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130號
- 上訴人
- 曄龍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育豐
- 法定代理人
- 許詩萍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陳欽煌律師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吳哲華律師
- 被上訴人
- 黃麗靜
- 被上訴人
- 歐昱輝
- 被上訴人
- 歐昱廷
- 被上訴人
- 蘇奕達
- 被上訴人
- 蘇毓哲
- 共同訴訟代理人
- 江雍正律師
陶德斌律師
蕭乙萱律師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因109年度重訴字第130號給付買賣價金事件,
上訴人提起上訴到院。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台幣3,047,031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46,79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
訟法第442條第2項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後7日內如數
向本院繳納,毋得延誤,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民事第六庭法 官 張茹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