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21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219號
- 上訴人
- 鉦鋒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峰禪
- 被上訴人
- 光輝物流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楊上業
- 訴訟代理人
- 黃勇雄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6 年5 月23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五庭法 官 何佩陵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219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6 年5 月23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五庭法 官 何佩陵 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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