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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7年度訴字第166號

清償債務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2 月 12 日

法官鄭珮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訴字第166號

原告
明駒國際貨運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范援竺
訴訟代理人
張國權律師
被告
黃茂盛
訴訟代理人
顏福松律師
複代理人
鄭智元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於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三庭 受命法官 鄭珮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2 日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2 月 12 日

書 記 官 王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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