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 原告
- 高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瑞倉
- 訴訟代理人
- 許峰彰
- 被告
- 美嶧實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法定代理 邱卉莉
- 被告
- 陳俊銘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朱慧真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訴字第199號
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借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朱慧真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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