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勞訴字第85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勞訴字第85號
- 原告
- 安貴
- 訴訟代理人
- 邱芬凌律師
- 被告
- 林玉金即福興工程行
- 訴訟代理人
- 陳清朗律師
- 被告
- 台灣國際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鄭文隆
- 訴訟代理人
- 洪國欽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退休金等事件,對於原告因其所主張之職災事故,有無領取團體保險、職災保險理賠金及金額為何,仍有再行調查之必要,故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7 年1 月9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