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訴字第1323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1323號
- 上訴人
- 即原告
- 科家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張嘉麒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矩陣室內裝修企業有限公司間請求給付承攬報
酬事件,上訴人對於本院民國110 年11月29日第一審判決,提起
上訴。查本件上訴人因上訴所得受之利益核定為新臺幣(下同)
75萬4,732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1 萬2,390 元,未據上訴人繳
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
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
定。又上訴人具狀上訴未表明上訴理由,亦應於上開期限內提出
理由書到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