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審訴字第197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審訴字第1970號
- 原告
- 陳氏戎 TRAN THI NHANG
- 被告
- 世展橡膠工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建順
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理由
一、按對於私法人或其他得為訴訟當事人之團體之訴訟,由其主事務所或主營業所所在地之法院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 條第2 項定有明文。又按,訴訟之全部或一部,法院認為無管轄權者,依原告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移送於其管轄法院,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亦有明定。
二、查本件被告公司主營業所所在地,設於高雄市○○區○○街0 巷000 號,有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基本資料查詢結果在卷可稽,揆諸上開規定,本件應由台灣橋頭地方法院管轄。玆原告向無管轄權之本院起訴,顯係違誤,爰依職權將本件移送於該管轄法院。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28條第1 項,裁定如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