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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補字第936號

給付貨款等民事裁判日期 109 年 08 月 21 日

法官黃悅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補字第936號

原告
東禾木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吳國明

原告與被告睿騰室內裝修工程行即陳睿騰間給付貨款等事件,原

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

685,514 元,應徵第一審裁判費7,490 元。茲依民事訴訟法第24

9 條第1 項但書之規定,限原告於收受本裁定送達5 日內補繳,

逾期不繳,即駁回其訴,特此裁定。

民事審查庭法 官 黃悅璇

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1  日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8   月  21  日

                書記官 王敏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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