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簡上字第9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簡上字第92號
- 上訴人
- 鍾朝元
- 上訴人
- 陳仁心即富利工程行
- 上訴人
- 共 同 劉秋明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被上訴人
- 皇盟工程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葉瑤莉
- 訴訟代理人
- 楊申田律師
張堯程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105 年11月1 日上午9 時40分許,在本院民事第十法庭續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五庭法 官 何佩陵上為正本係依原本作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