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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35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
    履行契約等
  • 案件類型
    民事
  • 審判法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
    108 年 01 月 23 日
  • 法官
    施盈志
  • 法定代理人
    吳柏辰

  • 上訴人
    德冠建設企業有限公司法人
  • 被上訴人
    黃昭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簡上字第350號上 訴 人 德冠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柏辰 訴訟代理人 張瑋漢律師 被上訴人  黃昭和 訴訟代理人 陳詩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前經準備程序終結,茲因上訴人聲請再開準備程序,且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八年三月六日下午三時二十分整,在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再開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3  日民事第七庭法   官 施盈志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1   月  23  日書 記 官 林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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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奕弘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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