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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抗字第69號

拍賣抵押物民事裁判日期 108 年 05 月 31 日

法官譚德周楊詠惠李代昌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抗字第69號

抗告人
台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王貴鋒
相對人
振安享海洋股份有限公司
相對人
兼 法 定
代理人
伍保龍(原名:伍汶松)

上列當事人間拍賣抵押物事件,抗告人對於中華民國108年4月25日本院司法事務官所為108年度司拍字第43號裁定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原裁定廢棄。

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准予拍賣。

聲請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及抗告程序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 條定有明文。而上開規定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準用之,民法第881條之17亦有明定。又抵押債務是否已屆清償期而未清償,法院僅得就抵押權人提出之證據為形式上之審查而為准駁,倘形式上審查抵押債權人提出之證據,足以證明抵押債權已屆期而未受清償,法院即應為許可拍賣抵押物之裁定。

二、抗告意旨略以:相對人振安享海洋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振安享公司)於民國106年9月14日邀伍乘水產有限公司、伍保龍(原名伍汶松,下稱伍保龍)、林玉綺為連帶保證人向抗告人借款新臺幣(下同)9,000,000元,約定借款期間自106年9月14日起至107年9月14日止,遲延利息依月定儲利率加碼1.43%機動計算。又相對人振安享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為擔保前述借款,於105年8月22日設定2,400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且經登記在案。詎相對人振安享公司自106年12月14日起即未依約定繳納本息,依借據約定書第5條第1款及第6款約定,如有一期未按期清償,視為債務全部到期,故本件債務已視為全部到期。原裁定以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清償期尚未屆至,駁回抗告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於法不合,為此,提起抗告等語。並聲明:(一)原裁定廢棄。(二)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准予拍賣。

三、經查:

㈠、抗告人主張相對人於106年9月14日邀伍乘水產有限公司、伍保龍、林玉綺為連帶保證人向抗告人借款9,000,000元,約定借款期間自106年9月14日起至107年9月14日止,遲延利息依月定儲利率加碼1.43%機動計算,並於借據約定書第五條第1款、第6款約定如有任何一宗債務不依約清償本金或付息時,所負債務視為全部到期。又相對人振安享公司以其所有如附表所示之動產為擔保前述借款,於105年8月22日設定2,400萬元最高限額抵押權,且經登記在案,業據提出借據、約定書、船舶登記證書影本、船舶登記簿謄本各1份為證,且相對人經合法通知,復未陳述任何意見,則抗告人此部分之主張堪信為真實。

㈡、又抗告人主張詎相對人振安享公司自106年12月14日起即未依約定繳納本息,復經提出簡易資料查詢、交易明細查詢、本院107年度重訴字第24號民事判決及確定證明書為證,亦可信抗告人主張相對人振安享公司已違約未遵期償還利息乙節為真,足認本件債務不待抵押權登記之清償期日屆至已視為全部到期。

㈢、綜上所述,本件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確實存在,並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抗告人所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依前揭法條規定及說明,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從而,原裁定駁回抗告人之聲請,尚有未當,抗告人指摘原裁定不當,求予廢棄,為有理由,應由本院廢棄原裁定,並准許抗告人所為拍賣抵押物之聲請。

五、據上論結,本件抗告為有理由,依非訟事件法第46條、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492條、第95條、第78條,裁定如主文。

民事第七庭審判長法 官 譚德周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 10 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狀(並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並繳納再抗告費新台幣 1000 元。再為抗告僅得以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並應委任律師為代理人。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5 月 31 日

法 官 楊詠惠

法 官 李代昌

中 華 民 國 108 年 6 月 3 日

書記官 陳秋燕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
┌──────────────────────────┐
│船舶號數:8676                                      │
├───┬───────────┬──────────┤
│      │船舶種類、名稱        │鮪釣船、永慶發688號 │
│      ├───────────┼──────────┤
│      │船舶取得之年月日      │72/11/28            │
│ 船   ├───────────┼──────────┤
│      │進水之年月日          │72/11/01            │
│ 舶   ├───────────┼──────────┤
│      │船            質      │鋼                  │
│ 標   ├───────────┼──────────┤
│      │總    噸      位      │499                 │
│ 示   ├───────────┼──────────┤
│      │淨    噸      位      │212                 │
│      ├───────────┼──────────┤
│      │主機種類及其數目      │6缸柴油機1部        │
│      ├───────────┼──────────┤
│      │推進器種類及其數目    │定距螺槳1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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