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12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給付委任報酬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05 日
- 法官高瑞聰
- 當事人江俊嶙、承泰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20號原 告 江俊嶙 訴訟代理人 胡峰賓律師 被 告 承泰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李佳興 訴訟代理人 張耀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因就被告得否主張抵銷等事項有再行調查之必要,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12月22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5 日民事第三庭 法 官 高瑞聰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5 日 書記官 曹德英

579 人 正在學習
NT$4,540
NT$13,800
省 $9,26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