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簡上字第8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0 月 30 日
- 法官饒佩妮
- 上訴人楊秀英
- 被上訴人輔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高國倫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簡上字第82號上 訴 人 楊秀英 被 上訴人 輔茂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佳鋮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 上訴人 高國倫 共 同 訴訟代理人 盧俊誠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民事第四庭 法 官 饒佩妮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0 月 30 日書記官 王楨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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