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簡上字第26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2 月 24 日
- 法官鄭珮玟
- 法定代理人呂春愛
- 上訴人何錦靜
- 被上訴人久大不動產有限公司法人、曾立賢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簡上字第269號上 訴 人 何錦靜 被上訴人 久大不動產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呂春愛 被上訴人 曾立賢 潘乙萱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4 日民事第三庭 受命法官 鄭珮玟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2 月 24 日書 記 官 王芷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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