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司促字第24339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支付命令 108年度司促字第24339號
- 債權人
- 鎧鉉不銹鋼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素蘭
- 債務人
- 聯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朝陽
一、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給付新台幣貳佰柒拾參萬捌仟伍佰肆拾陸元,及如附表所示之利息,按年息百分之六計之利息,並賠償程序費用新臺幣伍佰元,否則應於本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本院提出異議。
二、債權人請求之原因事實如債權人聲請狀所載。
三、債務人未於不變期間內提出異議時,債權人得依法院核發之支付命令及確定證明書聲請強制執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庭
┌───────┬───────────────┬─────┐│本金(新臺幣) │ 利 息 計 算 期 間 │支票號碼 │├───────┼───────────────┼─────┤│656,684元 │民國108年11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349,687元 │民國108年11月14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514,406元 │民國108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421,804元 │民國108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349,428元 │民國108年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14,259元│民國108年3月16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45,451元│民國108年11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355,532元 │民國108年3月19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29,295元│民國108年11月2日起至清償日止 │0000000 │└───────┴───────────────┴─────┘附註:
一、案件一經確定本院即依職權核發確定證明書,債權人毋庸具狀申請。
二、嗣後遞狀應註明案號及股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