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6年度重訴字第35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35號
- 原告
- 陳嘉臨
- 原告
- 黃寶珠
- 原告
- 李壽英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剛魁律師
- 複代理人
- 葉庭嘉律師
- 被告
- 燦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曾照明
- 訴訟代理人
- 陳以蓓律師
- 複代理人
- 林伯川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重訴字第35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抵押權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言詞辯論。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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