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446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字第304號

拆屋還地等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08 月 15 日

法官陳美芳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5年度重訴字第304號

原告
南和興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Richard Jay Reitknecht
訴訟代理人
柯尊仁律師
被告
潤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田圃
訴訟代理人
尤中瑛律師
被告
洪茂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明聖
訴訟代理人
王怡雯律師
複代理人
陳沛義律師

      陳富邦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拆屋還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5 日

民事第二庭 法 官 陳美芳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8 月 15 日

書記官 陳美月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5年度重訴…」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