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997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997號
- 原告
- 陳嫌
- 訴訟代理人
- 陳樹村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龔暐翔律師
- 被告
- 金水紅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劉秀琴
- 訴訟代理人
- 王維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4月27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997號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撤銷股東會決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10年4月27日上午10時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為言詞辯論期日。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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