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3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31號
- 上訴人
- 即被告
- 都會生活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聖峯
- 上訴人
- 即被告
- 聯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蘇永義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間請求確認債權不存在等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10 年8 月30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本件上訴利益經核定為新臺幣(下同)6,000 萬元,應繳第二審上訴裁判費81萬6,000 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 日內,逕向本院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