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簡上字第92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簡上字第92號
- 上訴人
- 祥玉營造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慧亭
- 訴訟代理人
- 方浩鍵律師
- 被上訴人
- 彗竹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孫莛甯
- 訴訟代理人
- 孫正宏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受命法官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前經受命法官諭知準備程序終結,惟因本件有重新整理不爭執事項之需要,應再開準備程序,並指定於民國107 年12月13日下午3 時15分在本院第7法庭行準備程序。
民事第五庭法 官 沈宗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