ │ │磁磚,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 │ │ │ │ │ │ │ │ │ │,實際面積為0.25×0.35=0. │ │ │ │ │ │ │ │ │ │ │088㎡×1470=129元。 │ │ │ │ │ ├──┼─────────┼──────────┼─────┼──────┼─────────────┼──────┼──────┤ │ │ │7 │梁裂縫:長約1.1m,│梁、頂版油漆一底二度│2,327 │照片10、11、│照片10: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97 │ │ │ │ │ │寬約0.1~0.12mm、梁│(含披土) │ │14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條長約 │ │ │ │ │ │ │裂縫:長約0.7m,寬│ │ │ │1.1m寬0.1~0.12mm,損壞修復│ │ │ │ │ │ │約0.1~0.12mm、頂版│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裂縫:長約0.3m,寬│ │ │ │約10%,修繕費用57元。 │ │ │ │ │ │ │約0.1mm │ │ │ │照片1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條長約 │ │ │ │ │ │ │ │ │ │ │0.7m寬0.1~0.12mm,損壞修復│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10%,修繕費用40元。 │ │ │ │ │ │ │ │ │ │ │照片14:天花板裂縫為木作裝│ │ │ │ │ │ │ │ │ │ │潢接縫處,為正常之乾縮裂痕│ │ │ │ │ │ │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 │ │ │ │ │ │ │ │ │ │用0元。 │ │ │ │ │ ├──┼─────────┼──────────┼─────┼──────┼─────────────┼──────┼──────┤ │ │ │8 │地坪地磚凸起破損長│地坪大理石地磚拆除及│24,150 │照片12、13、│照片12:實際狀況地磚並無凸│2,250 │ │ │ │ │ │約0.86m、地坪地磚 │舖設 │ │16 │起破損,僅有抹縫剝落重新填│ │ │ │ │ │ │凸起破損、地坪地磚│ │ │ │縫即可不需拆除重舖,損壞修│ │ │ │ │ │ │裂縫:長約0.25m,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寬約0.1mm │ │ │ │積約10%,修繕費用2,250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照片13:本數量已含於照片12│ │ │ │ │ │ │ │ │ │ │所對應之損害修復數量內。 │ │ │ │ │ │ │ │ │ │ │照片16:參照會勘記錄表及照│ │ │ │ │ │ │ │ │ │ │片編號16所示,地坪地磚裂縫│ │ │ │ │ │ │ │ │ │ │長約0.25m寬0.1mm,實際狀況│ │ │ │ │ │ │ │ │ │ │為該石材地坪結晶紋路並非地│ │ │ │ │ │ │ │ │ │ │坪裂痕,此情形與被告施工損│ │ │ │ │ │ │ │ │ │ │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3F │9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大理石磁磚拆除及舖│5,220 │照片22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0 │ │ │ │ │ │0.22m,寬約0.1~0.1│貼 │ │ │上裂縫只有1條長約0.22m寬 │ │ │ │ │ │ │5mm │ │ │ │0.1~0.15mm,且該浴缸側面石│ │ │ │ │ │ │ │ │ │ │材裂痕為舊痕,與被告施工損│ │ │ │ │ │ │ │ │ │ │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0 │牆壁滲水及油漆剝落│梁、牆油漆一底二度( │5,751 │照片17~21 │照片17: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1,285 │針對照片17之│ │ │ │ │、梁裂縫:長約0.6m│含披土) │ │ │告已有相同位置的標示及說明│ │損害,確實於│ │ │ │ │,寬約0.1mm、牆壁 │ │ │ │,修繕費用0元。 │ │101年高土木 │ │ │ │ │網狀裂縫:寬約0.1m│ │ │ │照片18: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鑑定報告照片│ │ │ │ │m、牆壁裂縫:長約 │ │ │ │勘記錄表上裂縫只有1處長約 │ │5業已顯示, │ │ │ │ │0.2m,寬約0.1mm、 │ │ │ │0.6m寬0.1mm,損壞修復估算 │ │故此部分金額│ │ │ │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 │ │ │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15,567元應予│ │ │ │ │0.1~0.2mm │ │ │ │10%,修繕費用167元。 │ │扣除(單位 │ │ │ │ │ │ │ │ │照片19: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3.15×180+ │ │ │ │ │ │ │ │ │告已有相同範圍的標示及說明│ │15,000= │ │ │ │ │ │ │ │ │,損壞修復面積評故過大、評│ │15,567) │ │ │ │ │ │ │ │ │估修繕面積約50%,修繕費用 │ │ │ │ │ │ │ │ │ │ │756元。照片20:參照會勘記錄│ │ │ │ │ │ │ │ │ │ │表上裂縫只有3處長約0.2m寬 │ │ │ │ │ │ │ │ │ │ │0.1mm,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 │ │ │ │ │ │ │ │ │ │ │大、評估修繕面積約30%,修│ │ │ │ │ │ │ │ │ │ │繕費用243元。 │ │ │ │ │ │ │ │ │ │ │照片21: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網狀裂縫只有│ │ │ │ │ │ │ │ │ │ │1處寬約0.1~0.2mm,損壞修復│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10%,修繕費用119元。 │ │ │ │ │ ├──┼─────────┼──────────┼─────┼──────┼─────────────┼──────┼──────┤ │ │ │11 │牆壁滲水及油漆剝落│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17 │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已有相 │0 │同上 │ │ │ │ │ │ │ │ │同位置的標示及說明,修繕費│ │ │ │ │ │ │ │ │ │ │用0元。 │ │ │ │ ├──┼──┼─────────┼──────────┼─────┼──────┼─────────────┼──────┼──────┤ │ │4F │12 │梁、牆壁網狀裂縫:│梁、柱、頂版、牆油漆│10,440 │照片23~28 │照片2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3,160 │針對照片25之│ │ │ │ │寬約0.1~0.2mm、牆 │一底二度(含披土) │ │ │勘記錄表上樑、牆壁網狀裂縫│ │損害,確實於│ │ │ │ │壁網狀裂縫:寬約 │ │ │ │共有9條寬約0.1~0.2mm,損壞│ │101年高土木 │ │ │ │ │0.1~0.2mm、牆壁網 │ │ │ │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 │鑑定報告照片│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面積約50%,修繕費用1,596元│ │14業已顯示,│ │ │ │ │4mm、牆壁網狀裂縫 │ │ │ │。 │ │故此部分金額│ │ │ │ │:寬約0.1~0.2mm、 │ │ │ │照片24: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2066元應予扣│ │ │ │ │頂版、牆壁滲水及油│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網狀裂縫只有│ │除(單位11.4│ │ │ │ │漆剝落、柱、牆壁網│ │ │ │1處寬約0.1~0.2mm,損壞修復│ │8×180+=2,│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066,元以下 │ │ │ │ │2mm │ │ │ │約50%,修繕費用304元。 │ │四捨五入) │ │ │ │ │ │ │ │ │照片25: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 │ │ │ │ │ │ │ │ │告已有相同位置的標示及說明│ │照片27就101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年高土木鑑定│ │ │ │ │ │ │ │ │照片26: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報告相對應之│ │ │ │ │ │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網狀裂縫只有│ │位置為照片8 │ │ │ │ │ │ │ │ │1處寬約0.1~0.2mm,損壞修復│ │(下冊第223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頁),然前者│ │ │ │ │ │ │ │ │約50%,修繕費用378元。 │ │為牆面乾縮裂│ │ │ │ │ │ │ │ │照片27:101年高土木鑑定報 │ │隙、網狀裂隙│ │ │ │ │ │ │ │ │告已有相同範圍位置的標示及│ │;後者為頂板│ │ │ │ │ │ │ │ │說明,修繕費用0元。 │ │、牆壁滲水及│ │ │ │ │ │ │ │ │照片28: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油漆剝落,兩│ │ │ │ │ │ │ │ │勘記錄表上柱、牆壁網狀裂縫│ │者為不同損害│ │ │ │ │ │ │ │ │只有1處寬約0.1~0.2mm,損壞│ │。 │ │ │ │ │ │ │ │ │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 │ │ │ │ │ │ │ │ │ │面積約50%,修繕費用882元 │ │ │ │ │ │ │ │ │ │ │。 │ │ │ │ │ ├──┼─────────┼──────────┼─────┼──────┼─────────────┼──────┼──────┤ │ │ │13 │頂版、牆壁滲水及油│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27 │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已有相 │0 │同上 │ │ │ │ │漆剝落 │ │ │ │同範圍位置的標示及說明,修│ │ │ │ │ │ │ │ │ │ │繕費用0元。 │ │ │ │ ├──┼──┼─────────┼──────────┼─────┼──────┼─────────────┼──────┼──────┤ │ │5F │14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7,710 │照片32、35 │照片32: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4,025 │ │ │ │ │ │1.7m,寬約0.1~0.15│貼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磁磚裂縫只有│ │ │ │ │ │ │mm、牆壁磁磚裂縫:│ │ │ │1條長約1.7m寬約0.1~0.15mm │ │ │ │ │ │ │長約0.2m,寬約0.1~│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 │ │ │ │ │ │0.15mm │ │ │ │估修繕面積約30%,修繕費用│ │ │ │ │ │ │ │ │ │ │3,381元。 │ │ │ │ │ │ │ │ │ │ │照片35: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 │ │ │ │ │ │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磁磚裂縫只有│ │ │ │ │ │ │ │ │ │ │1條長約0.2m寬約0.1~0.15mm │ │ │ │ │ │ │ │ │ │ │,估算損壞修復面積過大、評│ │ │ │ │ │ │ │ │ │ │估修繕面積約10%,修繕費用│ │ │ │ │ │ │ │ │ │ │644元。 │ │ │ │ │ ├──┼─────────┼──────────┼─────┼──────┼─────────────┼──────┼──────┤ │ │ │15 │頂版網狀裂縫:寬約│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2,394 │照片29、30 │照片29、30:101年高土木鑑 │0 │經比對後,10│ │ │ │ │0.1~0.2mm、頂版滲 │(含披土) │ │ │定報告已有相同位置的標示及│ │1年高土木鑑 │ │ │ │ │水及油漆剝落、牆壁│ │ │ │說明,修繕費用0元。 │ │定報告應為照│ │ │ │ │網狀裂縫:寬約0.1~│ │ │ │ │ │片18,但比對│ │ │ │ │0.2mm │ │ │ │ │ │結果位置並非│ │ │ │ │ │ │ │ │ │ │相同。 │ │ │ ├──┼─────────┼──────────┼─────┼──────┼─────────────┼──────┼──────┤ │ │ │16 │地坪地磚積水痕跡 │地坪30cmx30cm地磚拆 │13,475 │照片31 │此處為原告5樓戶外露台,地 │0 │ │ │ │ │ │ │除及舖設 │ │ │磚表面為灰塵青苔附著並無任│ │ │ │ │ │ │ │ │ │ │何破損,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17 │頂版網狀裂縫:寬約│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29 │101年高土木鑑定報告已有相 │0 │ │ │ │ │ │0.1~0.2mm、頂版滲 │ │ │ │同位置的標示及說明,修繕費│ │ │ │ │ │ │水及油漆剝落 │ │ │ │用0元。 │ │ │ │ ├──┼──┼─────────┼──────────┼─────┼──────┼─────────────┼──────┼──────┤ │ │RF │18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800 │照片33 │此女兒牆位置為頂樓露台,風│0 │ │ │ │ │ │0.1~0.2mm、地坪地 │土) │ │ │吹日晒雨淋造成牆面油漆剝落│ │ │ │ │ │ │磚裂縫:長約0.32m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 │ │ │ │ │ │,寬約0.1~0.15mm、│ │ │ │費用0元。 │ │ │ │ │ │ │牆壁及地坪地磚積水│ │ │ │ │ │ │ │ │ │ │痕跡 │ │ │ │ │ │ │ │ │ ├──┼─────────┼──────────┼─────┼──────┼─────────────┼──────┼──────┤ │ │ │19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地坪40cmx40cm地磚拆 │55,313 │照片33、34 │照片33、34:此處為原告頂樓│0 │ │ │ │ │ │0.1~0.2mm、地坪地 │除及舖設及防水處理 │ │ │露台,地磚表面為灰塵青苔附│ │ │ │ │ │ │磚裂縫:長約0.32m │ │ │ │著並無任何破損,與被告施工│ │ │ │ │ │ │,寬約0.1~0.15mm、│ │ │ │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牆壁及地坪地磚積水│ │ │ │ │ │ │ │ │ │ │痕跡 │ │ │ │ │ │ │ │ ├──┼──┼─────────┼──────────┼─────┼──────┼─────────────┼──────┼──────┤ │ │ │20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15,489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21 │ │其他 │19,768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22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11,474 │ │ │4,000 │ │ │ ├──┼──┼─────────┼──────────┼─────┼──────┼─────────────┼──────┼──────┤ │ │ │23 │ │管理費 │26,071 │ │ │7,000 │ │ │ ├──┼──┼─────────┼──────────┼─────┼──────┼─────────────┼──────┼──────┤ │ │ │24 │ │總計 │310,785 │ │ │26,791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162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1,039,060 │請北結鑑定報│100年高土木鑑定報告,該棟 │0 │ │ │及扶正 │ │ │ │告上冊第7、 │建築物之傾斜率已達1/179, │ │ │ │工程費用│ │ │ │19頁、附件八│灌漿抬昇不應由被告負擔。 │ │ │ │ │ │ │ │第8-42頁 │ │ │ │ │ │ │ │ │ │ │ │ │ ├────┼───────────────┼──────────┼─────┼──────┼─────────────┼──────┼──────┤ │建物價值│建物價值減損 │ │2,136,000 │請參李澤昌鑑│原告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損│0 │ │ │減損額 │ │ │ │定報告第32頁│壞皆可修復,建物價值減損不│ │ │ │ │ │ │ │ │應由被告負擔。 │ │ │ └────┴───────────────┴──────────┴─────┴──────┴─────────────┴──────┴──────┘ ㈥、王誌遠 ┌────┬───────────────┬──────────┬─────┬──────┬────────────────────┬──────┐ │ │所受損害項目 │損害修復項目 │金額 │備註 │ 被告之抗辯 │本院針對基地│ │ │ │ │(新臺幣) │ │ │開挖前是否已│ │ │ │ │ │ │ │存在部分之認│ │ │ │ │ │ │ │定 │ ├────┼──┬──┬─────────┼──────────┼─────┼──────┼─────────────┬──────┼──────┤ │工程性 │樓層│項次│ │ │ │ │ 理由 │合理修繕金額│ │ │ │ │ │ │ │ │ │ │(新臺幣) │ │ │修復費用├──┼──┼─────────┼──────────┼─────┼──────┼─────────────┼──────┼──────┤ │ │1F │1 │牆壁抿石子、磁磚裂│牆二丁掛磁磚拆除及舖│13,138 │北結鑑定報告│原告該後陽台圍牆為戶外空間│2,628 │ │ │ │ │ │縫:長約1.8m,寬約│貼 │ │附件八第8-24│,僅只有1條裂縫長約1.8m寬 │ │ │ │ │ │ │0.1~1.0mm │ │ │~8-27頁、附│0.1~1.0mm,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 │ │ │九○○路00巷│20%,修繕費用2,628元。 │ │ │ │ │ │ │ │ │ │00號部分(下│ │ │ │ │ │ │ │ │ │ │同)照片5 │ │ │ │ │ │ │ │ │ │ │ │ │ │ │ │ │ ├──┼─────────┼──────────┼─────┼──────┼─────────────┼──────┼──────┤ │ │ │2 │牆壁抿石子、磁磚裂│牆抿石子拆除及施工 │2,550 │照片5 │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勘記錄表│510 │ │ │ │ │ │縫:長約1.8m,寬約│ │ │ │上圍牆抿石子表面屬乾縮龜裂│ │ │ │ │ │ │0.1~1.0mm │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 │ │ │ │ │ │ │ │ │ │估修繕面積約20%,修繕費用 │ │ │ │ │ │ │ │ │ │ │510元。 │ │ │ │ │ ├──┼─────────┼──────────┼─────┼──────┼─────────────┼──────┼──────┤ │ │ │3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25cmx35cm磁磚拆除 │11,157 │照片3、4 │照片3:參照北結鑑定報告會 │386 │ │ │ │ │ │0.06+0.18m,寬約 │及舖貼 │ │ │勘記錄表上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 │ │ │ │ │0.1mm、牆壁磁磚裂 │ │ │ │0.06+0.18m寬約0.1mm,只有2│ │ │ │ │ │ │縫:長約0.2m,寬約│ │ │ │塊磁磚,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 │ │ │ │ │ │0.1mm │ │ │ │大,實際磁磚裂縫面積為0.25│ │ │ │ │ │ │ │ │ │ │×0.35×2=0.17 2×1470=257│ │ │ │ │ │ │ │ │ │ │元。 │ │ │ │ │ │ │ │ │ │ │照片4:參照會勘記錄表上牆 │ │ │ │ │ │ │ │ │ │ │壁磁磚裂縫長約0.2m寬約 │ │ │ │ │ │ │ │ │ │ │0.1mm,只有1塊,損壞修復估│ │ │ │ │ │ │ │ │ │ │算面積過大,實際磁磚裂縫面│ │ │ │ │ │ │ │ │ │ │積為0.25×0.35=0.088㎡× │ │ │ │ │ │ │ │ │ │ │1470=元。 │ │ │ │ │ ├──┼─────────┼──────────┼─────┼──────┼─────────────┼──────┼──────┤ │ │ │4 │地坪地磚及抿石子凸│伸縮縫處理 │2,700 │照片1 │地坪地磚及伸縮縫損壞約50%│1,350 │ │ │ │ │ │起破損 │ │ │ │,修繕費用1,350元。 │ │ │ │ │ ├──┼─────────┼──────────┼─────┼──────┼─────────────┼──────┼──────┤ │ │ │5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765 │照片2 │參照會勘記錄表上牆壁網狀裂│76 │ │ │ │ │ │0.1~0.2mm │土) │ │ │縫只有1處寬約0.1~0.2mm,損│ │ │ │ │ │ │ │ │ │ │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 │ │ │ │ │ │ │ │ │ │繕面積約10%,修繕費用76元│ │ │ │ │ │ │ │ │ │ │。 │ │ │ │ │ ├──┼─────────┼──────────┼─────┼──────┼─────────────┼──────┼──────┤ │ │ │6 │地坪地磚及抿石子凸│地坪10cmx10cm地磚拆 │4,463 │照片1 │地坪地磚凸起破損約50%,修 │2,232 │ │ │ │ │ │起破損 │除及舖設 │ │ │繕費用2,232元。 │ │ │ │ │ ├──┼─────────┼──────────┼─────┼──────┼─────────────┼──────┼──────┤ │ │ │7 │地坪地磚及抿石子凸│地坪20cmx20cm地磚拆 │2,856 │照片1 │地坪地磚凸起破損約50%,修│1,428 │ │ │ │ │ │起破損 │除及舖設 │ │ │繕費用1,428元。 │ │ │ │ │ ├──┼─────────┼──────────┼─────┼──────┼─────────────┼──────┼──────┤ │ │ │8 │地坪地磚及抿石子凸│地坪抿石子拆除及施工│2,000 │照片1 │地坪抿石子表面屬乾縮龜裂,│1,000 │ │ │ │ │ │起破損 │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 │ │ │ │ │ │ │ │ │ │修繕面積約50%,修繕費用 │ │ │ │ │ │ │ │ │ │ │1,000元。 │ │ │ │ ├──┼──┼─────────┼──────────┼─────┼──────┼─────────────┼──────┼──────┤ │ │2F │9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11,748 │照片10、11 │照片10: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620 │ │ │ │ │ │0.35m,寬約0.1mm、│及舖貼 │ │ │0.35m寬約0.1mm,只有1塊, │ │ │ │ │ │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 │ │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實際│ │ │ │ │ │ │0.09+0.06m,寬約 │ │ │ │磁磚裂縫面積為0.3×0.6=0.1│ │ │ │ │ │ │0.1mm、 │ │ │ │㎡×1720=310元。 │ │ │ │ │ │ │ │ │ │ │照片11:牆壁磁磚裂縫長約 │ │ │ │ │ │ │ │ │ │ │0.09 +0.06m寬約0.1mm,只有│ │ │ │ │ │ │ │ │ │ │1塊,損壞修復估算面積過大 │ │ │ │ │ │ │ │ │ │ │,實際磁磚裂縫面積為0.3× │ │ │ │ │ │ │ │ │ │ │0.6 0.18㎡×1720=310元。 │ │ │ │ │ ├──┼─────────┼──────────┼─────┼──────┼─────────────┼──────┼──────┤ │ │ │10 │牆壁網狀裂縫:寬約│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620 │照片6、7 │照片6:牆壁網狀裂縫只有1處│162 │ │ │ │ │ │0.1~0.2mm、牆壁網 │土) │ │ │寬約0.1~0.2mm,損壞修復估 │ │ │ │ │ │ │狀裂縫:寬約0.1~0.│ │ │ │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15mm │ │ │ │10%,修繕費用54元。 │ │ │ │ │ │ │ │ │ │ │照片7:牆壁網狀裂縫只有1處│ │ │ │ │ │ │ │ │ │ │寬約0.1~0.15mm,損壞修復估│ │ │ │ │ │ │ │ │ │ │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 │ │ │ │ │ │ │ │ │ │10%,修繕費用108元。 │ │ │ │ │ ├──┼─────────┼──────────┼─────┼──────┼─────────────┼──────┼──────┤ │ │ │11 │地坪地磚凸起破損 │地坪大理石地磚拆除及│37,500 │照片8、9 │照片8:實際狀況地磚並無凸 │3,750 │ │ │ │ │ │ │鋪設 │ │ │起破損,僅有抹縫剝落重新填│ │ │ │ │ │ │ │ │ │ │縫即可不需拆除重舖,損壞修│ │ │ │ │ │ │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 │ │ │ │積約10%,修繕費用3,750元。│ │ │ │ │ │ │ │ │ │ │照片9:本數量已含於照片12 │ │ │ │ │ │ │ │ │ │ │所對應之損害修復數量內。 │ │ │ │ ├──┼──┼─────────┼──────────┼─────┼──────┼─────────────┼──────┼──────┤ │ │3F │12 │牆壁磁磚剝落 │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3,130 │照片15 │實際狀況壁磚並無凸起破損,│313 │ │ │ │ │ │ │及舖貼 │ │ │僅有抹縫剝落重新填縫即可不│ │ │ │ │ │ │ │ │ │ │需拆除重舖,損壞修復估算面│ │ │ │ │ │ │ │ │ │ │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約10% │ │ │ │ │ │ │ │ │ │ │,修繕費用313元。 │ │ │ │ │ ├──┼─────────┼──────────┼─────┼──────┼─────────────┼──────┼──────┤ │ │ │13 │牆壁裂縫:長約0.21│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2,736 │照片12、13 │照片12:牆壁裂縫只有1條長 │65 │ │ │ │ │ │m,寬約0.1~0.5mm、│土) │ │ │約0.21m寬約0.1~0.5mm,損壞│ │ │ │ │ │ │牆壁滲水及油漆剝落│ │ │ │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 │ │ │ │ │ │ │ │ │ │面積約10%,修繕費用65元。 │ │ │ │ │ │ │ │ │ │ │照片13:現況鑑定已有相同位│ │ │ │ │ │ │ │ │ │ │置的標示及說明,修繕費用0 │ │ │ │ │ │ │ │ │ │ │元。 │ │ │ │ │ ├──┼─────────┼──────────┼─────┼──────┼─────────────┼──────┼──────┤ │ │ │14 │地坪地磚積水痕跡 │地坪馬賽克地磚拆除及│1,570 │照片14 │此為原告浴室淋浴間水痕,淋│0 │ │ │ │ │ │ │鋪設 │ │ │浴間內地磚無任何破損,與被│ │ │ │ │ │ │ │ │ │ │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費用0 │ │ │ │ │ │ │ │ │ │ │元。 │ │ │ │ ├──┼──┼─────────┼──────────┼─────┼──────┼─────────────┼──────┼──────┤ │ │4F │15 │牆壁磁磚裂縫:長約│牆30cmx60cm磁磚拆除 │11,696 │照片18、19 │照片18:實際狀況壁磚並無凸│1,170 │ │ │ │ │ │0.7m,寬約0.1~0.2m│及舖貼 │ │ │起破損,僅有抹縫剝落重新填│ │ │ │ │ │ │m、牆壁磁磚裂縫: │ │ │ │縫即可不需拆除重舖,損壞修│ │ │ │ │ │ │長約1.0m,寬約0.1~│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0.2mm │ │ │ │積約10%,修繕費用654元。 │ │ │ │ │ │ │ │ │ │ │照片19:實際狀況壁磚並無凸│ │ │ │ │ │ │ │ │ │ │起破損,僅有抹縫剝落重新填│ │ │ │ │ │ │ │ │ │ │縫即可不需拆除重舖,損壞修│ │ │ │ │ │ │ │ │ │ │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 │ │ │ │ │ │ │ │ │ │積約10%,修繕費用516元。 │ │ │ │ │ ├──┼─────────┼──────────┼─────┼──────┼─────────────┼──────┼──────┤ │ │ │16 │牆壁裂縫:長約0.25│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2,466 │照片16、17、│照片16:牆壁裂縫只有1條長 │247 │ │ │ │ │ │m,寬約0.1mm、牆壁│土) │ │20 │約0.25m寬約0.1mm,損壞修復│ │ │ │ │ │ │裂縫:長約0.45m,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寬約0.1~0.2mm、牆 │ │ │ │約10%,修繕費用54元。 │ │ │ │ │ │ │壁網狀裂縫:寬約 │ │ │ │照片17:牆壁裂縫只有1條長 │ │ │ │ │ │ │0.1~0.2mm │ │ │ │約0.45m寬約0.1~0.2mm,損壞│ │ │ │ │ │ │ │ │ │ │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 │ │ │ │ │ │ │ │ │ │面積約10%,修繕費用92元。│ │ │ │ │ │ │ │ │ │ │照片20:牆壁網狀裂縫只有1 │ │ │ │ │ │ │ │ │ │ │處寬約0.1~0.2mm,損壞修復 │ │ │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 │ │ │ │ │ │ │ │ │約10%,修繕費用101元。 │ │ │ │ │ ├──┼─────────┼──────────┼─────┼──────┼─────────────┼──────┼──────┤ │ │ │17 │木門無法卡緊 │木門卡緊修復 │3,000 │照片21 │原告臥室木門扇長久使用以致│0 │ │ │ │ │ │ │ │ │ │產生下垂現象,與被告施工損│ │ │ │ │ │ │ │ │ │ │壞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5F │18 │牆壁裂縫:長約2.6m│頂版、牆油漆一底二度│4,471 │照片22~24 │照片22:牆壁裂縫只有1條長 │319 │照片23就101 │ │ │ │ │,寬約0.1~0.2mm、 │(含披土) │ │ │約2.6m寬約0.1~0.2mm,損壞 │ │年高土木鑑定│ │ │ │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 │ │ │修復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 │報告相對應之│ │ │ │ │、牆壁網狀裂縫:寬│ │ │ │面積約10%,修繕費用184元 │ │位置為照片19│ │ │ │ │約0.1~0.2mm │ │ │ │。照片23:現況鑑定已有相同 │ │(下冊第223 │ │ │ │ │ │ │ │ │位置的標示及說明,修繕費用│ │頁),然前者│ │ │ │ │ │ │ │ │0元。 │ │為牆面乾縮裂│ │ │ │ │ │ │ │ │照片24:牆壁網狀裂縫只有1 │ │隙、網狀裂隙│ │ │ │ │ │ │ │ │條寬約0.1~0.2mm,損壞修復 │ │;後者為頂板│ │ │ │ │ │ │ │ │估算面積過大、評估修繕面積│ │、牆壁滲水及│ │ │ │ │ │ │ │ │約10%,修繕費用135元。 │ │油漆剝落,兩│ │ │ │ │ │ │ │ │ │ │者為不同損害│ │ │ │ │ │ │ │ │ │ │。 │ │ │ ├──┼─────────┼──────────┼─────┼──────┼─────────────┼──────┼──────┤ │ │ │19 │地坪地磚積水痕跡 │地坪30cmx30cm地磚拆 │13,110 │照片27 │此處為原告5樓戶外露台,地 │0 │ │ │ │ │ │ │除及舖設 │ │ │磚表面為灰塵青苔附著並無任│ │ │ │ │ │ │ │ │ │ │何破損,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 │ │ │ │ │ │ │ │ │ │,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20 │頂版滲水及油漆剝落│滲水處理 │15,000 │照片23 │現況鑑定已有相同位置的標示│0 │同前說明 │ │ │ │ │ │ │ │ │及說明,修繕費用0元。 │ │ │ │ ├──┼──┼─────────┼──────────┼─────┼──────┼─────────────┼──────┼──────┤ │ │RF │21 │牆壁、地坪地磚網狀│牆油漆一底二度(含披 │1,800 │照片25 │此女兒牆位置為頂樓露台,風│0 │ │ │ │ │ │裂縫:寬約0.1~0.2m│土) │ │ │吹日晒雨淋造成牆面油漆剝落│ │ │ │ │ │ │m │ │ │ │,與被告施工損壞無關,修繕│ │ │ │ │ │ │ │ │ │ │費用0元。 │ │ │ │ │ ├──┼─────────┼──────────┼─────┼──────┼─────────────┼──────┼──────┤ │ │ │22 │牆壁、地坪地磚網狀│地坪40cmx40cm地磚拆 │55,313 │照片25、26 │照片25:此處為原告頂樓露台│0 │ │ │ │ │ │裂縫:寬約0.1~0.2m│除及舖設及防水處理 │ │ │,地磚表面為灰塵青苔附著並│ │ │ │ │ │ │m、地坪地磚積水痕 │ │ │ │無任何破損,與被告施工損壞│ │ │ │ │ │ │跡 │ │ │ │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 │ │ │照片26:此處為原告頂樓露台│ │ │ │ │ │ │ │ │ │ │,地磚表面為灰塵青苔附著並│ │ │ │ │ │ │ │ │ │ │無任何破損,與被告施工損壞│ │ │ │ │ │ │ │ │ │ │無關,修繕費用0元。 │ │ │ │ ├──┼──┼─────────┼──────────┼─────┼──────┼─────────────┼──────┼──────┤ │ │ │23 │ │拆除原有裝修表層 │19,517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24 │ │其他 │19,458 │ │各項皆已計價,不應重複計算│0 │ │ │ ├──┼──┼─────────┼──────────┼─────┼──────┼─────────────┼──────┼──────┤ │ │ │25 │ │廢料清理及運什費 │11,215 │ │同意負擔4,000 │4,000 │ │ │ ├──┼──┼─────────┼──────────┼─────┼──────┼─────────────┼──────┼──────┤ │ │ │26 │ │管理費 │25,498 │ │同意負擔7,000 │7,000 │ │ │ ├──┼──┼─────────┼──────────┼─────┼──────┼─────────────┼──────┼──────┤ │ │ │27 │ │總計 │280,477 │ │ │27,256 │ │ ├────┼──┴──┴─────────┼──────────┼─────┼──────┼─────────────┼──────┼──────┤ │灌漿抬昇│建物以1/158之傾斜率傾斜 │灌漿抬昇及扶正工程 │1,039,060 │北結鑑定報告│100年高土木鑑定報告該棟建 │0 │ │ │及扶正 │ │ │ │上冊第7、1 9│築物之傾斜率已達1/179,灌 │ │ │ │工程費用│ │ │ │頁、附件八第│漿抬昇不應由被告負擔。 │ │ │ │ │ │ │ │8~42頁 │ │ │ │ ├────┼───────────────┼──────────┼─────┼──────┼─────────────┼──────┼──────┤ │建物價值│建物價值減損 │ │2,232,000 │李澤昌鑑定報│原告建築物結構安全無虞,損│0 │ │ │減損額 │ │ │ │告第32頁 │壞皆可修復,建物價值減損不│ │ │ │ │ │ │ │ │應由被告負擔。 │ │ │ └────┴───────────────┴──────────┴─────┴──────┴─────────────┴──────┴──────┘ 附表二 ┌────┬───────┬────────┬──────┬─────┬───────┐ │原告 │工程性修復費用│灌漿抬升及扶正工│建物價值減損│其他項目 │合計 │ │ │(新臺幣) │程費用(新臺幣)│額(新臺幣)│ │(新臺幣) │ ├────┼───────┼────────┼──────┼─────┼───────┤ │陳淑玲 │764,937元 │300,000元 │8,778,000元 │ │9,842,937元 │ ├────┼───────┼────────┼──────┼─────┼───────┤ │詹金美 │571,497元 │300,000元 │ │ │871,497元 │ ├────┼───────┼────────┼──────┼─────┼───────┤ │戴宏燕 │449,703元 │2,276,560元 │2,872,000元 │ │5,598,263元 │ ├────┼───────┼────────┼──────┼─────┼───────┤ │謝雅華 │544,988元 │2,078,120元 │3,163,200元 │ │5,786,308元 │ ├────┼───────┼────────┼──────┼─────┼───────┤ │吳芳容 │286,785元 │1,039,060元 │2,136,000元 │1樓自來水 │3,485,845元 │ │ │ │ │ │錶水管接頭│ │ │ │ │ │ │滲水修復費│ │ │ │ │ │ │用24,000元│ │ ├────┼───────┼────────┼──────┼─────┼───────┤ │王誌遠 │280,477元 │1,039,060元 │2,232,000元 │ │3,551,537元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