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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除字第340號

除權判決民事裁判日期 106 年 12 月 21 日

法官謝琬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除字第340號

聲請人
寶隆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卓泰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事件,本院於民國106年12月6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所載之支票參張無效。
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及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如附表所示之支票3 張,於民國
    106 年6 月4 日被竊,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211 號、
    第220 號、第228 號裁定公示催告在案,聲請人並已分別刊
    登於106 年6 月24日、106 年6 月28日、106 年7 月5 日之
    民時新聞報。又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支
    票,爰依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聲請本院為除權判決
    等語。
二、按票據喪失時,票據權利人得為公示催告之聲請;公示催告
    ,聲請人得於申報權利之期間已滿後3 個月內,聲請為除權
    判決,票據法第19條第1 項、民事訴訟法第545 條第1 項前
    段分別定有明文。查如附表所示支票,前經聲請人聲請公示
    催告,並經本院以106 年度司催字第211 號、第220 號、第
    228 號公示催告在案,嗣聲請人於106 年6 月24日、106 年
    6 月28日、106 年7 月5 日分別刊登各該裁定在民時新聞報
    ,至106 年10月24日、106 年10月28日、106 年11月5 日為
    止各已滿4 月之申報權利期間,迄今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
    支票,此有前揭本院裁定及民時新聞報各1 份在卷可考,復
    經本院依職權調取上揭公示催告卷宗核閱無訛,揆諸前開說
    明,聲請人於申報權利期間屆滿後 3個月內,向本院提出本
    件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 條第1 項、第549 條之1 前段,判決如
    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民事第六庭    法  官    謝琬萍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
                                書記官    陳建志
┌────────────────────────────────────────────────────────┐
│附表:                                                                                                          │
├──┬──────┬─────┬─────┬──────┬────────┬───────┬──────┬───┤
│編號│發  票  人  │受  款  人│付  款  人│帳        號│票面金額(新臺幣)│ 發   票   日 │ 支 票 號 碼│ 備 考│
├──┼──────┼─────┼─────┼──────┼────────┼───────┼──────┼───┤
│001 │寶隆建材股份│空白      │合作金庫商│035070506669│200,000元       │106年6月5日   │3378834     │      │
│    │有限公司卓啟│          │業銀行新興│9           │                │              │            │      │
│    │泰          │          │分行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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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寶隆建材股份│空白      │合作金庫商│035070506669│250,000元       │106年5月26日  │3378816     │      │
│    │有限公司卓啟│          │業銀行新興│9           │                │              │            │      │
│    │泰          │          │分行      │            │                │              │            │      │
│    │            │          │          │            │                │              │            │      │
├──┼──────┼─────┼─────┼──────┼────────┼───────┼──────┼───┤
│003 │寶隆建材股份│空白      │合作金庫商│035070506669│500,000元       │106年5月25日  │3378824     │      │
│    │有限公司卓啓│          │業銀行新興│9           │                │              │            │      │
│    │泰          │          │分行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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