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字第127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5 年 04 月 28 日
- 法定代理人曾證益
- 原告廣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司促字第12786號債 權 人 廣成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曾證益 上列債權人與債務人御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 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債務人御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105年2月2日高市府 經商公字第0000000000號函核准解散,請提出已向管轄法院民事庭陳報之清算備查資料及清算人之姓名(若未向法院聲 請清算,除該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股東(會)另有決議外,應以全體股東(董事)為清算人,請更正其法定代理人姓名)。 並附其解散前之公司抄錄、章程、股東同意書或股東會議事錄。 二、債務人御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之最新戶籍謄本(戶長變更及全戶動態記事欄請勿省略、個人記事欄請勿省略)。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4 月 28 日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司法事務官 黃寬裕 本裁定不得抗告。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司促…」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