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移調字第88號
調 解 筆 錄
- 聲請人
- 伍萬商
- 訴訟代理人
- 康清敬律師
- 相對人
- 春發水產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拺
- 訴訟代理人
- 焦文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施秉慧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顏雅嫺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105年度移調字第88號給付紅利事件,於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調解室調解爭議出席人員如下:
調解委員林永順到庭調解關係人: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康敬清律師到相對人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到本日調解進行要領及記載明確事項如下:兩造:各自陳述訟爭要點。
調解委員 :勸諭兩造讓步,經兩造同意,酌定調解條款,調解條款如下:
一、相對人(反訴原告)春發水產股份有限公司願給付聲請人(反訴被告)伍萬商新台幣壹佰伍拾萬元,給付方式:相對人於民國105 年9 月30日前一次給付完畢,並匯入聲請人所有元大銀行高雄分行00000000000000號帳戶。
二、兩造其餘請求拋棄。
三、訴訟費用由兩造各自負擔。上筆錄經當庭交付閱覽並無異議簽名於後:調解委員 林永順聲請人訴訟代理人 康敬清律師相對人訴訟代理人 焦文城律師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