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補字第1653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退休金等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11 月 20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補字第1653號原 告 成瑞章 訴訟代理人 楊櫻花律師 原告與被告遠騰服裝材料有限公司間給付退休金等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下同)1,479,858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15,652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民事審查庭法 官 李育信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11 月 20 日書記官 倪金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