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35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簡上字第350號
- 上訴人
- 德冠建設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柏辰
- 訴訟代理人
- 張瑋漢律師
- 被上訴人
- 黃昭和
- 訴訟代理人
- 陳詩橞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前經準備程序終結,茲因上訴人聲請再開準備程序,且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八年三月六日下午三時二十分整,在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再開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法官 施盈志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簡上字第35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履行契約等事件,前經準備程序終結,茲因上訴人聲請再開準備程序,且本院認尚有應行調查確認之處,爰裁定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民國一○八年三月六日下午三時二十分整,在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再開準備程序期日,特此裁定。
民事第七庭法官 施盈志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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