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8年度重訴字第120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20號
- 原告
- 江俊嶙
- 訴訟代理人
- 胡峰賓律師
- 被告
- 承泰國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李佳興
- 訴訟代理人
- 張耀聰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因就被告得否主張抵銷等事項有再行調查之必要,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12月22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重訴字第120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委任報酬事件,因就被告得否主張抵銷等事項有再行調查之必要,故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9年12月22日上午9時5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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