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4年度重訴字第86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重訴字第86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台文針織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嚴凱泰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燦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因104 年度訴字第86號
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
額為新台幣12,000,000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新台幣176,400 元
,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規定,限該
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 日內如數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
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一庭法 官 管安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