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1225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承攬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0 年 03 月 02 日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1225號上 訴 人 即 被 告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台鋁分公司 法定代理人 蘇聖峯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瑞弘冷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民國109年12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 提起上訴。查本件訴訟上訴利益為新臺幣(下同)55萬2,750元 ,應徵第二審上訴裁判費9,090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 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逕 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民事第五庭 法 官 韓靜宜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3 月 2 日書記官 王萌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