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司拍字第56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拍字第560號
- 聲請人
-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董瑞斌
- 代理人
- 黃增南、鄭宜信、蘇貝潔
- 相對人
- 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陳慶男
- 相對人
- 偉日豐觀光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盧天民
- 相對人
- 偉日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盧天民
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台幣伍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亦準用之,民法第873條、第881條之17分別定有明文。
二、聲請意旨略以:相對人於民國105年5月9日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為其及案外人慶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向聲請人借款之擔保,設定新台幣(下同)1,320,000,000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期日為民國135年5月8日,約定依照各個債務契約所定清償日期為清償期,經登記在案。嗣案外人慶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105年5月10日、105年5月12日、105年12月19日邀同相對人慶富造船股份有限公司、偉日豐觀光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偉日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案外人陳盧昭霞、陳慶男、陳偉志為連帶保證人向聲請人借用350,000,000元、750,000,000元、300,000,000元,其還款方式、借款期限、約定利息及違約金按契約之約定計算,分期平均攤還本息,每月償還一次,如未按期攤還本息時,借款人即喪失期限之利益,應立即全部償還。詎案外人慶洋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自民國106年8月12日、106年8月19日、106年8月27日起即未繳納本息,依上開約定,本件借款應視為全部到期。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影本、他項權利證明書影本各1件、建物登記簿謄本10件、借據影本3件、保證書影本4件為證。
三、經核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需繳抗告費新台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鳳山簡易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建物︰ │
├─┬──┬──────────┬──────┬─────────────┬───────┤
│編│ 建 │ │ 建築式樣 │建 物 面 積(平方公尺)│權利範圍 │
│ │ │ 基地坐落 │ 主要建築 ├───────┬─────┤ │
│ │ ├──────────┤ 材 料 及 │樓 層 面 積│ 附屬建物 │ │
│號│ 號 │ 建物門牌 │ 房屋層數 │合 計│用途及面積│ │
├─┼──┼──────────┼──────┼───────┼─────┼───────┤
│1│4275│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一層:1,267.58│ │慶富造船股份有│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267.58│ │限公司:1/2 │
│ │ ├──────────┤10層樓房 │ │ │偉日豐觀光科技│
│ │ │復興四路1號 │ │ │ │發展股份有限公│
│ │ │ │ │ │ │司:1/4 │
│ │ │ │ │ │ │偉日豐企業股份│
│ │ │ │ │ │ │有限公司:1/4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875 │
├─┬──┬──────────┬──────┬───────┬─────┬───────┤
│2│4276│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二層:874.78 │ │偉日豐企業有限│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874.78 │ │有限公司:全部│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二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607 │
├─┬──┬──────────┬──────┬───────┬─────┬───────┤
│3│4277│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三層:1,342.5 │ │偉日豐企業有限│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342.5 │ │有限公司:全部│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三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926 │
├─┬──┬──────────┬──────┬───────┬─────┬───────┤
│4│4278│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四層:1,215.01│ │偉日豐企業有限│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215.01│ │有限公司:全部│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四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515(含停車位編│
│號50、55、58、57、52、51、56、53、54、85、88、89、87、86、84、90、92、91、70、75、78、77│
│、72、71、76、73、74、20、25、28、27、22、21、26、23、24、12、11、13、48、49、47、125、 │
│130、135、138、137、132、131、136、133、134) │
├─┬──┬──────────┬──────┬───────┬─────┬───────┤
│5│4279│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五層:1,269.88│ │偉日豐觀光科技│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269.88│ │發展股份有限公│
│ │ ├──────────┤10層樓房 │ │ │司:全部 │
│ │ │復興四路1號五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877 │
├─┬──┬──────────┬──────┬───────┬─────┬───────┤
│6│4280│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六層:1,342.5 │ │偉日豐觀光科技│
│ │ │ │土造、鋼 │合計:1,342.5 │ │發展股份有限公│
│ │ ├──────────┤骨造 │ │ │司:全部 │
│ │ │復興四路1號六樓 │10層樓房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693(含停車位編│
│號1、2、3、80、95、98、99、97、96、93、94、79、29、30、35、38、39、37、32、31、36、33、 │
│34、40、45、42、41、46、43、44、100、105、108、109、107、102、101、106、103、104、120、 │
│128、129、127、122、121、126、123、124、110、115、118、、119、117、112、111、116、113、 │
│114) │
├─┬──┬──────────┬──────┬───────┬─────┬───────┤
│7│4281│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七層:1,215 │ │慶富造船股份有│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215 │ │限公司:全部 │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七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1359(含停車位編│
│號5、8、9、7、6、4、59、82、81、83、10、15、18、19、17、16、14、60、65、68、69、67、62、│
│61、66、63、64、150、151、139、140、145、148、149、147、142、141、146、143、144) │
├─┬──┬──────────┬──────┬───────┬─────┬───────┤
│8│4282│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八層:1,037.86│ │慶富造船股份有│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037.86│ │限公司:全部 │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八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728 │
├─┬──┬──────────┬──────┬───────┬─────┬───────┤
│9│4283│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九層:1,037.42│陽台:15.2│慶富造船股份有│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1,037.42│ │限公司:全部 │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九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728 │
├─┬──┬──────────┬──────┬───────┬─────┬───────┤
││4284│獅甲段518-9地號 │鋼骨鋼筋混凝│十層:985.04 │陽台:15.2│慶富造船股份有│
│ │ │ │土造、鋼骨造│合計:985.04 │ │限公司:全部 │
│ │ ├──────────┤10層樓房 │ │ │ │
│ │ │復興四路1號十樓 │ │ │ │ │
├─┴──┴──────────┴──────┴───────┴─────┴───────┤
│備註:共有部分:獅甲段4285建號,面積14,191.87平方公尺,權利範圍10000分之692 │
└────────────────────────────────────────────┘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
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